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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8章 草莽面圣,君恩难还(月票600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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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得知能有机会面圣,几个糙汉那是兴奋极了!

  不过兴奋归兴奋,这些人也都不是不懂事的。

  他们虽然一个个都是陕北山沟沟里摸爬滚打出来的糙汉,大字不识几个,有些人连县城都没去过几回,但“宫里的规矩大”这句话他们是知道的。

  那可不是县太爷的衙门,那是皇帝住的地方,是紫禁城,是天下规矩最多、法度最严的地方。

  在那种地方放个屁都得先看看风向,打喷嚏都得憋着,更别说他们这群平时在乡里横着走的刺头了。

  一句话说错,一个眼神不对,说不定脑袋就没了。

  他们一个个嘴上嚷嚷得起劲,却没有一个人敢擅自走出驿站大门半步。

  他们老老实实地待在驿站的客房里,连大声喧哗都收敛了许多,生怕惹了什么不必要的麻烦,耽误了明天入宫的大事。

  朱自成自然也不会亏待他们。

  他做事的风格一向是恩威并济,该严厉的时候严厉,该大方的时候大方,从不含糊。

  他让人拿着银子去街上买了最好的酒菜回来。

  不是驿站伙房里那些粗茶淡饭,而是专门从北京城里最有名的馆子里买来的。

  两大坛上好的山西汾酒,一整只烤得皮脆肉嫩滋滋冒油的肥羊,还有从护国寺大街那边买来的各色点心蜜饯果子、四五只烧鸡烧鹅、一大锅滚烫的羊肉杂碎汤。

  王嘉胤这种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老兵,看到这桌酒菜都忍不住咽了好几次口水,他的喉结一上一下地滚动,却还强撑着一副“老子什么场面没见过”的淡定表情,不肯比别人先动筷子。

  张献忠则干脆多了,一只手抓着一只鸡腿,另一只手捧着一大碗汾酒,吃得狼吞虎咽腮帮子鼓得像塞了两只核桃,啃得骨头上的肉渣都没剩下,恨不得连骨头都嚼碎了咽下去。

  到了晚上,礼部的官员到了。

  来的是礼部的一位主事,正六品的文官,姓刘,名叫刘敏行,四十多岁的年纪,一张清癯的方脸,颔下蓄着一部修剪得整整齐齐的胡须,须梢微微泛白但不失精气神。

  身后还跟着两个年轻的主事助手和一个老成持重的教习太监。

  几个人从马车上下来,带来了十几个用蓝布包裹着的包袱。

  刘主事被引到驿站大堂里,目光从面前这群歪瓜裂枣般的糙汉子身上扫过的时候,他的眼角不易察觉地抽搐了两下。

  他当了十几年礼部官员,负责过无数次外藩使臣和各地官员觐见的礼仪培训,什么样的场面没见过。

  朝鲜使臣彬彬有礼,琉球使团谦恭驯顺,蒙古王公虽然粗鲁但至少身边有懂规矩的通译和礼官跟着。

  可眼前这群人,实在太特殊了。

  有的穿着破了袖口的羊皮坎肩,露出来的胳膊上青筋暴起如老树盘根,油腻的袖子在烛光下泛着反光。

  有的满脸横肉脖子上还横着两道旧刀疤,刀疤一路延伸到锁骨再也没入衣领。

  有的头发乱蓬蓬地用一根麻绳扎着,上面还沾着几片不知道什么时候钻进去的枯草屑。

  他在心里默默叹了口气,面上却一丝一毫都没有表现出来,保持着礼部官员应有的矜持体面。

  “诸位。”

  刘主事清了清嗓子,

  “本官姓刘,礼部仪制清吏司主事。奉旨前来,一为诸位送来觐见陛下所需衣物,二为教授诸位面君的礼仪。”

  他打开其中两个最外层的蓝布包袱,将里面的东西,摆在了大堂中央那张八仙桌上。

  包袱里整整齐齐地叠着十几套崭新的靛蓝色武官袍服。

  “这些东西,是本官从礼部库房里逐一核对名录后领出来的。

  一人一套,按姓名发放,不得混穿,不得错戴。

  觐见陛下时所穿衣冠皆有定制,错穿错戴便是失仪之罪,是要被纠仪御史当场弹劾的。

  你们戴的官帽、穿的官靴、系的革带,都须与品级相符。

  腰牌每人一份,入宫时须悬挂于腰间醒目位置,由守门禁军逐一验看。

  若丢失腰牌擅闯禁门,禁军当场拿下,天王老子也保不住你们。”

