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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四章 榨干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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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呦——”几只迅疾蹿跳的马鹿见状,立刻撒开四蹄,慌不择路地临时改变方向,朝侧方突围,企图逃脱狗群的狙杀。

  “汪!”虎子目标明确,呼哧呼哧狂奔,如离弦之箭,径直扑向一头慌乱奔逃的母鹿。

  那母鹿被打了个措手不及,变向稍微迟钝一下,当即就被身形矫捷的虎斑纹猎犬缠住。

  七条半大狗崽也不甘示弱,在煤球、青龙的率领下,赶紧一拥而上,瞬间堵住一头吓傻了的小鹿。

  “嗷——”小鹿左突右撞,吓得四处蹿跳,想从狗群的包围圈里逃脱。

  可七条狗崽配合默契,有的扑向小鹿的前腿,有的撕咬小鹿的耳朵,有一只下嘴咬脖子,有的佯攻,有的侧翼骚扰。

  小马鹿虽然也有上百斤重,但哪里见过这种阵势,面对七条狗崽的围攻,慌得原地打转,拼命地左右蹿跳,很快就落入下风,岌岌可危。

  另一边,面对两百多斤重的母马鹿,虎子腾挪追击,死死拦住母鹿的去路。

  它身形如电,不断对母鹿的后臀、腿部撕咬,下嘴歹毒,专挑薄弱处下狠手,还时不时施展掏肛绝技。

  “呦!”母鹿疼得哀鸣一声,拼命挣扎,却始终甩不开虎子,只得扭过身。

  它不再逃跑,仗着体重身高优势,决定拼死一搏,用蹄子去踢踹猎犬,做着垂死挣扎。

  几乎是眨眼功夫,其余马鹿就已四散奔逃,窜出数百米远。

  它们带起一连串模糊残影,四蹄蹬雪,溅起漫天雪沫子,那极致的灵敏和迅捷,简直让人瞠目结舌。

  “可惜!”

  不远处,林宇辰摇了摇头,刚才只来得及开出三枪,这些马鹿跑得太快,眨眼就消失在密林深处了。

  前两枪打死了一头公鹿,第三枪本来瞄准一头迅疾蹿跳的母鹿。

  结果这头母鹿运气太好,移动速度快,开枪的瞬间,它身体蹿跳而出,恰好被一株树木遮挡身形,由于受到障碍物干扰,这一枪直接打空了。

  等自己再想开第四枪,已经发现找不到其他猎物了。

  “算了,做人不能太贪心,好歹虎子它们有收获,没有白忙活一场。”

  林宇辰心里有些遗憾,默默安慰自己,只得手持水连珠,快步走向红松树林。

  他吹响口哨,让高空之上的苍鹰加大侦查力度,防止突然有其他猛兽闯入。

  不知道为何,自己心里总觉得不太踏实,所以一直让苍鹰警戒,今天没有让它加入狩猎。

  此时,虎斑纹猎犬勇猛异常,已经将母鹿放倒。

  它死死咬着母鹿的脖子,不断猛力地左右甩动,母鹿哀鸣一声,四肢抽搐,挣扎力道越来越弱。

  “不错,煤球、青龙它们还是挺厉害的,第一次集体狩猎,竟然能瞬间缠住一头猎物,已经算表现亮眼了。”

  林宇辰扫了一眼,发现虎子它们牢牢占据上风,就没有再去管,更加不会去补枪。

  猎犬是需要发泄戾气的,一旦出动,就必须咬死猎物,如果不让它们咬,久而久之,战斗力、战斗意志就会下降,坏处不少。

  而且,他心里也清楚,今天是七条半大狗崽的赶山首秀,必须让它们见血,那头小鹿就是第一块磨刀石。

  自己现在绝不能插手,必须让七条狗崽自己解决猎物,同时磨练狗群协同作战的配合能力,对拖狗大有好处。

  听起来有点残忍,但打猎赶山,本就是满手血腥,全都是为了生存而已,优胜劣汰,纯粹赤裸裸的丛林法则。

  “这头公鹿虽然壮实,但估摸只有四百多斤重,比那头马鹿首领要差不少……”

  林宇辰暗暗可惜,走到那头身中两枪、倒地不起的马鹿面前,仔细端详。

  这头公鹿体型庞大,鹿角有六个分叉,即便死了也依旧威风凛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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