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爬那面墙,让你的同族开开眼,你们披甲奴当初是如何登城的。”刘恭指着身后的城墙。
酒泉城西边的一小块,被腾空了出来。
上边还有几个士卒看着。
他们似乎也很好奇,披甲奴到底是如何练出来的。
甘答也有些意外。
不是要他的命,而是要他......当老师?
想到这里,他没有片刻犹豫,当即拿着钩爪,小跑到城墙下方,稍作打量之后,又向后退了几步,回头看了眼刘恭,然后重新小跑起来。
刘恭眯起了眼。
吐蕃人的生理特征,最独特的并非羊角,而是脚下的那双蹄子。
这蹄子,是专门为了山地而生的。
甘答奔跑时,这双蹄子与人类的脚比起来,确实是显得有些笨拙。但当他扔出钩爪,抓住女墙上的豁口时,这双蹄子的意义,就全然不同了。
“咔!”
绳索绷得笔直。
甘答双手抓紧绳索,两只分叉的羊蹄,重重地蹬在墙面上,卡进了城墙的石砖缝隙之中。
他甚至不需要刻意寻找缝隙,靠着双手拽住麻绳,而那双蹄子,只需要向上蹬,便可找到卡住的位置,帮助他快速攀爬。那面高耸的城墙,在他的蹄子之下,仿佛变成了平缓的土坡。
不过两三息之间,甘答的身子就窜到了城墙边缘,随后双手搭在墙壁上,腰腹用力一挺,整个人便利落地翻上城墙。
登上城墙时,他甚至没有喘气。
“好本事。”
刘恭在城墙下鼓掌。
这动作确实利落。
倘若配合上玉山江,半人马在城下骑射,压制住城头的敌人,随后趁着间隙,立刻派出几名黑吐蕃人,冲上城墙之后,夺取部分控制权,再让其余士卒登上城墙,就会简单许多。
“下来吧。”刘恭朝着城头喊道。
甘答听闻,立刻下了城墙,动作干脆又利落,两只蹄子踩到地上的瞬间,呼喊着上边将钩爪扔下。
戍守在城墙上的汉兵,也是立刻丢下钩爪,扔下去给甘答收拾。
待到他跑到刘恭面前,刘恭也不含糊,直接从格桑卓玛怀里,拿出一把横刀,扔到了甘答的怀里。
甘答赶忙抱住了横刀。
“赏你的。”
刘恭说道。
“开春之后,本官要与西方蛮夷开战。届时,若要攻城,必以你族为先锋。你们众人都看着,向甘答学着如何登城,如何打仗。你们黑吐蕃人,是本官的心头肉,本官必定不会亏待你们!”
黑吐蕃人听了,自然是兴奋了起来。
他们众人,本来只是城外部落民,甚至还有些人,被回鹘人掳掠去当奴隶。
直到刘恭打进甘州,他们才分到土地,成了有地的农民。甚至像大黑角,家里还能请得起长工。
刘恭的话,就如天上的神佛一般管用。
黑吐蕃人愿意信任他。
大黑角率先冲出来。
“你们都愣着做甚么!”大黑角指挥着众人,“都去操练起来,这是天尊的旨意,你们都听得清楚了!”
有甘答珠玉在前,再加上刘恭的许诺,黑吐蕃人沸腾了起来。
他们吵吵嚷嚷,来到甘答身边,开始向甘答询问。
刘恭看了一会儿。
其实,吐蕃人与汉人之间,也没什么不同,只要给足了好处,他们也一样忠诚,愿意为刘恭效劳,甚至比汉人还要忠诚些,毕竟他们没怎么念过书。
远处的回鹘营地中,玉山江眺望着这里,见到吐蕃人的训练,只是默默地摇了摇头。
他不太相信吐蕃人的战斗力。
不过,既然是刘恭练的兵。
那也许会有些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