  分发完衣物之后,刘主事便开始教授觐见礼仪。

  他把驿站的桌椅搬到墙边,腾出大堂中央的空地,让所有人按高矮排成两列横队,按品级次序站好。

  那个老教习太监站在刘主事旁边,用他那种太监特有的不高不低、不疾不徐的尖细嗓音开始讲解:

  怎么站、怎么走、怎么跪、怎么叩、怎么看、怎么答。

  每一个动作都被他分解成了若干个极细的步骤,一步一步不紧不慢。

  他甚至从袖子里掏出了一根三尺长的紫檀木戒尺,用来纠正每个人的动作细节。

  肩膀歪了的用戒尺轻轻敲一下肩胛,膝盖跪得不到位的用戒尺碰一下膝弯,头低得太过的用戒尺托一下下巴。

  “跪!双膝落地,一膝在前,一膝在后,膝尖与袍摆齐平。腰挺直,不可弓背,弓背则仪态不端。”

  他用戒尺轻轻点在一个贺锦的后背上,示意他把腰再挺直些。

  贺锦脸涨得通红,拼命把腰往上挺,脊椎骨发出一声轻微的咯吱声,像根被掰弯了的竹竿。

  “叩!额头触地,不偏不倚。双手平贴地面,掌心向下,拇指内收。

  叩首三次为一拜,起立时先抬头、再起身,不可手忙脚乱。”

  他指着一个王左挂的姿势纠正道:“你不是在摔跤。额头不要砸地,是触地,砸出响声来那是祭祖,不是面圣。”

  “起!起身时先收双手握于胸前行揖礼,再缓缓立起。

  不可按地借力,不可踉跄,不可踩到自己的袍角。

  若在御前踩到袍角当场跌倒,便是御前失仪,轻则罚俸,重则革职。”

  “看!陛下若问话,目光须平视御座前方三尺之地,不可直视龙颜。

  若陛下命尔等抬头,方可抬至陛下胸口高度,绝不可直视陛下双目。

  寻常人家四目相对都有可能冲撞,何况天家。

  你们拿吃饭打个比方,你坐在炕上吃饭可以看自家婆娘的脸,可以看你家大舅哥的脸,但你能端着饭碗去看祖坟里的祖宗牌位吗?

  不能。

  那在御前也是同理。

  龙颜是天人,不可直视,看不得,一看就是冲撞。

  记住了没有?”

  刘主事站在众人面前,面无表情地补充了一句:

  “本官先把话说在明处。

  若是诸位学得快,动作规范、仪态端正,达到礼部定规的觐见仪等,明日午后便可由本官引领入宫,面见圣上。

  若是学得不好,那就多学几日,三日、五日,甚至十天半月,都由礼部酌情而定。

  本官奉旨办差,有的是时间。

  陛下的圣驾也不是说见就能见的,礼部安排不下,就只能往后排。

  本官不勉强你们,学得慢的自然多花些时日,不急。”

  这话一出,张献忠、高迎祥等人像是被人在身后抽了一鞭子,浑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

  张献忠恨不得现在就面圣,哪肯等上十天半月?

  他连多等一天都觉得浑身像爬满了蚂蚁一样难以忍受,恨不得现在就换上那身新衣裳飞到皇帝面前去。

  他一听这话立刻就嗷嗷叫了起来:“明天!明天就能面圣!刘大人您放心,我们学得会!”

  “对!明天就去!”

  “还等什么十天半月,我们今晚学不会不睡觉了!”

  “不就是一个跪嘛,老子在延绥跪过总兵跪过主将跪过参将,膝盖骨早就磨出茧子了,来来回回跪到天亮老子也能跪得板正!”

  刘主事看着这群突然间情绪高涨到了极点的糙汉,微微摆了摆手示意他们安静,眼角浮现出一丝浅淡的满意的笑意。

  “既如此,那就拿出精神来,今夜本官陪诸位练到合格为止。”他说。

  于是,这一夜,驿站的烛火彻夜未熄。

  张献忠跪了不下两百次。

  他的膝盖在延绥挨军棍时就被水火棍打过,旧伤未愈又添新磨。

  但他咬着牙一声不吭,每一次膝盖落地都尽量轻一点、稳一点,像教习太监示范的那样额头触地双手平贴,不敢有一丝一毫的马虎。

  这些在陕西山沟沟里生活了半辈子的糙汉,虽然一时之间实在难以适应这种繁琐到近乎变态的礼节,但在“明天就能面圣”这个巨大的诱惑面前,他们的学习速度超出了所有人的预料。

