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治疗神术”虽然是暴利,但其实并不稳定,因为“能付得起昂贵治疗费”的伤者、病人始终是有限的。
而神祗的恩赐神力(神术),又不能贱卖。
所以各家教会,往往有各自的“营业范围”,甚至不少本身还是资产的经营者。
那个已经不知不觉融入了城市发展的“逐日(金)者教会(商会)”,那个太阳神的逐金教会就是出了名的行商教会,他们已经在这片区域不断加码,至少三四成的魔物素材被其收购,然后高价卖向远方。
实际上,如果不是他们也带来了大量物资、药物、其他区域的特产资源,黛妮雅早就针对他们了。
有的教会会经营酒水产业(主要是酒神这类),有的更是经营角斗场,还有军神、锻造之神的武器库什么的,那些矮人们的店铺基本都有矮人之神的圣徽,而矮人们的普遍信仰程度远高于本地人。
“其他区的治安队谈成了吗?”
“差不多谈成了......但是需要一点时间调整。”
黎恩的圣骑士团,以追逐邪恶和审判为主要目标的黎明十字军,是纯粹的战斗团体,其主要经营自然是“出卖战力”。
只不过圣骑士们情况特殊,他们一般是当不了雇佣兵的.....仅仅是确定雇佣者的阵营和战斗对象是否邪恶,都会耗尽他们主要精力,而大部分雇主需要武力的原因,可能没有那么完美无缺的正义。
也是因此,“治安类”的工作,貌似是他们唯一能干的,在历史的某些时间点,的确有一些圣骑士成为了非常出名的审判者,甚至圣骑士的进阶分支中,就有专门的“审判者分支”。
但在律法之国事件之后,这种事明显大幅减少,只有一些小镇还有一些零星的圣骑士治安官,大规模的运用圣骑士作为执法者的事情,大幅减少了......不管是王室还是教会,都无法确保自己永远处于正义方。
“......的确,我们的人如果大幅入驻其他区域的治安官的话,原来的治安官和巡逻队的安置,都要好好考虑了。”
这,才是黎恩最看重的东西。
养兵不仅需要资金,还需要地盘。
码头区的治安队,早就由黎明十字军的骑士们代替了,而且他们表现得相当好,无法收买的圣骑士简直是完美的执法者......当然,对某些人就极其不友好了。
新城那边,都打算雇佣一批作为执法者和治安官,而辉光城其他区,却一直拒绝黎恩的“友善建议”。
而现在,整个辉光城的“治安工作”都会“外包”给黎明十字军了!
这就意味着,那个在战后不断膨胀的超规格圣骑士团,也有了能养活自己的主营业务。
这对黎恩是极其重要的,甚至一定程度侵犯了所有贵族的利益,最好趁着大胜的气势强行推行。
这么一来,也等于那些地区领主、各个商会自己花钱,帮黎恩养兵。
只要真的成为了新的长期制度,不仅黎恩的骑士团可以自行成长,本地的那些贵族也要老老实实收敛.......
“当然,总要死几个,才会知道我们是玩真的......快来撞上来的傻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