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布鲁克发生的这一幕,在世界各地不断的上演:
基恩仕、理学、埃默尔、赛世、安捷伦……
中国的赛世公司却风平浪静,波澜不起,就如暴风雨来临前的黑夜。
助理撑开西装,李正昊穿上后,对着镜子理了理头发。
感觉不太齐整,他让助理拿来发蜡,在发梢上擦了一点点。
不怪他这么重视:委托领事馆、混经委、以及大使馆,商务部等部门前后沟通了一个多星期,海关和公安部门才答应了这次会见。
他必须拿出最饱满的状态,保持最充足的精神来和刘安华谈判。
至少,不能让刘副总再胡乱攀咬下去。
当受损企业和机构达到一定的数量,欺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便如涓滴汇成洪流,势不抵挡。
所以,必须想办法封住刘安华的嘴……
助理帮他梳着头发,秘书拿来行程表。
今天再没有其他的安排,秘书按照惯例,汇报了一下近期的重要信息:
“总裁,布鲁克安全部门再次发函,要求我们检查中国、印度、越南等国售出的X射线仪、磁共振谱仪、质谱仪、元素分析仪等仪器的安全性能……”
“主要检查安全互锁、底层密码、核心源代码、访问日志……并要求,最迟于本周三向布鲁克总部汇报……”
李正昊直接打断:“我已经与布鲁克总部沟通过了,不用管!”
整个亚洲区,中国的销售量要占到百分之七十以上,如果成体系的检查设备的安全性能,肯定要先检查中国区。
但负责中国区技术维护的刘安华还在牢里关着,下面的技术总监也已被边控,留在京城随时配合调查。
没有技术高层领导监督,靠下面的工程师,只会浮皮潦草,流于形式。
最关键的是,李正昊顾不上:刘安华的案件已经到了不得不解决的地步,他脱不开身。
如果没有大区总裁的协调,有大半的科研机构,连门都不让你进。
为此,李正昊特地和布鲁克沟通过,并给布鲁克的老板安德森打了电话。安德森表示理解,说是由他亲自通知安全部主管。
安德森不会食言,也肯定不会忘,所以李正昊很奇怪:到底出了多大的安全事故,才会让布鲁克的安全部门在老板已知会的情况,依旧坚决的要求代购公司执行安全检查的指令?
他盯着镜子里的秘书:“有没有问过总部,布鲁克突然要求安全检查,是什么原因?”
“问了,但没问到……只知道这段时间和布鲁克总部的气氛非常紧张:百分之七十以上的技术组长、高级工程师,都被安全部门和技术部门约谈过……”
安全与技术联合约谈?
那百分之百,出现了重大的安全技术漏洞。
但与自己无关:那是布鲁克研发部门和安全部门的工作。
李正昊点点头,示意秘书继续。
“上周,埃尔默、安捷伦、基恩士、理学等公司的销售和安全负责人再次来电,请求与您进行电话会议沟通,我以你行程已满为由拒绝……”
“基恩士和理学的负责人均表示,将在本周内赶赴香港,届时将亲自与你面谈……”
李正昊皱了皱头。
对于这些公司的负责人要求和他开电话会议,他并不意外:因为这些公司已经知道,刘安华擅自利用各公司授权的维护权限,在翻新机上预留后门的事情。
这件事瞒不住,李正昊也没想瞒。甚至在行业内,这已经是公开的秘密。
也不止刘安华一个人在干,向发展中国家售卖二手翻新设备,已经在欧洲形成了一条完善的产业链。许多国家的科研或医药机构买不起全新设备,就只能退而求其次,买一批二手设备过渡一下。
关键在于:在这条产业链当中,甚至有好多科技巨头公司的内部人员参与。上级高级工程师,下到普通的技术人员。
所以,即便是装模做样,原厂商收到消息后,必然会过问。
李正昊奇怪的是,这一次原厂商的反应格外的大:只是一百多万美元的案值,却紧追不舍,不依不饶?
2006年,中国七家药企集体诉讼,案值三亿多美金,这些公司都没有这么重视。
总不能,刘安华又交待了什么,中国的司法部门绕开赛世,单独通知了这些公司?
念头刚冒出来,李正昊又断然否决:赛世公司与这些厂商签的是全权代理合约,包括销售、售后维护、技术培训。
等于这些公司把机器卖给了赛世,然后赛世又加价卖给了中国的企业,包括售后和技术培训在内。
不管刘安华交待的再多,不管他卖出的翻新机造成了多大的事故和损失,这些受损的机构只可能找赛世。
如果找这些公司,连个回音都不会有。
那是为什么?
李正昊捏了捏眉心:“基恩士和理学的负责人哪天到?”
“说是周三!”
那就是明天?
“联系一下,让他们直接到京城,我和他们面谈!”
“好的总裁!”
秘书翻到下一页,“总裁,总部通知,于4月19日早上八点,一个备注‘中国京城林思成文物保护中心’的邮箱,向法务部门发送了律师函……”
“主要内容为:就赛世生产的离子色谱、红外光谱、拉曼光谱等设备系统存在安全漏洞,要求赛世公司赔偿……索赔金额为三千万美金……”
“其次,要求赛世仪器公司做出书面保证!”
李正昊愣了一下:“他索赔多少?”
“三千万美金!”
“还要求总部出具书面保证?”
“是的总裁!”
李正昊笑出了声:“林思成疯了?”
秘书只是秘书,不能对客户表达主观性的贬义评价,但她的表情出卖了她:讥讽,以及不屑。
上次见面,林思成向赛世中国提出一千五百万美金的赔偿,就够让人震惊了。
没想到,他这次要的更多:三千万美金!
一家三千万,六家是多少?
甚至于,要求生产商出具书面保证……这和他上次所说的,要求赛世公司登报致歉,有什么区别?
李正昊越想越是古怪:林思成既然能给赛世仪器发律师函,剩下的那五家,肯定也会发。
想来,赔偿金额大差不差,措词大同小异:赔偿三千万美金,并出具书面保证。
那这些公司的负责人屡次要求,和他进行电话会议沟通,甚至要和他面谈,有没有这方面的原因?
应该有一点,但顶多也就是一点。绝不至于让两个日本公司的高管追过来。
有没有可能,林思成联络了所有的受害方,联合向这些公司施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