“以上,便是这梃击案的大概经过。”
“那按理来说,张差也交代了是谁指使他的,直接抓人审讯就完了,又凭什么能够被称为奇案呢?”
“因为,不认呐!”
“不仅是庞保与刘成不认,同样的,也是因为,张差的口供之中,还有许多语焉不详的地方。”
“其中,相关记载是这样的……”
“【《明神宗实录》万历四十三年五月甲戌:大学士方从哲、吴道南言:该文书官张文元捧出圣谕:朕览卿等奏揭,与皇太子看。皇太子奏:此事原是风癫奸徒张差所起,宜当先决此犯。庞保、刘成行提问明另处。朕已将谕帖改写,著司礼监写红发讫,特谕卿等知。钦此。】”
“【臣等窃惟此一狱也,首祸起衅,只张差一人,而此犯又以癫狂迷乱,语言恍惚,所供庞保、刘成之主使,马三道等之引诱,尚多含糊,未有的据,则先决此犯以正其辜,徐议诸人以定其罪。】”
“【臣等初意亦欲如此,惟是天威有赫,难以遽回。】”
“【因念皇上两日之间,尚未知庞、刘二犯未曾到官,未经一问,故将此意附奏,望皇上之详审。】”
“【兹蒙圣谕,知皇上已将前谕改写批发,先将张差处决,而庞保、刘成及马三道等,俟问明另处。】”
“【此固皇上雷霆之断,日月之明,并行不悖,而皇太子所奏,亦正与圣意相符。】”
“【昔人歼厥渠魁,罪疑惟轻之意,不过如此。】”
“【臣等可胜钦服。】”
“说是,当时,内阁的奏折已经发给朱翊钧看了。”
“然后,文书官张文元就捧出圣谕,其中,朱翊钧的回复是这样的。”
“朕看了你们内阁的奏帖,也给太子看了。”
“太子说,这件事本是由疯癫奸徒张差引起的,应当先处决这个犯人。”
“至于庞保、刘成二人?那就等审问明白后另行处置。”
“朕已将谕帖改写,交由司礼监用红笔抄发,特此告知。”
“然后,内阁大臣方从哲与吴道南就认为,这一案件,首先,首祸肇事的,就只有张差一人。”
“但这个人又癫狂迷乱,像个神经病,语言恍惚所供出的庞保、刘成是主使、马三道等人是引诱,都还多有含糊其辞的地方,没有确切的证据。”
“所以先处决这个犯人使其伏法,再慢慢审问其他人以定其罪,臣等最初也是这个意思。”
“因考虑到皇上这两天还不知道庞保、刘成二犯尚未到案、未经审问,所以将此意见附在奏疏中,希望皇上详加审察。”
“如今蒙圣上降谕,得知皇上已将前谕改写批发,先将张差处决,而庞保、刘成及马三道等人,等审问明确后另行处置。”
“这固然是皇上雷霆之断、日月之明,并行不悖,而皇太子的奏请,也正与圣意相符。”
“总的来说,上疏内容,可以提取出两个重点。”
“一,太子认为,应该先处决张差这个首恶。”
“二,张差颠三倒四,对于庞保、刘成等人的指控,本身语焉不详,含糊其辞,还没有确凿的证据。”
“这边一些矛盾与冲突的地方,暂时按下不表。”
“再看看后面……”
“同一天……”
“【刑科署科事给事中姜性等言:逆犯张差,情重罪大,宜亟正天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