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王怖军领土,风暴城外,一个连名字都没有的村落。
没有名字是因为不配,这里住的是首陀罗,最低种姓,连给自己的聚居地取名字都显得僭越。
村子中央正在发生一件事。
一件无比正常的事。
穿华服的吠舍中年人挥着鞭子,一下,两下,三下,抽在一个瘦弱少年的背上。
皮肉翻卷,血珠子顺着脊椎沟往下淌,在泥地上汇成不规则的暗红色图案,少年趴在地上,抖得像风里的草,但没有出声。
周围的人看着。
没人拦,没人说话,甚至没人皱眉。
因为这是合法的,不只是合法,是正义的,是神圣的,是写进正法里的惩戒。
少年的罪名:听闻正法。
首陀罗第一条戒律,禁止听闻正法之内容,哪怕一个字,哪怕是风把经文吹进了耳朵,有罪。
但事实是什么呢。
事实是吠舍中年人今天心情不好,他需要发泄。
发泄的方式有很多种,喝酒,摔东西,找人吵架,但在这片土地上,有一种发泄方式成本为零、风险为零、快感却远高于以上所有选项。
打首陀罗。
于是他走到少年面前,当着少年的面,故意和同伴高声交流正法的内容,一字一句,清清楚楚,像对着少年的耳朵念经。
少年能跑吗?不能。首陀罗在吠舍说话的时候转身离开,那是另一条罪——不敬。
少年能捂耳朵吗?不能。那意味着他认为正法的内容是一种侵害,亵渎。
他只能站在那里,像一只被摁在案板上的鱼,等刀落下来。
“你听到了。”
吠舍中年人笑了,鞭子响了。
这还没完。
抽打进行到一半,吠舍中年人停下来,翻了翻少年的衣兜,摸出几枚钱币,举起来给围观者看。
“看哪,这个首陀罗竟然藏了这么多钱!”
首陀罗第四条戒律——禁止持有超出基本生存所需之财物。
罪加一等,酷刑加倍。
至于这些钱币是不是刚才吠舍中年人在抽打过程中顺手塞进去的?
没人看见,没人想看见,也没人觉得需要看见。
有理有据,条条分明,吠舍中年人就算把这首陀罗少年活活抽死在这片泥地上,正法也会为他背书,不会有任何惩罚降临到他头上。
鞭子继续落。
少年的背已经看不出原本的皮肤颜色了,全是血和肿起来的肉棱子,像一块被反复切割的生肉,他趴在地上,手指抠进泥里,指甲断了两根,但还是没有出声。
啪。
一只大手啪的一声抓住了吠舍中年人的鞭子,稳稳抓住,吠舍中年人就算憋得脸红都无法将鞭子抽出来。
一只大手凭空出现,稳稳攥住了鞭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