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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乞丐、烤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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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昊昆和陈旺住了间门头不显的津门饭店,这里兼具住宿与餐饮。

  但住进来的沈昊昆,没打算在这里吃饭,起码这头一顿,不在这里。

  选择有很多,比如起士林这样的西餐厅,既可以吃东西,还有机会可以看到身穿侍应服的白俄或是法国女子,又比如以鲁菜为主,兼具京津风味的登瀛楼。

  吃烤鸭的正阳春,“刀妃革命”(妃子文绣曾在此登报宣布和那位末代皇帝离婚)的国民饭店,八大成之一的义和成等等。

  看了眼自己和陈旺身上的打扮,沈昊昆颇为遗憾,起士林估计是去不成了,不知有没有机会,去北安里俱乐部之类的地方,看一场“大腿舞”。

  还是去吃烤鸭吧。

  吃久了马肉,吃上一只表皮焦脆、肥而不腻的烤鸭,无疑可以满足一下寡淡多日的味蕾。

  “烤鸭?”陈旺不明白他为什么突然想吃这个,鸭肉腥臊,酒都盖不住,陈旺更爱吃鸡。“我问问人,看哪间酒楼的烤鸭出名。”

  谢绝了人力车夫,沈昊昆和陈旺两人步行前往正阳春。

  正阳春在南市口,老美华鞋店对面。

  狗不理、乔香阁、正阳春、老美华等,都是津门的老字号。

  拖着一条跛腿,打扮又颇是另类,不时感受到有目光落在自己身上,陈旺十分不自在。走在他身边的沈昊昆,就不会这般“敏感”,怎么说呢,这是一个帅哥的自我修养。

  不知陈旺的想法,不然沈昊昆一定会劝他不要多想,不要老把自己当成这个世界的中心,没见路人大多行色匆匆吗,都这么忙,顶多只是看一眼,转头就忘了,谁有功夫把心思放在你身上?

  何况这时的津门,繁华之下,阴暗的角落里,藏着看不到希望的贫瘠,文明开化之中,亦是不乏野蛮愚昧。

  再说,他们只是打扮充满了西北“酷哥”的风情,起码头上、心里都没有辫子,有什么可不自信的?

  快到南市口,街面上的人多了起来。

  正欲往前走的沈昊昆,目光瞥到路对面一个站在人行道上乞讨的小乞丐,眉头微蹙。

  小乞丐脸上脏兮兮的,头发更是凌乱不堪,都不知道发丝里除了蛛网,还混了哪些脏东西。赤着上半身,露着枯瘦如柴的身子,骨头好似只有一层皮包着,一根根排列的清楚可见。

  不光是瘦的皮包骨,小乞丐还没有双手。

  摇摇晃晃的,用脚夹着一支毛笔,沾水在地面上写字。

  面前摆了个缺了几处瓷,用于的乞讨瓷盆。

  隔的有些远,沈昊昆看不到他写了什么,也不知他有没有乞讨到钱。

  余光瞥到沈昊昆没有跟上的陈旺转过头,顺着他的目光,陈旺当即看到那个小乞儿。

  陈旺的动作,沈昊昆自然也看到了,以为他会说什么“沈爷,走吧,正阳春就在前面,这种事太多,同情不过来”之类的沈昊昆,却不想他竟是开口,“沈爷,我过去看看。”

  嗯?

  见他一瘸一拐的走向小乞丐,沈昊昆有些诧异,他一个烧杀抢掠的土匪,还会对乞丐生出同情心?

  是因为跛了一条腿,感同身受?

  待走到小乞丐面前时,陈旺只留给他一道背影,沈昊昆也不知陈旺说了什么,但却是见陈旺从身上摸出几个大子,丢进了小乞丐的瓷盆。

  “沈爷,他用脚写的字,都比我用手写的好。”走回来的陈旺,一脸感慨的冲沈昊昆说道。

  沈昊昆有些意外的看向他,“你识字?”

  陈旺挠挠头,“认识一些,不多。会写简单的数字还有名字。”

  这就算不错了,沈昊昆没再多说什么,“走吧。”

  正阳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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