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后,谢兰进来收拾桌子,傅攸宁跟着去厨房了。
傅书记去了阳台,陆离跟过去,站在旁边。
两个人没有说话,看着楼下的院子。省委大院的老树在暮色里很安静,路灯刚亮起来,光打在树冠上,把叶子照得发亮。
傅书记从口袋里慢慢摸出一根烟,指尖擦过火机点燃,深吸了一口,烟雾从他唇间缓缓溢出,他依旧没有立刻开口。
陆离斜靠在冰凉的栏杆上,垂着眸没有说话,安静地等着他开口。
傅书记抽了半根烟,接着终于再次开口了:“你在华海做了三年,没有一个案子出过程序问题。”
这不是夸奖,是陈述。
陆离安静的听着,没有着急说话。
傅书记把烟在栏杆上掐掉,继续说:“省厅那个位置,不是给你镀金的,是让你做事的。
跨地区的案子,资源、协调、阻力,都比地市复杂得多。你去了,前两年会很难。”
“但你这个人,难的事做得比容易的事好。”
说完这些,傅书记转身往里走,走到阳台门口,没有回头,说了最后一句:
“答复不用急,但我需要你想清楚一件事:你是要在华海把这条路走完,还是要把这条路走得更长。”
说完,进去了。
陆离一个人在阳台上站了一会儿,没有动。
楼下院子里的老树被风拂得动了一下枝桠,随即又归于沉静。路灯的光把斑驳的树影投在地上,随着风轻轻晃了晃,终究还是停住了。
傅书记特意提起三年来所有案子零程序问题,是在告诉他这个判断绝非空口无凭,而是有实打实的依据。
“走完还是走长”不是征询,是在告诉他:华海这边基本到了天花板,省厅是更大的平台。
但前两年会很难。利弊都摆清楚了,话里的意思陆离懂。
他在阳台上又站了一会儿,才转身进去。
傅攸宁送他出来,两人并肩走出楼道,踏上楼下的石板路。
院子里安静,路灯把石板路照得发亮,偶尔有风,把树叶吹得沙沙作响。
傅攸宁走了几步,问他:“我爸说什么了?”
陆离说:“省厅有个工作组,让我考虑考虑。”
傅攸宁默不作声地走了几步。
陆离说:“你怎么想?”
傅攸宁说:“我不替你想。”停顿了一下,“但如果你去,我也可以去。省厅技术室也在招人。”
陆离感受到了什么,静静的看着她。
傅攸宁说:“我就是说说,你自己决定。”
两个人继续往前走,没有再说话。
傅攸宁把手揣进衣兜,低头看着脚下的路,偶尔有风拂过,她的发丝微微晃动,也只是任由它去。
楼道里有灯光从后面打过来,把两个人的影子拉得很长,走到院门口,影子就短了,然后消失。
“我也可以去”而不是“我跟你去”,这个措辞的差别,陆离听得出来,也是他真正在意的那个差别。
他对感情这件事有一个判断:一段关系能不能走得长久,取决于两个人在各自的方向上有没有各自的重量。
一个人为另一个人放弃自己的发展方向,短期内看起来是牺牲,长期来看却是债。
他见过这种关系,也见过它最后的样子。他不想要这个。
他想要的是:两个人各自在自己的轨道上走,走到某一段,发现方向一致,然后并行。
不是谁跟着谁,是两条线在同一个方向上各自往前。
傅攸宁今天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从省城回华海市,将近三个小时的车程。
高速路笔直地延伸向远方,路灯规整地排布着,每隔一段固定距离便亮起一盏,灯光落在车顶,转瞬又被抛在身后,下一盏灯随即涌上来。
陆离开车约莫四十分钟,拧开了收音机,里面是一档谈话节目,声音模糊得辨不清内容,他就任由它开着,当作一份微弱的背景声。
他开车时并未刻意思索什么,只觉脑子里有些念头在漫无边际地打转,却始终不成形。
是省里那件悬而未决的事,是傅书记在阳台那句意味深长的话,是傅攸宁说“我也可以去”时的笃定语气。
这些念头在脑海里兜了一圈,终究没理出个头绪,便又散了去。
车过了一个服务区,他没有停,继续往前开。
他在华海待了三年,亲手把支队的架子搭了起来,能摸索的路子也都走了一遍,他心里清楚,自己在这里的天花板已经触手可及。
省厅的难是规模和复杂度,但傅书记说得直白:前两年会很难。
这对他来说不是理由,是需要评估的变量。他需要的不是更多时间,而是一个让自己确定的节点。
几天后。
陆离独自站在华海市靖安分局旁的那条街上。
他手里拿着那份省厅的征询函,在路灯下看了一眼,然后折起来,放回口袋,没有签字,也没有退回去。
华海市的傍晚,路灯一盏一盏亮起来,街上的人来来往往,没有人知道他在想什么。
这条街他走过无数次,出警办案时走过,闲暇休憩时也走过,街道还是那条街道,变的只有流逝的时间。
他在这里待了三年多,经手很多歌个案子,结识了一些人,也送走了一些人,有些事已然办结,有些事却永远留在了这片街巷里。
他想起来,他第一次以警察的身份站在这个城市,是2013年9月的一个晚上,地点是另一条街上的一间会所包厢。
那时,盛凌刚刚倒下,所有人都不知道该怎么处置这个碰巧在场的新警察。
走过民生路的时候,店里的灯还亮着。张映秋正低头收着摊,老陆在一旁默默地搬椅子,两个人都没说话,各自忙着手里的活。
陆离走过去,没有停,往前走了。
他有时候会想,如果没有那一次,他现在在哪里?
前一世,盛凌在那个包厢里倒下,心脏病,没有人知道,所有人只知道他在场,然后他就成了那件事的注脚。
他不是凶手,但比凶手更难洗清,因为凶手可以被证明,而“在场”这件事本身就是一个永远无法完全消除的污点。
那之后的路他走过,知道那条路通向哪里:一个永远在证明自己清白的人,一个永远被那个夜晚定义的人,一个把最好的年份全部用在了错误的方向上的人。
他在那条路上走了很多年,走到最后,溺在了一条河里。
这一世他没有走那条路。
他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一次,也不需要知道。
他只知道2013年9月15日那个晚上,他站在那个包厢里,盛凌倒下,他做了和前一世不同的选择。
不是逃,而是留下来,把那件事当成他的事来处理。
那是他处理的第一个案子,也是这一切的起点。
三年过去了。那么多案子,一支并肩的队伍,民生路那家店暖黄的灯,傅攸宁说“我也可以去”时温软的语气,还有口袋里那份未签字的征询函。
这些东西加在一起,是他这一世走出来的那条路,和前一世那条路不是同一个方向,也不通向同一个地方。
他不认为这是命运额外的补偿,也不觉得这是自己理所应得的馈赠。
他只是知道,这一次他把该做的事做了,把该走的路走了,把该留下的人留下了。
征询函还在口袋里,没有签,也没有退回去。他还没到想清楚的那个节点,但他知道,不管最后签不签,他都是往前走的,不是往回走的。
这一世,便已足够。
(全剧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