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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章 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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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族咏驴,最出名的大概要数柳宗元的《黔之驴》:

  “虎见之,庞然大物也,以为神”,以“技止此耳”把驴的脸面丢尽千百年。

  到了本朝,就更不堪了。

  “你这头倔驴”——

  这是嫌蠢;

  “驴肝肺”——

  嫌人眼坏。

  “驴年马月”——

  嫌人耽误事。

  吕母成精这些年,可没少偷听读书人吟诗作对,弥补文化。

  起初还觉新鲜,后来越听越恼火。

  有句诗怎么说来着?

  哦,“此身合是诗人未?细雨骑驴入剑门。”

  啊呸!

  凭什么每次都是人骑驴,没见哪首诗写驴骑人的?

  吕母越想越气,把嘴里的肠子狠狠嚼了两下,咕咚咽进肚里。

  可嚼着嚼着,它那对泛着幽光的驴眼,忽然迷离。

  说起来……

  自己这辈子,打从刚出生那会儿,就被人骑了。

  那时它还是头刚断奶的驴驹,四腿打颤,跟在老娘屁股后头,在集市上被人挑来拣去。

  买它的是个二十来岁的年轻后生,跟卖驴的老汉讨价还价,从太阳在前面磨到太阳在后面。

  “这驴驹太小了,养不活怎么办?”

  “少给五十文。”

  “太贵了,再少二十文。”

  “不行不行,这是好驴,你看看这腿,看看这蹄子——”

  “那……那就按这个价,但得搭我根缰绳。”

  从此,它就跟了这个后生。

  后生姓周,单名奎,是个走街串巷的算命先生。

  住在城南一间漏雨的破屋里,冬天冷得能冻掉耳朵,夏天热得能烫熟鸡蛋。

  穷归穷,姓周的待它还算不错。

  每天清晨,姓周的会往它槽里添一把豆饼,有时候还能混上些蛋液。

  那可真是好东西,嚼起来满口香。

  “走喽,今儿个去东市碰碰运气。”

  这时的它还不叫吕母。

  只是一头没有大名的驴,驮着姓周的全部家当——

  破幡子,几本翻烂的命书,一个卦筒,还有口缺了角的旧锅。

  姓周的跟在它屁股后头,逢人就吆喝:

  “算命看相,不准退一半!”

  生意好的时候,姓周的会多买半斤豆饼,拍拍它的脖子:

  “今天加餐。”

  生意不好的时候,姓周的就蹲在旁边,跟它叹气说话:

  “又白跑了……没事,明天咱们再试试。”

  它不懂人话。

  只知拍在脖子上的手,不管轻还是重,总是热的。

  这是它对人最初的记忆——

  热乎。

  后来它长大了,一身皮毛油光水滑,走在街上,总能惹得人多看几眼。

  姓周的高兴坏了,逢人就吹:

  “瞧瞧我这驴,多俊!整个苏州城找不出第二头!”

  可这模样,给它惹来了祸事。

  有那么几年,姓周的不知从哪接了门“生意”——

  配种。

  “你别怪我。”

  姓周的牵着它往外走的时候,总会念叨:

  “一季配一回,能挣二两银子,全家够吃半个月了。忍忍,忍忍就好。”

  每次被牵到陌生的驴圈,被粗野的公驴围着嗅来嗅去的时候,它总有种说不上来的滋味

  直到后来成了精,才知那滋味叫,屈辱。

  “我的身子,凭什么由人做主?”

  可那时候它只是一头驴。

  只能一季又一季,一年又一年地忍。

  怀上驴宝,生下来,抱走卖掉。

  怀上,再生,再卖掉。

  有的小驴它只看过一眼,有的一眼都没看着。

  再后来。

  日子忽然就变了。

  也不知姓周的是如何讨到的婆娘,反正他的女儿,忽然被选进宫,当了什么王妃。

  又过不久,当了皇后。

  姓周的摇身一变,从个走街串巷的算命先生,成了皇亲国戚。

  搬家那天,姓周的忙进忙出。

  什么破幡子、旧命书、烂卦筒,统统扔了。

  它以为自己被落下,谁知临走的时候,姓周的忽然跑回来,拍着它的脖子:

  “老伙计,进京享福去!”

