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恩离开走廊来到“金色玫瑰”酒店后边的停车场里,这会儿桑德斯已经准备就绪,候在马车旁等着要给韦恩开车厢门。
桑德斯旁边还有一个同样在等待韦恩的小哥,率先就迎过来跟韦恩请示调查事宜,
看着稍远处被这位特勤队小哥带来的一马车的人,韦恩不由得在内心叹气,看来彼特·克莱门萨刚才的谨慎也没毛病,在里士满的城区范围内要是被人给盯上了,那想要完全甩掉各系统安排的“尾巴”,确实是有点难度——尤其是在双方都尽量保持礼貌、不能随意动手的前提下。
这小哥问的也不是什么大事,主要是特勤队这次算是出了纰漏,因此在参与调查时,态度便显得异常积极,有点想要“戴罪立功”的味道,
韦恩这个总指挥,在这种情况下自然就要当端水大师,便对着小哥暗示自己判断被绑架的乔治先生此时应该被歹徒藏匿在临时的安全房里,让他们在目前划定的调查范围内,去排查近期出租的房屋,有可能会有收获。
这个说法肯定是“正确”的,
反正人情已经卖了,至于特勤队能不能大海捞针,在其他系统的老哥小哥们发力前把琳娜她们关押的“苹果派”那个分租公寓给找出来,那就看天命了。
目送着那一马车的小哥离开,韦恩也没急着动弹,而是在停车场里又稍微逗留了一会儿,
一方面是在继续观察,看看停车场里现在还有没有刚才没露面的小哥,另一方面也在思考,他平时出门就只带桑德斯一个保镖兼马车夫,偶尔也确实会感觉人手不太够,有时候连个能额外帮忙传个话、搭把手的人都没有。
按照美利加联邦如今常见的配置,马车的驾驶座通常只安排马车夫一个人乘坐,要是主人的地位和经济实力足够的话,那么随行的仆人或者保镖大多都会坐在另外的马车上,
所以像奥维莉娅小姐或者安妮·奥斯特出行的时候,才会经常都是“车队”,那既是顶级大家族在外地时应有的“排场”和“体面”,其实也出于实际的需要。
韦恩觉得自己一个在本地创业的小青年,在这方面就没必要跟她们学了,平时出门只需要一辆马车便已经足够,行动时也更灵活,
但是刚才被彼特·克莱门萨那样几个人稍微堵了一下,他这会儿觉得自己是不是应该稍微改善一下配置:“桑德斯,要是我再安排一个探员日常随行的话,马车的驾驶座还够坐吗?”
尽管在城市里不太常见,不过放在西部小镇里的话,“副驾驶座”顺便坐个人其实并不稀奇,熟人外出的时候就经常这么挤,很多旅行商贩和小镇青年也都会这样搭讪漂亮姑娘,又或者是顺路捎别人一段,
韦恩现在的座驾是安妮·奥斯特送的拉风马车,正常来说,用得起这种马车的人,是不该让别人跟马车夫一块挤驾驶座的,严格而论会多少有些不够体面,但他自己并不在意这样的小细节——有怪癖的有钱人多了去了,那些真正的上流社会人士,其实都挺包容的,在这方面最在意的,反而是中产阶级又或者有钱人的管家之类的人物。
桑德斯这头猛男并不知道刚才在酒店的走廊里发生了什么,他默默地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体格,有些不明所以但还是点了点头:“应该不至于会影响驾驶,些许的不便也可以克服。”
韦恩点点头,然后便钻进了车厢里:“那以后我可能就会这么安排了。现在我们先回餐馆,下午争取想办法甩开尾巴,偷偷跟琳娜或者情报组的人见一面,确认情况。”
“是!”
……
回到餐馆这边,道格这个侦探社的大管家兼通信枢纽已然就位,
他一看到韦恩的身影出现在餐馆的后门处,便赶紧快步走过来开始汇报情况,表情中还带着几分歉意:
“先生,我已经去‘实验室’找过那个假络腮胡了,他并没有告诉我能够紧急联络彼特·克莱门萨的方式,但表示会想办法尽快让对方知情。我打算……”
韦恩抬手示意他不必紧张:“我在回餐馆之前,已经跟彼特·克莱门萨见过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