  到了下半夜,他们的动作虽然还远称不上优雅流畅,有很多人的膝盖跪下去时还是不够齐整,脚步走起来时还是有些僵硬,双手并拢时的拇指还是偶尔会忘记内收。

  但已经勉强有了几分模样。

  至少不会再犯那些会让纠仪御史当场弹劾的严重错误。

  刘主事看着他们在烛光下反复跪拜的身影,终于微微颔首,低声对身边的教习太监说了句:“可以了。”

  天光微亮的时候,这群人倒在通铺上横七竖八地睡了一小会儿。

  他们的膝盖隐隐作痛,额头上贴着惠登相贴的膏药,浑身上下都是一股药酒味和汗水味混在一起的古怪气味,但没有一个人叫苦。

  张献忠睡觉的时候都把那面铜腰牌攥在胸口,攥得紧紧的,像揣着一块烧红的烙铁,梦里都在念叨:

  “见皇帝……见皇帝……”

  朱自成没有跟着他们一起学礼仪。

  他的身份和这些人不一样。

  他是平虏侯,是国姓爷,御前侍卫、赐国姓,觐见皇帝的礼仪他早就烂熟于心,不需要临时抱佛脚。

  他跟刘主事打了个招呼,吩咐老教习和几个随行的亲兵照看好这群刺头别闹出什么乱子,便在傍晚时分牵了一匹战马,离开了驿站。

  驿站到北京城有好几里的路程,但他骑的是朝廷专门给急递铺和军中传令配备的好马,马腿粗壮有力,马蹄踏在冻得硬邦邦的官道上直奔京师。

  寒风迎面扑来像无数把小刀子割在脸上,他浑然不觉。

  他只想快点回家。

  到了北京城外已经是入夜时分,京师的九座城门早已按照规矩关闭了。

  卯时开,酉时闭,这是自永乐年间便定下的铁律,雷打不动。

  城门口厚重的包铁大门早已合拢,粗如人臂的门杠横贯其中,城楼上的守军每隔几步便有一名持矛哨兵在垛口间来回巡视,城墙上灯笼高悬,将城楼下的护城河水面照得波光粼粼。

  寻常百姓若这时要进城,只能在城外找客栈住下等明天天亮,但朱自成身上有皇帝赐的令牌。

  他在城下勒住马,从腰间摸出那面铜令牌举过头顶,朝着城楼上喊了一声。

  城楼上的守军百户探头张望,认出了马背上那人的身形。

  平虏侯的腰牌整个衙门都有登记备案,赶紧命人放下吊篮,恭恭敬敬地验了令牌,亲自把朱自成从吊篮里扶了出来,还特意为他牵了马。

  朱自成进城之后才发现,今日京师并没有宵禁。

  他本以为天黑之后大街上会一片寂静,只有巡夜的更夫和五城兵马司的巡逻兵丁偶尔经过,但眼前的情景却出乎他的意料。

  大街上人潮涌动摩肩接踵,沿街的店铺灯火通明,家家户户门口都挂着各式各样的花灯。

  兔子灯、莲花灯、走马灯、八仙过海灯、鲤鱼跃龙门灯,一盏比一盏精巧,一盏比一盏鲜艳。

  有些灯面上还绘着工笔人物故事,烛火在灯内轻轻摇曳,把那些人物的影子投在灯面上,仿佛活了一般。

  元宵节的氛围显然还没有完全散去,空气中还残留着元宵煮糯米的甜香气和爆竹燃放后淡淡的硝烟味。

  孩子们在巷子里追着地上燃烧未尽的烟花棒子跑,大人们三五成群地聚在茶馆和酒楼里猜灯谜行酒令,卖糖葫芦和吹糖人的小贩推着小车在人群中穿来穿去高声叫卖,好不热闹。

  朱自成牵着马在人群里穿行,过护国寺街口的时候还顺手买了两个芝麻烧饼夹酱肉,一边走一边啃。

  一路畅行无阻地回到了平虏侯府。

  侯府坐落在东城的一条安静的胡同里,与那些动辄占了半条街的勋贵府邸相比不算气派,但胜在清幽雅致。

  门前一对石狮子威风凛凛,朱漆大门上钉着黄铜门钉,门楣上悬着一块御笔亲题的匾额:

  “平虏侯府”。

  门房老刘远远看到自家侯爷骑马回来了,又惊又喜,连忙上前牵马接鞭,扯着嗓子往里喊:

  “侯爷回府了!”

