腊月,杭州府。
附郭的仁和县城,爆发了一件难得大案。
案子是两个月前才发,只用了不到两个月时间,就一路从县里捅到府里,再从府里捅到省里。
最后,直接传播到了南京城,天子脚下,用另类的办法捅破了天。
案件的起因还是在于今年上半年,仁和县的一家士绅富商席员外,曾经满清没灭时就是县中有名的大户。
满清灭亡,大汉来了以后,虽然分了他的田产,但依旧保留了许多浮财店铺,而这位席员外也很聪明,没有坐吃山空,或者埋怨大汉朝廷,反而拿着家财金银投入海贸关联的内河航运。
靠着杭州毗邻沿海,有着天然的航运条件,这位席员外不说赚的盆满钵满,但也借着朝廷开海的东风,很快就混的风生水起。
家业没有因为分田而日渐衰败,反而愈发兴旺发达。
既然家业发达,自然就要重新恢复过去的排场,大汉新朝禁止畜奴,但还是允许正常的雇佣做工关系。
只要双方签订合法的定期雇佣合同,依旧还是可以像以前那样,雇佣仆人来伺候服侍自己。
无非就是不能再随意打骂虐待,出现这些情况,受到雇佣的仆佣都能凭合同和伤情去官府报案,请求律法严惩以及伤情赔偿。
席员外靠着财大气粗,重新雇佣了许多男女仆佣,这里面就有去年雇佣的女佣吴娘。
吴娘出身过去的杭州青楼,因为朝廷禁止青楼继续皮肉生意,同时鼓励妓女从良恢复正常谋生,所以吴娘经过几年辗转,最后来到仁和县,受到席员外的雇佣做了周家女佣。
然后……就在两月前的某天,席员外因为儿子成功升学,考进了杭州大学府,高兴之余多喝了几杯酒。
三天后,吴娘带着浑身伤痕,哭哭啼啼的来到县衙报案,说明自已遭到席员外的醉酒虐打和强暴。
这下可把仁和县令给惊住了,吴娘虽然报案的只是强暴和酒后虐打,但她的身份乃是从良妓女,属于大汉新朝的新政“扶持”鼓励对象。
要是一个处理不好,就可能酿成巨大舆情问题,甚至有可能惊动朝廷,让朝廷新政施行都出现阻碍。
仁和县令不敢怠慢,连忙安排人员对吴娘验明伤情,并对席员外实施羁押捉拿。
经过初步伤情鉴定,确认身上有遭到虐打痕迹,而席员外对当日醉酒情况也是浑然不知。
仁和县令便先入为主,对席员外依律叛罚,认定席员外醉酒强暴良家妇女,并虐打合法雇佣仆佣,数罪并罚。
衙门判决下来,席员外立刻表示不服,还表示吴娘一个从良的妓女,算哪门子的良家妇女,他即便真的强暴了,也不能这么判,何况他压根不记得酒后的事情。
仁和县令不为所动,这可是好不容易能轮得到他来管的事情,自从升上省城的附郭县令,几乎处处受到掣肘,干不了什么实事,也很难立功往上爬。
老话说的好,前身作恶,知县附郭,恶贯满盈,附郭省城。
席员外一看县令不管不顾,非要用他来做升官的垫脚石,索性直接把“鸣冤”的书信托关系递到了杭州府衙。
杭州知府看到仁和县的案子,看问题的角度跟仁和县令差不多,但他没有仁和县令那么“急功近利”,反而清晰注意到了案情的诸多疑点。
比如席员外不记得酒后之事,还有强暴案都过去三天才报案,伤情鉴定虽为真,但却都是新伤……
杭州知府直觉此案棘手,一边是地方有钱有势的大户豪族,虽说在新朝已经不如从前,但也不是什么泥捏软柿子,另一边则是从良妓女出身,又是新朝鼓励的雇佣女佣,多重正确加身,也很难处理。
府衙内部经过反复权衡讨论,决定上报给按察司,由按察司进行裁决。
按察司看过案子后,同样觉察疑点,但其考虑更多,当下已经快到腊月,年关将近,这时候爆出这种舆情大案,无论怎么判都会产生很大影响。
为防出现不可知的意外,按察司决定先把案子压下,席员外继续羁押,案子悬而不断,等年后再说怎么处理。
原本,案情到了这个阶段,应该就算暂时压下,可问题是就在这个节骨眼上,案情突然出现重大反转进展。
最新的证据搜集,在席员外“强暴”吴娘的卧房里,那些作为物证的床垫被褥,并未有男性体液流淌过的痕迹。
虽然已经是三天前的事情,但这些被褥床垫并未来及清洗更换,所以不存在水洗消除了物证。
再加上这几天天寒下雨,真的要是清洗过,床垫被褥都会潮湿难干。
而且,吴娘来报案时明确说明,自己是被强暴和虐打,身上有伤所以都没洗澡,但她身上也无这些体液流淌痕迹。
证据搜集到这个份上,其实已经可以基本断定,这是一起诬告案。
想想也对,酒后强暴跟醉酒强暴,那是两码事酒后强暴人依旧有着意识,可以做出这些行为,但醉酒……也就是喝断片了,人会直接失去意识,就连身体也会不受控制,几乎无法自主行动,也不会有任何记忆,怎么可能还能强暴别人?
(注:人体科学角度,不存在酒后乱性,只有酒壮怂人胆,所有酒后乱性的都还有清晰的意识,真正喝断片的会软成一滩烂泥,连基本的扶起来都困难)
只是,仁和县的新证据都没来及递交到府里,报案的原告吴娘不知哪里得到消息,居然提前知道可能案情会对自己不利。
当即,这个吴娘便一不做二不休,联合了杭州本地的“从良行会”,把这件案子直接捅到了京城,又在江浙地区大肆联络传播,主要说的就是席员外仗势欺人,官府偏袒员外大户,歧视欺凌他们这些从良妓女。
这所谓的“从良行会”,全名是“妓女从良互助行会”,是在新朝时期组建,本质是被官府取缔的青楼窑子,出来的从良妓女无依无靠下,抱团取暖后诞生的产物。
与码头苦力的行会,走船的船行,以及曾经运河河工的帮会……有着差不多的性质,初期只是为了抱团取暖,后来逐渐演变成为从良妓女联系工作,提供短时救助,还有为从良妓女主张公理的民间组织。
大汉新朝鼓励妓女从良,恢复正常生活,所以对这些“从良行会”都给予了一定便利,大部分的“从良行会”都有官府备案,属于合法的民间工会。
就连大汉新朝起家之初,为了对基层村落进行更有力的控制,在把村长里正纳入朝廷编制同时,也是同步组建了驻村的农民公会。
虽然现在已经开国十多年,但农民公会也并未完全撤销,而是逐步与村长一级的行政编制统合。
说回此案,因为“从良行会”的插手,原本只是局限于仁和县内部的案子,迅速扩散到了江浙两省大部分地区。
一时间江浙两省可谓群情激愤,许多就近的从良妓女自发聚集在杭州府衙门口,要求“还吴娘一个公道”。
如此大范围的舆情,很快就烧到了南京。
原来因为敦煌遗书兴起的热潮,迅速被这件惊天大案带来舆论所掩盖,整个南京文坛的文人更是因此掀起轩然大波。
有人认为,这是地方上小题大做,妓女从良那曾经也是妓女,遭到员外强暴确实不对,那顶多赔些银子了事,还大闹到京城,扰动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