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面前的平板电脑上,沃特科技的股价曲线像一根即将发射的火箭。
上市三天,股价翻了四倍,市值突破一千二百亿美元。
“这才刚开始。”他自言自语,端起咖啡杯轻轻抿了一口。
他面前的计划书上有三十七个城市和九十二个活动安排。
每一个活动都经过精心设计,每一个镜头都经过预演。
沃特科技的公关团队比任何电影公司的宣发团队都强大。
他们知道怎么把一个普通人变成偶像,怎么把偶像变成神。
第一周,沃特英雄团队在纽约市执行了十七次公开执法行动。
每一次行动都有至少三家媒体全程跟拍。
沃特科技自己的摄像团队更是从四个角度同时拍摄。
素材被剪辑成三到五分钟的短视频,配上激昂的音乐。
每个视频的结尾都是沃特科技的V形标志和一句标语。
“我们保护,我们服务,我们引领未来。”
这些视频被投放到所有社交媒体平台,投放预算没有上限。
数据显示,每个美利坚人在过去一周内平均看过十二次沃特科技的广告。
…………
卢卡斯·韦恩觉得自己活在了梦里。
三个月前他还是一个在俄亥俄州一家汽车修理厂打工的穷小子。每天的工作就是换轮胎、换机油、被顾客骂、被老板骂。下班后回到那间地下室公寓,吃着超市打折的速冻披萨,看着电视里的超级英雄电影发呆。
现在他是全世界最红的超人类之一。
他的脸出现在时代广场的巨型广告牌上。他的海报贴在每一个青少年的卧室墙上。他的推特粉丝数在发布会的第二天就突破了两千万,现在这个数字已经变成了七千万。
耐克为他定制了专属配色的运动鞋,红牛为他拍摄了在超级碗中场休息时段播放的广告,沃特科技的周边商店里他的T恤永远是最快卖完的那一款。
这一切来得太快了。快到他还来不及消化,就已经被淹没了。
“闪电侠!闪电侠!看这边!”
曼哈顿第六大道上,卢卡斯刚刚完成了一次“例行巡逻”——这是他给自己安排的每天下午的活动,在曼哈顿中城最繁华的路段以慢速奔跑,让市民和游客有机会看到他、拍到他的照片、然后在社交媒体上炫耀“我今天看到了闪电侠”。他的经纪人告诉他,这是维持热度的最好方式,比任何广告都有效。
今天的人群比往常更加狂热。
至少三百人挤在路边的警戒线后面,手机举得比头还高。有人在尖叫,有人在哭泣,有人在用各种语言喊着他的名字。一个二十多岁的金发女孩举着一块巨大的纸板,上面写着“闪电侠,娶我”,纸板上贴满了她的照片和电话号码。
卢卡斯减速,停在了那女孩面前。
他穿着一套新定制的战斗服。红黑配色,比发布会那套更加贴身,胸口的V形标志从银色换成了亮红色,肩部和手臂上增加了流线型的金色装饰线条。护目镜也是新款的,镜片从单色换成了可以变换颜色的液晶屏,此刻正闪烁着红色的闪电图案。
“你想要我娶你?”卢卡斯歪着头看着那块纸板,护目镜下的眼睛弯成了两道月牙。
女孩尖叫着晕了过去。
周围的人开始欢呼。卢卡斯笑了,那种灿烂的、孩子气的、让所有人都觉得他是“邻家大男孩”的笑。他接过旁边一个记者递来的马克笔,在纸板上签了自己的名字,然后在上面画了一个小小的闪电标志。
“送她去医院的路上记得把这块纸板带上。”卢卡斯对女孩的同伴说,“她醒来后看到这个会很高兴。”
人群中爆发出笑声和掌声。卢卡斯朝四周挥了挥手,然后启动,瞬间消失在了第六大道的尽头。他留下的只有一阵风,吹得路边的垃圾桶盖哐当作响,吹得几个女孩的裙子翻飞起来,引来几声尖叫和更多笑声。
他没有跑远。他在第五大道的拐角处停下,拐进了一家星巴克。
这家星巴克自从他在监控录像里出现过后就成了纽约市的网红打卡点。每天都有几百人专门来这里,点一杯“闪电限定款”咖啡,坐在他曾经站过的柜台前拍照。店里的经理在收银台上方挂了一个牌子,上面写着“闪电侠曾在此等候他的咖啡——用时0.7秒”。
“老样子。”卢卡斯对柜台后面的店员说,把一张百元钞票拍在台上。
店员已经习惯了他的出现,动作麻利地开始制作一杯大杯焦糖玛奇朵。
她不再像第一次那样被吓得把咖啡洒了一地,但她的手还是在微微发抖——不是因为紧张,是因为一个人穿着红黑色的紧身战斗服、戴着发光的护目镜、以不可思议的速度冲进来的时候,任何人都会发抖。
“闪电侠,能合个影吗?”一个中年男人从角落的座位上站起来,手里举着手机。
“能签个名吗?”一个高中生模样的男孩从书包里掏出一张卢卡斯的海报。
“能……”一个穿职业套装的白人女性犹豫了一下,“能帮我找一下我的猫吗?昨天从窗户跳出去就没回来。”
卢卡斯接过店员递来的咖啡,喝了一口,然后转向那个女人。“你的猫叫什么名字?”
