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晓曼的操作,比吴忧想象的要骚得多。
她并不是简单的找人在网络上将陈长发及其团队的贪污证据散播出去,那种做法太低级了,没有公信力,容易被对方反咬一口说是“造谣”。她请了内地和香江的诸多律师,花了很大一笔律师费,咨询的非常仔细,把所有可能的法律风险都过了一遍。哪些证据可以被法院采信,哪些证据的取证方式存在瑕疵,哪些罪名最容易被认定,哪些被告最有可能认罪认罚,这些她心里都有数。
然后她找了几个被陈长发团队吃回扣的供应商,深圳的一家道具公司,老板姓林,被欠了三百多万的货款,东莞的一家服装厂,老板姓周,剧组的戏服就是他们做的,造价报上去翻了一倍。秦晓曼的团队一个一个地找他们谈,把证据一项一项地摊在桌上,把法律条款一条一条地列出来,告诉他们你们是被坑的,我们有证据,你们可以告他,律师费我们出,赢了官司钱归你们。没有一个人拒绝。
于是,秦晓曼的团队将陈长发及他的团队成员一共十二人告上了法庭。起诉的地点选在香江,因为很多合同是在香江签的,项目结算也是在香江做的,香江法院有管辖权。同时,她组织了大量的水军散播这些证据,不是散播谣言,是散播法院已经受理的案件信息和公开的起诉材料。这些信息被做成图片、长文、时间线图、饼状图、数据表格,在各大论坛、贴吧、微博、博客上铺天盖地地传播。
与此同时,她还向香江的电影各个协会公会提交了投诉,导演协会、编剧协会、摄影师协会、制片人工会、演艺人协会,一个都没落下。投诉信写得很正式,措辞严谨,逻辑严密,每一条指控后面都附了证据编号和页码。协会的公会的工作人员拆开快递的时候,看到那厚厚一叠文件,脸都绿了。
几乎是一夜之间,陈长发等十二人就被海量的负面消息包围了。但这些负面消息不仅仅是剧组的,还包括2001年以来共计五十四个由香江团队参与的影视项目。五十四个项目,涉及的总金额超过五亿港币。贪污的比例从百分之十到百分之四十不等,有些项目到了丧心病狂的程度,剧组用十万采购的道具,发票开的是二百万;给群演发的盒饭二十块钱一份,报账报的是八十;演员的片酬打到了经纪公司账户,经纪公司抽成百分之三十之后,剩下的打给了制片人的私人账户。这些项目的清单被做成了一个巨大的Excel表格,在网络上疯传。每一个项目的名称后面,都标注了涉事的人员名单和贪污金额,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这下,整个香江都热闹起来了。上个月的“照片展示会”还没完全平息,但是那只是演员的私生活问题,很多人对这件事还抱着同情的态度,觉得这些明星也是受害者,不该被如此羞辱。但这次陈长发事件一爆发,那就不可同日而语了。这是*污,是犯罪,是侵犯投资人的利益,是动摇整个行业根基的事情。性质完全不同。
其实,圈内很多人都知道香江团队参与项目时贪钱很厉害,但那都是私下抱怨,从来没有人敢真正爆出来。一是没有证据,二是怕得罪人,三是自己也未必干净。但秦晓曼这次可丝毫没有留情。她知道自家的黑心老板一直以来都是想着彻底瓦解香江这个圈子,将那些专业人士打散整编,融入到内地的电影工业体系中。不是要消灭他们,是要改造他们。就像一块铁矿石,不经过高温熔炼,永远只能是普通的石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