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反应也太快了吧,那几个人到底是怎么回事?”
远离沙滩的树林深处,一个山丘上,一个身材窈窕的金发女子慢慢站起身,放下了手里的望远镜,轻轻挠了挠左半边脸上发痒的烧伤疤痕。
这脸上的烧伤是萨曼莎·贝尔蒙特在十五岁那年向人讨债时留下的,她在伦敦阴影区受孤儿院院长的委托充当讨债人,向那些逾期的欠债者索要应偿还的代价。
她知道,本来院长是希望用她青涩的身体去讨好那个难缠的超凡者,用她充当礼物来要回更加珍贵的利息和本金,但萨曼莎讨厌这样的做法。
当然,她并不是对贞洁有什么特别的滤镜,单纯只是她喜欢女孩儿而不喜欢男人,如果院长让她去和一个女士共度春宵,恐怕她会非常乐意乃至于流连忘返,但和男人么……
萨曼莎最讨厌男人,她讨厌所有男人,因为天底下的所有男人出生时都有一只鸟,而她出生时却没有,以至于她成了一个性别女的人类,她无理由地觉得自己应该是男人。
当然,这些都是陈年往事了,反正她第一次要债时,被怒火中烧的欠债人用酒精泼在脸上,然后又被火柴点燃了,对方用这种骇人的反击方式凌虐一个未成年的女孩,以向债主表明绝对不还的态度。
对方有力量,又残忍,又是亡命徒,而且脑子还有点儿毛病,这种人对任何一个债主来说,都是最棘手的不良资产,萨曼莎的院长可能也没指望萨曼莎能将所有东西都带回去。
甚至于,即使萨曼莎只带回去一些利息,就已经能让对方满足了。
但最后,萨曼莎还是要回了院长希望她带回去的那个封禁物和当初契约成立时,所约定好的所有利息。
那个时候,她的异能还没觉醒,就是一个普通的小女孩儿,面对那个三级超凡罪犯根本没有一点话语权,对方发起火来可以把她当做一坨臭狗屎踩扁。
而她是怎么要回那些东西的呢?
其实也没做什么,她只是站在原地,任由自己的半张脸烧着,然后说:“如果不还的话,你最好现在就做掉我,否则等我长大,一定会把你的头剁下来当飞机bei。”
她已经忘了自己当时为啥这么说了,反正肯定不是处于愤怒之类的情绪,只是觉得那么说话很帅,很man,非常有男子气概,帅呆了简直!
脸上烧伤的剧痛让她有一种爽快感,因为她长得很可爱所以非常受一些恶劣的大人喜欢,但如果脸烧烂就不会有这种困扰了,而且疤痕对一个真正的硬汉来说,是阅历的勋章。
那一刻她觉得自己非常有格调,甚至觉得自己双腿之间长出了梦寐以求的雄壮武器。
可以说,当时比起讨债的结果,她更陶醉于这种独属于男人的英雄式浪漫,甚至忘了她根本不能将对方的人头当做发泄工具,她满脑子都是一个十五岁的小男孩,孤身一人向危险的亡命罪犯索要应得的酬谢的帅气场面,她觉得自己这与年纪不符的成熟,非常有枭雄本色。
而欠债人脑子也的确有问题,当她头发和半边脸着火,说出这种古怪台词时,他两眼放光,对她表现出了十足的欣赏,而后很爽快地交付了本金和利息。
就这样,萨曼莎第一次要债成功。
然后之后么……,那个男人后来找上她,帮她干掉了那个讨厌的院长,然后带她走上了放贷的道路。
对,没错,欠债的那家伙是一个比孤儿院院长更厉害的放贷人,在塔里木的现存信徒中都叫得上名字的高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