  朱自成把缰绳扔给门房,大步跨进门槛,穿过垂花门和抄手游廊,一路直入后院。

  方才回到侯府,在下人恭敬的侍奉之下舒舒服服地洗了个热水澡。

  这一路风尘仆仆奔波了几个月,从延绥到安塞再到京城,他身上的泥垢差不多能搓下三斤来。

  澡盆里的水换了两次才从浑浊变清澈,泡在热水里的那一刻他闭上眼睛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感觉浑身的筋骨都在一寸一寸地放松。

  洗完澡换了身干净的素色道袍,把战袍和铠甲交给下人拿去刷洗晾晒,他刚要去后宅寻夫人邓岚,却被告知夫人此刻正在前厅西厢的暖阁里接待客人,已经坐了很久了。

  朱自成虽然想念夫人想得紧,但他不是那种不分轻重的人。

  这些看似寻常的夫人们之间的往来走动,背后牵扯的是一张张复杂的人脉关系网,牵一发而动全身。

  他耐着性子没有去打扰,而是转身独自去了书房,点上两盏灯,坐下来铺纸磨墨,练字看书。

  他虽为银川驿卒出身,少年时家贫如洗,没有正儿八经上过学。

  只跟着村里一个老童生学了几个常见的字,认得自己的名字,认得银川驿的驿名,认得告示上的“免征”“催粮”这些跟自己肚子有关的字眼。

  但自从被皇帝提拔为平虏侯之后,陛下对他的文化水平十分重视,不止一次在西苑召见时亲自过问他的课业进展。

  还曾经随手从御案上抽出几本兵书让他当场读一段,读完了还要问他意思。

  他甚至记得有一次陛下考他认字,他念错了“斥候”的“候”,念成了“侯”。

  陛下当场纠正了他,让他把那两个字抄了整整一百遍,他手指抄得又酸又麻,但从那以后“斥候”两个字他这辈子都不会再念错了。

  从那以后他便下定决心用心去学,没有一日懈怠。

  在陕北黄土山沟里翻找那些刺头们的同时,他马鞍后面的包袱里始终塞着几本书,有《孙子兵法》,有戚继光的《纪效新书》和《练兵实纪》。

  遇到驿站有灯光的地方,别的亲兵在喝酒赌钱,他一个人趴在桌上翻书认字,拿树枝蘸水在木桌上写字,写到深夜才睡。

  如今他虽然写的字仍然不算好看,横平竖直间还带着几分执拗的笨拙,撇捺转折处常有些僵硬不自然,跟京城里那些从小练馆阁体的文官们没法比。

  但好歹是能写得工整端正、别人一看就认得是什么字的了。

  他今天练的是“静”与“动”两个字。

  他把两个字反复写了十几遍,铺了小半张桌面,然后放下笔,拿起一本戚继光的《练兵实纪》开始读。

  戚少保的文字没有半点文人的酸腐气,每一句都是他从沙场上打出来的血泪经验,教你怎么练兵、怎么编队、怎么分派哨探、怎么在夜雨风雪的阵地上调度各营次序。

  他以前听人讲课总觉得脑仁疼,现在自己读反而觉得越读越有滋味。

  书读到“凡军中号令,赏罚不明,虽百万之众无益也”一段时,他停下来反复默念了好几遍,拿起笔在书页旁边歪歪扭扭地批了一行小字:

  陛下教我,赏罚分明,与戚少保同。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

  当铜壶的刻度指向戌时三刻时,书房的雕花隔扇门被人从外面轻轻推开了。

  平虏侯夫人邓岚推门而入。

  她今夜穿着一件淡青色的素面褙子,外罩一件月白色绲边比甲,腰间系着一条鹅黄色的丝绦,手里端着一个小巧的剔红漆盘。

  盘子里搁着几碟精致的小点心,一双竹木筷子,还有一壶刚沏的热茶。

  数月不见,她似乎清减了些许,原本就小巧的下巴又尖了几分,但她那双眸子还是一如既往的明亮温柔,眼角微微弯起的时候带着一种只有朱自成才能读懂的关切。

  “夫君,你回来了!”