  确实享福。

  国丈府的院子比苏州半条街还大。

  它住的那间棚,比姓周以前住的破屋还宽敞。

  不仅黑豆管够,还有专门的人伺候,给它刷毛、梳鬃、洗澡。

  有回,新来的小厮给它添草料时慢了会儿,它抬起蹄子,照着那人就是一下。

  “哎呦喂!”

  小厮捂住要害在地上打滚。

  姓周的听说了,不但没骂它,反而把那个小厮训了一顿:

  “不长眼的东西,再敢怠慢,仔细你的皮!”

  小厮哭着磕头认错。

  它站在旁边,驴脸差点笑出声。

  从那以后,仗着姓周的包庇,它没少作威作福。

  看谁伺候得不好,蹄子嗓子全招呼过去。

  那些下人背地里骂它“畜生”,当着它的面,却一个个比孙子还乖。

  这才是驴过的日子。

  可惜,姓周的发达了,反倒比以前更抠了。

  有人登门送礼,姓周的照单全收;

  有人求他办事,姓周的拍着胸脯满口答应;

  可轮到往外掏钱的时候,姓周的就跟割肉似的,一分一厘都要掰成两半花。

  最离谱的是,皇帝拍卖种窍丸,姓周买了,却不给钱。

  ——“他是我女婿,能把我怎么着?”

  它蹲在驴棚里,看着穿飞鱼服的锦衣卫冲进来,把国丈府翻了个底朝天,五花大绑押走姓周的几个儿子。

  最后还得靠姓周的女儿出面求情,才保住一无所有的烂命。

  “老伙计,这回,又只剩咱俩了。”

  它也确实老了。

  所以,树林那夜发生的事,它原先记不太清。

  只知道有几个人冲过来,要杀姓周的,然后吃它。

  姓周的不知道怎么了,忽然变得很凶,在黑暗里乱挥乱捅。

  再后来,所有人都不动了。

  它闻着血腥味,凑过去,拿舌头舔姓周的脸。

  姓周的没反应。

  它又舔,舔姓周的眼睛、鼻子、嘴。

  姓周的还是没反应。

  它低下头,看见姓周的肚子上有道口子,里面露出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凭着本能,它拿舌头去舔,想把乱七八糟的东西舔回去。

  什么味?

  不知道。

  嚼了,咽下去。

  “江南。”

  “回家。”

  它不知道家在哪儿,就一直走,一直走。

  走了多少天,它不记得。

  只知道草越来越青,天越来越暖。

  然后,它遇到了一个戏子。

  为什么是戏子?

  因为他脸上画着花里胡哨的妆——红的、白的、黑的,花花绿绿,跟年画上的鬼怪似的。

  “开智了?有意思。”

  那人笑得它浑身发毛。

  可它跑不动。

  那人跟它说了话。

  从那之后,它脑子里忽然多出来好些东西。

  怎么吸收日月精华。

  怎么把吃下去的东西转化成灵力。

  怎么隐匿行踪。

  怎么避开人的注意。

  甚至还有一门功法,专门给妖修的。

  于是,它在南直隶住了下来。

  刚开始那几年,它不懂事,逮着人就吃。

  可很快它就发现,人这个东西,少了是会找的。

  有一回,它吃了三个进山砍柴的樵夫。

  第二天,山下来了官差,进山搜了整整一天。

  傍晚,连修士都出动了。

  从那之后,它就学聪明了。

  今儿吃了,明儿就换个山头。

  吃的人也要挑——有家有口的,不吃;

  看着体面的,不吃;

  成群结队的,也不吃。

  专吃那些孤身进山的,没人在乎的。

  对修士更要小心。

  首先,它吃过几次修士。

  那滋味,啧,比凡人鲜美一百倍。

  丹田那一块,嚼起来筋道弹牙,咽下去之后浑身暖洋洋的,修炼起来比平时快好几倍。

  可修士这东西,吃了是会惹祸的。

  所以它给自己定了规矩:

  十个凡人,配一个民修。

  绝不动官修一根汗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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