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必要赶尽杀绝啊!
诸葛大力纯属无语,贺晨太努力了,刚刚来暑假实习三天,张伟也是转正才第三天,结果贺晨几乎每天都在给张伟发名片找案子。
他真的,张伟该哭死,她该笑死了。
“这件事已经结束了,下次吧,下次如果再有这样的事,我一定请你们帮忙,谢谢了啊。”
王漫妮接过名片,嘴上道谢,但还是婉拒了。
此时,电梯已经来到了12楼,众人走下电梯。
“那就下次一定吧。”贺晨也没有勉强她的意思,笑着走出电梯:“那位百万大单的客户,现在怎么样了?”
“挺好的呀。”王漫妮又是一愣,不明白贺晨怎么突然提起这个,她发现贺晨的视角和关注点有些特殊。
“唉,希望吧。”贺晨叹息一声,故意摇了摇头。
“怎么了?”王漫妮心中一咯噔,这里面难道有她不知道的事吗?
“我听了你说的故事,她之所以只认准你来接待,是因为你在明显看起来不像能买得起百万珠宝的她进店时,就一直给她贴心服务,没有瞧不起她。”贺晨解释。
“后来哪怕你同事陷害你,让你过敏无法接待她,她也等你好了,才来买,让你拿到这个百万大单。
她也说了故事,是之前和丈夫一起创业,结果钱什么都有了,丈夫却出轨离婚了,她现在只有钱了。
之前舍不得买这些,现在她就想来看看丈夫给年轻小三买的珠宝,她也能带。
心情可以理解。
但是我觉得这样不好。
她想买这个来证明,根本就是缘木求鱼。
她丈夫爱上的不是这个珠宝装饰后的年轻漂亮的小三,而是年轻漂亮这四个字而已。
这是她买多少珠宝穿戴都没用的。
还有离婚虽然分到不少钱财,但也只是坐吃山空,好好存起来就不错了,想要靠这个来保值增值过好下半辈子已经不容易了。
毕竟她说是和丈夫一起打拼创业,但如果真是必不可少的创业者伙伴,她也不会被轻易拿钱就打发掉了。
而且看她这种冲动不顾后果没有眼光的做派,她的合伙创业,更多倾向于稳固家庭后方,让老公全身心投入创业,顶多打打辅助。
所以拿到这笔钱,以她的能力,再创业成功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而她拿到这三五百万,就敢为了这口气买百万级别珠宝,几乎将这笔离婚款全换成了一个买到就贬值卖不出去的珠宝。
我都不管想象接下来她的日子会多绝望痛苦。
人没了,钱也没了,才是最痛苦的啊!
你该劝她冷静别买的。
女人是该对自己好一点,但不是这样盲目消费。”
“……我劝了。”王漫妮脸色尬在那里,连忙解释:“我甚至还冒了不小的风险,偷偷提醒她再想想了,可是她没听。”
本来她还觉得自己棒棒的,可现在听了贺晨这么一说,貌似她好像做错了的一样。
这种正反对错的扭曲感,实在太让她感觉别扭了。
“我知道你做的已经够好了。”贺晨就当她是真尽力了,先称赞了一句,然后话音一转:“但你话没有说透,下次如果再遇上这种可怜人,见到她冲动只为一口气,将这些话说给她听,能劝一个是一个,那么多有钱太太、情妇都能眼睛不眨一下的消费,何必去赚这个苦命可怜人的生活保障费用?是不是?”
这不是他非要嘲讽她,而是电视剧里就有极力宣传离婚发财这种狗哨声。
百万珠宝离婚女,用离婚分到的几百万买了这百万级别的珠宝,就是证明了自己,仿佛她就赢了。
作为女主之一的钟晓芹离婚,直接说自己成富婆了,各种高消费,拿离婚分到的财产,请客吃饭,温泉度假,租住高档公寓,不要太滋润,还直接说出口:“早知道离婚能发财,我早离婚了。”
这不是狗哨在传递不能说的扭曲三观,又是什么?
“……我尽力。”王漫妮苦笑。
贺晨都为她为这可怜的被弃妇说话,考虑的这么周到了,她还能说什么呢?
总不能说这样不对吧?
贺晨的话太对了!
就是因为太过正确,太过正义,反而让她非常不自在。
明明她自觉自己也很正义的……
“我过去了。”
王漫妮不想继续面对贺晨了,哪怕贺晨如此帅气有才,简直就是完美白马王子那样,但现在给她的感觉,那句俗话说的很对。
骑白马的不一定是王子,还有可能是喋喋不休的唐僧啊!
她刚走到1201门口敲门,门就开了,顾佳和钟晓芹都站在门口迎接。
钟晓芹有些尬笑的和看过来的贺晨招了招手。
其实她们早就站在门口了,将刚才门口的对话都听在耳中。
毕竟王漫妮要上来是前台宋姐要通知业主顾佳的,顾佳算着时间站在门口准备迎接闺蜜的新闺蜜的。
可谁想到王漫妮和贺晨一起上来的,还在聊天,钟晓芹听到声音想开门,却被顾佳给阻止了,明显是不想和贺晨照面,也想听听这个新闺蜜和贺晨聊什么。
因此钟晓芹有些尴尬。
贺晨也笑着点点头,然后开门进屋了。
顾佳和钟晓芹也将王漫妮给迎了进去。
等寒暄过后,顾佳没先说起自己请王漫妮过来的原因,反而先打听王漫妮看起来和贺晨认识这件事。
王漫妮忙将他们认识的事情说了,其实她和顾佳也是这么认识的,只不过顾佳只看没买罢了。
这边三大女主开始正式集结,那边,贺晨进屋后,将一大箱子椰树给放下后,在诸葛大力瞠目结舌中,拿起手机拨打了110报警。
“你干嘛?”
诸葛大力不可思议,她感觉贺晨是不是这个月的报警指标没有达成,所以才报着玩的。
或者安迪那次,他不好亲自报警,是让安迪报的警,所以不算?
“当然是报警!”贺晨耿直道:“作为公民,见到违法犯罪行为,有举报的权利和义务!
王漫妮不报警。
商场不报警。
我来报警!
她这个同事摆明是犯罪行为!
是诈骗罪、伪造证据、诬告陷害罪!
而且不是初犯,是惯犯!
怎么能这么轻飘飘自罚三杯结束呢!
她怕影响工作,没关系,我来报警好了!
不以她的名义!
以好公民、好市民的名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