“姜姜。它是一只橘猫,脖子上有一个红色项圈。”
卢卡斯放下咖啡杯。“等我三秒钟。”
他消失了。
那个女人还没来得及眨眼,他已经又站在了她面前。怀里抱着一只胖乎乎的橘猫,脖子上系着一条褪了色的红色项圈。猫一脸懵逼地瞪大了眼睛,喉咙里发出一声困惑的“喵”。
“它在东四十七街的一个垃圾箱后面。”卢卡斯把猫递给那个女人,“正在翻一块比萨饼。看起来比你能想象到的任何橘猫都更胖。”
女人接过猫,眼泪哗地流了下来。“谢谢你,谢谢你,闪电侠,这只猫是我妈妈留给我的唯一的东西,我妈妈去年去世了,我……”
卢卡斯拍了拍她的肩膀。“不用谢。这是我应该做的。”
他端起咖啡杯又喝了一口,然后冲出了星巴克。身后留下一串笑声和快门声。
这就是卢卡斯·韦恩的日常生活。签名、合影、救援、表演。每件事都在三秒内完成,每件事都让他的人气再高一点,每件事都让他觉得自己越来越像一个真正的超级英雄。
他甚至开始相信自己的广告词了——“闪电侠,世界上最快的男人。”
这句话最开始是沃特科技的公关团队写出来的,用在第一支电视广告里。卢卡斯第一次听到的时候还觉得有点不好意思,觉得太夸张了。但一个月后,当他在社交媒体上看到几千万人在用这句话称呼他的时候,他开始觉得这句话说得一点都没错。
他就是世界上最快的男人。没有人能跑赢他,没有人能追得上他,没有人能在速度上挑战他。
这个想法在他的脑袋里扎了根,发了芽,长成了一棵参天大树。树的阴影遮蔽了他的判断力,遮蔽了他的常识,遮蔽了那个曾经在地下室公寓里吃着速冻披萨、梦想着成为英雄的穷小子的良心。
他现在想的已经不是“我能不能成为英雄”。
他想的是“我就是英雄,英雄就是我”。
这种变化不是突然发生的。它像温水煮青蛙一样,缓慢地、不易察觉地、每一度都比上一度更舒适地发生着。
第一次签名的兴奋,第一次上电视的紧张,第一次被粉丝簇拥的眩晕,第一次看到自己的脸出现在时代广场广告牌上的难以置信。每一个第一次都像一颗药丸,甜美的、令人上瘾的、让人想要更多更多的药丸。
经纪人告诉他,他的商业价值还在以每天百分之十的速度增长。如果他能保持现在的热度,到年底他的个人商业收入将突破五千万美元。五千万美元。他去年在修理厂的年薪不到三万美元。
他开始习惯被人群包围。开始习惯走到哪里都有人认出他。开始习惯那些尖叫、眼泪和告白。开始习惯把一百美元的钞票拍在柜台上而不用找零。开始习惯这个世界以一种前所未有的、慷慨的、近乎谄媚的方式对待他。
他也开始习惯另一件事——速度带来的快感。
每小时时速超过两百五十英里的奔跑速度。建筑物在视野里变成模糊的色块,街道像流水一样从脚下流过,风在耳边呼啸成一条持续的音轨。这种感觉比他吸过的任何东西都更让人上瘾。
他开始追求更快的速度。
他想知道自己的极限在哪里。
所以他跑得越来越快,越来越快,越来越快……然后……砰!
惨剧发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