  她站在门口轻声说道。

  她这几个月里天天掰着手指算日子,在皇后跟前为丈夫说好话,在命妇圈子里的觥筹交错中小心翼翼地为丈夫维系着每一根有用的人脉线。

  如今这个让她日思夜想的人终于坐在书房里了,她反而不着急扑上来,只是端着点心站在门口,让灯光把他的身影完整地笼罩在自己的视线里。

  朱自成将兵书放下,缓缓起身。

  他走到邓岚身边,低头看了她一眼,然后伸手将她连人带托盘轻轻地抱住了。

  他的动作小心翼翼的,既怕抱得太紧弄疼了她,又怕抱得太松她感觉不到自己有多想她。

  邓岚手里的托盘被这突如其来的一抱夹在两人中间,差点碰到他的胸口,她哎呀了一声赶忙把托盘挪开,放到旁边的书案上,然后才腾出双手回抱住了丈夫。

  朱自成的手臂收得很紧,下巴埋在她的发间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是桂花油的香味,跟他这几个月来在无数个寒夜里反复回忆的味道一模一样。

  “早回来了。为夫恨不得一回来就见你,抱你,倒是没想到你在待客。”

  朱自成在她耳边说道,声音压得低低的,像是在说什么见不得人的悄悄话。

  邓岚的俏脸腾地一下红了,红晕从腮帮子一路蔓延到耳根。

  她微微挣了一下,没有挣开,便任由他抱着,伸手轻轻在他肩膀上拍了一下:

  “夫君还是这么没正形。”

  她嗔怪道,语气里却满是甜丝丝的受用。

  但她没有耽搁太久,很快就收敛了撒娇的神色,恢复了侯府主母惯常的端庄从容,将今晚待客的情况说了一遍。

  “今晚来的客人身份都非同小可,妾身不敢怠慢。

  一个是沈炼的夫人骆婉清。

  另一个是小国公张之极的夫人李婉宁。”

  听到这两个名字,朱自成的神情立刻变得郑重起来。

  他松开抱着邓岚的手,正了正自己的衣领,认真地点了点头。

  “有劳夫人了。”

  沈炼如今在天津的皇明军校之中尚未正式毕业,但全军上下都知道他是皇帝亲自点名选拔、从锦衣卫调拨到军校重点培养的后起之秀。

  沈炼在平定辽东之役中都有不俗的表现,而且行事缜密,心细如发,很得皇帝赏识。

  这个骆婉清更不是寻常军官之妻。

  她是如今的锦衣卫都指挥使骆思恭的侄女,锦衣卫骆家是京师最显赫的特务世家之一,自万历年间便执掌锦衣卫,门生故吏遍布天下,骆思恭本人更是皇帝最信任的心腹之一。

  与沈家交好便是与锦衣卫骆家交好,而锦衣卫在如今这个九边密布、耳目遍天下的时代意味着什么,不言自明。

  这是他在京城官场中最需要谨慎经营的一路关系,也是最不能得罪的一路人。

  而张之极是英国公张维贤的嫡长子,英国公府是永乐靖难元功勋臣之后,世袭罔替,在京城勋贵中排行前三的人家,连宫里的大小太监见了英国公府的门房都得客客气气。

  张之极本人更是皇帝身边的红人,年少有为,前途不可限量,据说再过几年等英国公年老致仕之后,这国公的位置就要由他来做。

  他的夫人李婉宁出身北直隶大兴县武官世家,家门同样显赫。

  其父李懋桓官至锦衣卫指挥佥事、京营游击将军,掌过京营最精锐的选锋营。

  祖父李应奎曾任蓟州卫指挥同知,经历过嘉靖年间蒙古俺答汗围攻京城的严峻岁月。

  将门虎女,有贤名闻于亲族邻里,处事稳重,在京中命妇圈子里口碑极好,连皇后娘娘都曾当着众命妇的面夸过她“处事有章法”。

  这几个月里邓岚与这些人处得极好。

  隔三差五便在一起品茶赏花、互相走动,送些时令点心瓜果,聊些家常里短,看着不过是寻常的命妇社交,但朱自成心里清楚,这每一顿饭、每一盏茶、每一句闲话,对他在京师官场中站稳脚跟都有着莫大的帮助。

  京城的水太深太浑,没有这些背后的关系网撑着,光靠他一个人骑在马上横冲直撞,迟早会撞到暗礁。

  “为夫君分忧,本是妾身分内之事。”

  邓岚微微垂首,语气娴静,但那眼角那一丝隐隐的得意还是没逃过朱自成的眼睛。

  朱自成将邓岚手上的点心盘子轻轻端下来,放在书案一角,然后伸手关上了书房的隔扇门,把门栓轻轻推上。

  外头的夜风被挡在门外,书房里的烛火晃了两晃又重新稳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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