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台休息室里,韩红靠在沙发上,手也跟着观众一起鼓掌。
这个小姑娘可以啊,前面三期没觉得有多厉害,更多的是个新鲜感,但这首歌唱的.....
诶,真棒!
另一个房间里,胡彦斌大嘴一咧:蛙趣,厉害!
他最近在看《火影忍者》,看到邓紫棋唱完这首的时候,他心里冒出一个念头:
我没能跟林墨在一个舞台上竞技,跟他公司的二代目比上了?
他在心里想了一下,如果自己十七岁的时候站上这个舞台唱一首这样的歌,能做到吗?
胡彦斌想了想觉得不可能。
他99年参加沪上新歌手大赛时那种露天舞台都紧张的不行,像这种成百上千万观众看的直播舞台,胡彦斌绝对做不到像邓子琪这样。
等后面的李克勤,胡彦斌和韩红唱完,最终的结果也出来了。
这一期,邓紫棋排名第一,张韶涵排名第二!
然后周笔畅,遗憾淘汰!
弹幕里有人叹气,有人惋惜。
周笔畅也很无奈。
她从2005年《超级女声》出道,到现在三年多,经历了从巅峰到低谷、从签约到解约、从希望到失望的全过程。
从天娱解约后,她几乎没有芒果台那边的通告,辗转签了现在的乐林公司,能拿到《我是歌手》这个名额已经是来之不易了。
但奈何水平有限,在这个舞台上能撑四期已经算是超出预期。
没办法,这个舞台是真的残酷,比2005年的《超级女声》更残酷。
当年是比人气,现在是真的拿作品和实力说话。
《我是歌手》第四期结束后的第二天,电视台收视率出来了。
果然,重新杀回了国内同时段收视冠军。
王伟忠心想:果然维持收视率的秘籍不能丢啊,还是要按照版本强势打法来。
与此同时,这一期两首歌在网上的讨论也在持续发酵。
搜狐和新浪等娱乐板块的热搜榜上都是这两首歌。
“《有形的翅膀》我循环了二十遍了,每一遍都想哭,张韶涵真的回来了。”
“《泡沫》才是真的虐,邓紫棋才十七岁啊,她怎么能唱出这种‘我信过你然后输了’的感觉?”
“林墨真的太会写了,男团女团写洗脑曲,到了华语歌手这里就写走心曲,两种风格无缝切换。”
“我宣布本周最佳是《泡沫》,不接受反驳。”
“《有形的翅膀》歌词太有力量了,‘我们是彼此有形的翅膀’,这句我直接破防。”
两首歌在足够的曝光量下,很快冲到了新歌榜和热歌榜的前两名。
有逛外网的网友发现,少女时代的《Gee》已经在韩国Melon日榜连续霸榜十一天了,周榜也连续两周第一,始终压着JYP的《Nobody》一头。
还有一个更让人意外的消息——
日本那边不知道什么风吹起来,林墨的《Lemon》又重新杀回了日榜第一的位置。
这首已经发布超过半年的歌,最近因为某部日剧的再度热播又被翻了出来,播放量在最近一周内飙升了将近三倍。
【林墨吧】里,有吧友把这三个截图放在了同一个帖子内:
“韩国日榜第一,日本日榜第一,中国热歌榜前二,全是林墨写的歌。”
帖子下面很快被盖了几百楼。
“林墨这是称霸东亚了?”
“周杰轮:大家唱的都是我写的……林墨:不,是我写的。”
“哈哈哈哈哈,只能说墨神牛逼!”
“扬我国威!”
“我感觉林墨真的捧谁谁红啊。”
然后很多网友看到这个评论,一想,我去,还真是。
国内就算了,在国外也一样啊,一首歌拯救一个女团有没有?
“对对对,有一说一,少女时代真就是靠《跑男》和《Gee》火起来的吧?”
“你们玩QQ飞车还有QQ炫舞吗?我昨天看版本公告,《Gee》还有《sorry》这两首歌都要更新进游戏曲库了。”
“???真的假的?那我高低要去玩玩了!”
“我已经很久没登录了,为了《Gee》我必须上线。”
“QQ炫舞配上《Gee》的椅子舞,画面太美我不敢看。”
“腾讯这波嗅觉可以啊,知道林墨的歌火,直接买进游戏了。”
“我想知道墨神这波赚了多少钱?”
......
首尔,江南区,SM公司总部大楼的会议室内。
公司的管理层正在进行每周总结例会。
财务副总监是个四十多岁的秃头男人,他面前摊着一份报表,上面数字密密麻麻。
他指着其中一栏,语气带着明显的情绪:
“《Gee》和《Sorrysorry》这两首歌,虽然现在很火,但是给公司创造的收益非常小,按照合同规定,我们只拿了百分之十五的分成,却要负责宣发推广等等费用,这简直是土匪条款。”
宣传总监是个三十多岁的女人,闻言立刻反驳:
“你这是鼠目寸光,一首歌把整个团队的名气带起来了,还怕以后赚不到钱吗?”
“少女时代现在在中国、日本、东南亚的搜索量涨了多少倍?这些是钱能衡量的吗?”
“如果她们的人气能持续下去,下一张专辑、下一场演唱会、下一个代言,收益会是这首歌的多少倍?你算过没有?”
财务副总监没有被她的话带偏,而是从面前的文件夹里抽出另一张纸,翻到某一页,推到她面前:
“我当然明白这个道理,但我想说的是另一个问题。”
“这两个星期,公司进账了接近九十多亿韩元。”
他敲了敲那张纸,
“结果呢?大头都被林墨工作室赚走了,你看到这个数字,你不心疼吗?”
宣传总监顿时噎住了,她一时间也不知道说啥。
这个数据确实很恐怖。
财务副总监见没有人反驳自己,继续说:
“就算还要合作,我们也要更改合同条款。”
“这个分成比例还有版权归属,都需要重新谈。”
“这个中国人的条款简直太霸道了,不能这样继续下去。”
会议室安静了一会儿,大家都把目光看向坐在主位上的SM掌舵人李秀满。
然后李秀满开口了:
“你这种想法是不对的。”
他看了一眼财务副总监,
“赚钱的方法有很多种,不要光看一两首歌。”
“我决定,以后继续跟林墨保持深度合作。”
“而且,准备派人去中国考察,在中国建立分部。”
此话一出,不只是财务副总监,会议室里的所有管理层都是一惊。
大老板这么看重这个中国男人吗?
这种条款,和丧权辱国有什么区别?
李秀满则是在心里笑他们不懂。
林墨的两首歌在两周内创造的收益,已经比他们很多时候在歌曲方面整个公司两个月创下的收益还要高了。
还是那个说法,你的艺人只要红了,能赚钱的方式是有很多的。
林墨的合同条款确实霸道,但真管用啊!
成立中国分部刻不容缓!而且还要加深合作!
嗯......
等公司成立后,就把少女时代和SJM两个团队派过去常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