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明非的眼皮子轻轻动了一下,当他睁开眼的时候天色已经黑了下来,房间里沉闷闷的,因为之前打扫过,倒是没了那几分灰尘的霉味。
他没起床,而是睁着眼在床上发呆。
和平常的大部分人一样,他会在无所事事的时候就去凝视——比如头顶的天花板,然后用发散性思维思考起自己的人生。
我是谁?从哪来?要去哪?
著名的哲学三问现在就萦绕在他的脑海。
他一遍又一遍过着昨天晚上发生的事。
邪魔虎鲸群,土鸡瓦狗,不值一提。
海神大供奉,有点强但也不是打不过。
哦,对了,他现在最应该想的是千仞雪,她好像和自己表白了。
没有玫瑰花也没有巧克力情书那种,而是狠狠把他打倒在地,骑在他的身上,夺走他人生的初吻,然后宣告了他是她的,她也是他的。
最后留下一句,等她神考结束成神就来找他带他混吃等死一辈子,然后就把他一个人放在海面上飘着自己跑没影了。
路明非觉得越想越晕乎乎的。
他衰了二十八年,哪怕是他父母都没说过家里有什么东西是他的,后来到了叔叔婶婶家就更不用说了,他一个占了表弟一半房间的家伙哪有什么地位?哪怕是在学校里,他那张课桌都必须得每个月换一次位置。
想想真可悲啊,原来他其实一直都一无所有。
他回想着自己的大半生,他就是一个喜欢睡懒觉、打游戏,没事就自己发呆,东想西想然后喜欢一个人三年,不敢表白,请客只能在摊子上吃拉面,那种特别没意思的人。
但就算他只能请得起拉面,他也希望有人能喜欢他。
可这个人,她就这么突然出现了,第一次有人告诉他,原来自己那么…重要,就像被锁了好久的门,突然有光打开了。
路明非怕再不想承认,但也知道自己现在在窃喜,雀跃。
可随着越想越多,他忽然又意识到几个问题,就算千仞雪愿意带他混吃等死,让他吃上一辈子软饭,但他要是哪天回去吃拉面了怎么办?
他那颗兴奋了许久的心跳立刻又沉了下来,忽然发现有些无解,他把被子拉过头顶,蒙着头,不敢想象那个画面,突然感觉浑身都好累,不知道什么时候又睡了过去。
不知过去了多久,黑沉沉的房间里,忽然出现了一丝光亮,那是路鸣泽的黄金瞳,他静静坐在桌前的椅子上,笑眯眯看向缩成一团毛毛虫的路明非,轻叹了一口气,像是看着一个永远长不大的小孩。
“哥哥,对每一个人来说一份爱其实都弥足珍贵,因为那代表着莫大的幸福,可你有什么犹豫的呢?”
“虽然命运来临的时刻,每个人都是丧家之犬,可在那之前拥有的时光从来都不是虚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