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年许易画的漫画正式登陆日本。
日本三十年前的作品与如今以王道热血为主流的市场自然不同。
此时龙珠刚刚进入最终章,灌篮高手如日中天,浪客剑心才起步,还有美少女战士,幽游白书等等作品,葬送的芙丽莲就一定比它的前辈们好吗?还真不一定。
但所谓物以稀为贵。
日本市场还是需要新东西的,所以许易从三十年后拿来的这部作品还是很被看重。
对方特别安排了一个副主编亲自对接许易。
对方叫佐藤,是个在外人看来刻板印象拉满的日本人。
也不知道他在哪学的日本话,反正大佐腔调拉满了,不过人还挺不错,尽职尽责的,就连合同也是中日文一式两份的。
许易翻了一遍,有几个地方翻译得不太准确,但大意没什么问题。
合同的核心条款是连载期间每页原稿的稿费是一万两千日元,单行本出版后版税是定价的百分之八。
如果被改编成动画、电影、游戏等衍生作品,许易可以获得改编权收入的百分之十五,合同的期限是五年,五年内许易不能在日本的其它出版社发表作品,但海外的出版权归他自己所有。
许易看完之后,把合同放下,看了一眼佐藤。
“一万二?”
佐藤点了点头:“许君,这是新人标准价,不能再高了。”
许易没有接话,把合同翻到单行本版税的那一页,又看了一遍。
在1994年的日本漫画界,新人作家的标准版税率是百分之六到百分之八,给到百分之八的确算是顶格了,说明出版社对这部作品有信心。
许易也没再说什么,拿起笔在便签上签了字。
签约之后,许易拿到了一笔预付稿费。
一般来说,出版社为了防止漫画家中途断更或者跑路,会在签约时先付一部分稿费,这等于是定金。
许易拿到的数额是五十万日元,换算成新台币大约十万块,算是一笔大进项了。
在日本的八天里,许易除了带沈佳宜到处玩,还画了后续的草稿,而他画画的时候沈佳宜就坐在他旁边看书,谁也不觉得无聊尴尬。
第二批次画稿的稿费许易在日本的时候就已经收到了。
在日本期间,他一共收到了两笔稿费,第一笔是签约时的预付稿费五十万日元,第二笔是第二话的原稿稿费,按页数算,一万二乘以十九页,二十二万八千日元。
扣除百分之二十的源泉征收税,到手十八万两千四百日元。
两笔加起来六十八万两千四百日元,约合新台币十四万。
加上他之前在台湾卖漫画第一画拿到的奖金和新台币稿费,他在1994年冬天的口袋里,已经揣了将近二十万新台币。
这笔钱在当时相当于一个普通上班族大半年的薪水,够他在彰化买一辆二手的丰田,或者在台北付一套小公寓的头期款。
他这个时候当然不可能买车买房了,车房从来不是刚需,第一桶金的重要性远大于车房。
一个月后,小学馆的漫画杂志上刊出了《葬送的芙莉莲》的第一话。
许易没有看到那一期的杂志,因为他已经在台湾了,是佐藤打电话告诉他的,他提到读者反响不错的时候,声音很是兴奋,当天聊了很久。
不过有件事佐藤当时没说,许易后来是从别人嘴里听说的,第一话刊出后编辑部收到了两百多封读者来信,在1994年的日本漫画界,对一个新人作家来说这是一个很了不起的成绩了。
佐藤把那些信整理好,装在一个纸箱里,寄到了台湾。
纸箱到的那天,许易正在学校上课,是沈佳宜帮他签收的,她把纸箱抱回教室,放在许易桌上,许易打开,一封信一封信地看,看到一半不看了,把信装回纸箱,塞进抽屉里。
沈佳宜问他为什么不看完,许易耸耸肩轻笑两声没有回答。
如果他准备在漫画界走下去,这信怕是看不完了,就像郑渊洁一样,他未来说不定要买一栋房子存放读者来信。
不过这可让廖英宏等人羡慕不已。
这个年纪的少年最爱幻想成为拯救世界的英雄,为世人敬仰,而他们还在学校的时候许易就做了许多大事。
名声更是从本地传到整个岛内,甚至最后传到日本,然后这个名声出口转内销倒灌回来。
许易信守承诺,允许《少年快报》刊登《葬送的芙丽莲》,并以这部作品作为主打对杂志社进行改革。
当然了一部作品肯定是撑不起来整个杂志社的,许易只能化名多个作者,继续对后续作品进行“拿来主义”。
这经历过市场检验的作品应对经济需求最为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