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刘恭,索勋颇为忌惮,这家伙能暴起杀人,就足够说明他是个够狠辣的人。
万一他有埋伏呢?
但方亚郎早就带好了证据。
一只碗,还有一根骨头。
“节帅,这便是证据。”方亚郎说道,“节帅请看这碗里,皆是草根和麸糠,不见半点油水,显然是没得吃了。”
“嗯。”索勋点了点头。
“还有这骨头。”
方亚郎举起了骨头。
“这骨头着实是干净,上边半点肉都不剩,骨髓也被敲开吸了个干净。节帅看这骨头,何其雄壮,定是马骨。那刘恭沦落到杀马果腹,军中必是缺粮,知道讨不到好处,便要撤回瓜州去。”
“可有其他物证?”索勋又问了一句。
这话问出来,其实他的心中,也有些蠢蠢欲动,脑海中还在飞速盘算着。
没粮。杀马。连夜撤退。
一连串的征兆,都指向了方亚郎所说的结论。显而易见的是,刘恭的军队,似乎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桥没搭成,粮吃光了,再不跑,就得哗变了。不断的减员,和缺少补给的困境,正在折磨着他的军队。
如此一支疲敝之师,若是趁机衔尾袭杀,少说也能打崩刘恭,让他几年缓不过气来。
若是打的好。
兴许能一战平灭刘贼。
“当真是熬赢了啊。”
索勋先是长舒了一口气。
打仗这回事,终归是拼底子。沙州之中,方圆百里,索勋都征了一遍粮,又在城中向大户讨要,找佛寺强借,总算是凑齐了能扛两三个月的军粮。
刘恭的后方很广阔,但运不上来,那就等于没有。如今存货耗尽,刘恭就是只没了牙的老虎。
但索勋不喜欢放虎归山。
趁他病,要他命。
追杀一支饿着肚子的败军,索勋还是知道怎么做的。
“方亚郎听令!”
索勋震声一喊,方亚郎顿时挺直了身子,呼吸也变得急促起来,仿佛感受到了自己肩上的使命。
“去城中传令各部,点兵出征,人披全甲,马带三日干粮,衔尾追杀刘贼。若遇敌军,不必通报,直接开战,可听清楚了?”
方亚郎激动得满脸通红。
军功,终于轮到他了。
“末将领命!定要把刘恭的脑袋,提回来见节帅!”
“去吧!”
索勋一挥手,方亚郎顿时纵马离去。
很快,城中的瓜州兵,都沸腾了起来。他们在城里憋屈了几日,已经受不了那股烦闷,如今听说要去痛打落水狗,个个兴奋得直叫唤,迅速整齐队列,唱着歌出了城。
......
鸣沙山上。
刘恭一手端着陶盅,品着马肉汤,另一只手摸着毛茸茸的猫耳,格外舒坦。
阿古乖顺地蹲在地上,任由刘恭摸着自己的猫耳,还不时抖两下,似乎是被刘恭摸烦了,但又不敢反抗,思来想去,也只好找点话说一下。
“老大,咱们这样真能行吗?”
“当然行了。”
刘恭信誓旦旦,随后回头看了一眼玉山江,朝着他点了点头。
玉山江察觉到刘恭的目光,也顺着望了过来,回了刘恭一下,眼里似乎还有些兴奋。
“你可还记得药罗葛仁美。”
“记得......怎么了?”
“他便是这般打下张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