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碌了一天的两狗一猫收起摊位,回到了托马斯的狗窝。
只不过相较于昨日的孤身一犬,今天托马斯身边多了两个好帮手,一个是他未来的好大儿,一个是他未来的大侄子,至于年龄这方面也不用寻思了,托马斯的一根狗毛比黄皮子的命都长。
而更令托马斯欣慰的,便是今天终于可以加餐了,自己带来的货物售卖一空不说,还有人从他这里预定了不少围巾。
为了犒赏莫德雷德与庄森,托马斯花了大价钱购买了整整一筐鲜嫩蔬菜,还有最近在阿尔颇为流行的恐龙肉,与一大桶菲尔普斯精酿啤酒。
毕竟犬人有大黄米这种神奇作物,粮食吃不完就肯定会寻思整点好喝的,小麦果汁这玩意儿是每一个犬人都爱的美味饮品。
但托马斯显然高估了莫德雷德的道德水平,等他把肉炖好,捧着满满一大盆黄米饭与蔬菜啤酒搬到客厅时,就看到莫德雷德与庄森正趴在地上数钱,大把大把的灵骨币看的他双眼发直。
“这是从哪儿来的?我可不记得咱们挣了这么多钱。”
“哈~我看没人要就捡回来的。”
这话鬼才信,要是能出门捡这么多钱,他托马斯也不至于混成这逼样,可问题是莫德雷德他从哪偷来的这么多钱,或者说你到底偷了多少个人?
托马斯很是纠结,哪怕他依旧不喜欢那群灵族豆芽,但还是开口说道:
“莫德雷德,咱们把钱还回去吧,你这样做是不对的,虽然我是个犬人,但我不想当小偷。”
“哈~还回去?”
听到这话,莫德雷德当场哈气,就连翻了一天后空翻的庄森也略显不满,十足的野蛮人行径。
“老登,你当年可不是这么教我的,你告诉我万事从急,活着比什么都重要。
我又按着一个人薅,我每人只借一块钱,而且今天是运气不好,我总感觉有人盯着我,这才捡了8000块,你给我两天时间熟悉熟悉,我能让你日入过万,而且我也没说不还呀。”
“可是~”
“没有什么可是的了,众所周知,我莫德雷德是高贵的宇宙星神,我从不做那仗势欺人的事,既然他们没反对,便是同意了!”
“没错!”累了一天的庄森也帮腔道:“身为王者,便是要知错、认错、不改错!”
“对,我们想干嘛就干嘛,你这犬父就等着分钱吧。”
托马斯很难评价莫德雷德与庄森的行为,但转念一想,这混蛋竟然是自己儿子,那自己未来得多混蛋啊。
“你们这种混蛋样子不会也是我教的吧?”
“是黄皮子教的。”
“那你们父亲是挺缺德的。”
莫德雷德与庄森二人没有反驳,反而疯狂点头,表示你形容的十分贴切,我们俩这样放帝国里面已经算是好的了,完全可以称得上一句道德标兵。
而且莫德雷德敢拿自身名誉保证,他至今为止信誉积分还是满的呢,他都这么劲霸了,还如此有操守,简直是世间罕有口牙!
托马斯也没办法,他只要敢碰钱莫德雷德就哈气,再一碰庄森也哈气,这俩玩意儿已经是哈根练成,放在以前必须打死的货色了。
“事已至此,还是先吃饭吧!”
“好耶~”
托马斯说的没错,这顿晚饭他确实花了血本,不光让莫德雷德吃上了放在灵族餐桌上也极为珍贵的恐龙肉,还有让庄森颇为喜爱的鲜嫩蔬菜与大杯啤酒。
至于这恐龙是怎么来的,托马斯也说不清楚,好像是一个专门为古圣提供肉食的农业世界来的,听说这玩意儿很贵就买来了,等以后攒够钱他也买几只来养殖。
这话提醒了莫德雷德,而庄森也瞬间明白了莫德雷德想的是什么,开口引导道:
“托马斯,既然你不喜欢在这里居住,那为何不带着犬人去一个新的世界生存呢?反正战争已经结束了。”
“对啊,艾尔终究不是狼人的故乡,虽然你又穷又拧巴,但你好歹也是混过的,在犬人之中有一定的影响力,何不举族搬迁,去一个牧草肥美之地享受生活?”
此言一出,托马斯放下手中饭盆,把杯中啤酒一饮而尽,舔着嘴筒子上的泡沫说道:
“我确实有这个想法,可你们仔细想一想,为什么我们犬人会来到这寸土寸金的爱尔?是因为我们想来吗?”
这下二人听明白了,虽然狼人帝国覆灭了,战争也结束了百年之久,可狼人带来的破坏力实在是太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