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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两脚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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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头坠得极慢,像是一块化不开的浓血,斜斜地挂在泰山后山的枯树丫杈上。

  宋当归那双沾满泥泞和骨灰的手,就那么悬在半空,其实他大可以放下,只是整个人好像丢了三魂七魄,忘了怎么动弹。他那双浑浊的眼珠子,一点点、一寸寸地挪动视线。

  先入眼的,是一双脚。

  一双极小巧的赤足,脚趾头莹润如玉,透着点胭脂般的粉色,脚踝上挂着一串陌生的铃铛,就这么踩在混着血水、枯叶和骨灰的烂泥地里,偏偏不惹半点尘埃。

  就像是庙里菩萨的莲花座,不沾人间烟火。

  宋当归僵硬地仰起头,脖颈处传出一阵干柴折断般的声响。

  先前磕头磕得太狠,这会儿骨头缝里都在泛酸。

  来人是个姑娘。

  个头不高,裹着一件幽绿色的宽大大氅,里头一袭素净裙子。长得是真好看,眉眼如画,尤其是那双眸子,亮堂堂的,像是能把这死气沉沉的后山给瞧出一个窟窿来。

  姑娘双手负后,微微倾着身子,歪头打量着瘫在地上的宋当归。眼神就像是蹲在墙头看一只快要咽气的老鼠。

  声音清脆,像开春时屋檐下滴落的雪水,可在这满地死人的林子里,却听得人后脊梁骨直发凉。

  宋当归没吱声。

  他只是大口喘着气,胸膛里像藏了个漏风的破风箱,呼哧呼哧,全是血腥味,他现在就像是一捧快要被风吹散的黄土,坐在泥水里,一动不动。

  姑娘也不恼,更不嫌脏,往前挪了两步,蹲下身。

  那张水灵的脸蛋儿,几乎要贴上宋当归那张泥糊的脸。

  “我瞧你这人,挺有意思。”

  姑娘伸出一根白葱似的手指,轻轻点着自己的下巴:“世人都晓神仙好,唯有金银忘不了。别人护着钱财,你倒好,死命护着一捧分不清谁是谁的灰。”

  她顿了顿,笑眯眯道:“我呢,眼下正缺个朋友。你若肯帮我送封信,给我另一个朋友,我保你下半辈子,顿顿有肉吃,不用再看人脸色。”

  言语间,她反手从大氅里摸出个物件。

  “当啷”。

  一锭黄澄澄的赤金,足足十两重,就这么随手砸在了宋当归那满是鞭痕的手背上。

  “信送到,这金子就是定金。事成后,我去大晋那边打声招呼,石敬瑭跟前,我说得上话。给你讨个官身,高头大马,娇妻美妾,不比你在这山上当个烧火杂役强出百倍?”

  姑娘眯起眼,笑颜如花。

  这天下,道理千千万,唯独金子最讲理。

  换作旁人,别说送信,就是去刨自家祖坟也认了。

  可宋当归只是死死盯着地上的烂泥。

  那锭赤金顺着他颤抖的手背滑落,吧嗒一声,掉进泥水里,没了一半。

  心死如灰。

  瓦罐碎了,骨灰扬了,他这辈子攒下的那点念想,都没了。

  一个没心的人,要官帽子作甚?

  要金子作甚?

  能买回那罐桂花糖吗?

  他喉咙里只是发出嗬嗬的声响,像头被敲碎了脊梁骨的瘦驴。

  姑娘就这么盯着他。

  那双明媚的眸子里,闪过一丝异色。

  她缓缓站直身子,拍了拍手心,撇嘴道:“也是,你这般连草芥都不如的人,哪敢信天上掉馅饼的好事。”

  她脚趾在泥地里轻轻碾了碾,语气里透着股子高高在上的残忍与俏皮:“这世道啊,就是欺软怕硬。挨的打多了,骨头软了,胆子也就破了。”

  “既然讲究个你情我愿,我便先送你个人情。在这儿候着,别乱跑哦。”

  尾音未落,宋当归甚至没瞧见她如何起势。只见一抹绿意微晃,好似缩地山河,那娇小的身影便已掠入密林深处,只留下一阵微风,吹得枯叶沙沙作响。

  林子静得可怕。

  宋当归呆坐了半晌,脑子里才冒出一个字。

  逃。

  好死不如赖活着,这是穷苦人家刻在骨头缝里的道理。

  他不想死,更不想跟那些高来高去的神仙人物扯上关系。

  在泰山烧了八年火,他见多了那些名门正派背地里的男盗女娼。他不想当官,也不想送信。

  他只想活。

  像条野狗一样,找个没人的墙根,舔舐伤口。

  宋当归双手抠进烂泥里,咬着牙,强忍着后背火烧火燎的疼,一点点把自己撑起来。

  两条腿抖得像筛糠,他佝偻着背,拖着步子,一瘸一拐地朝山下那条小道挪去。

  “啊——!”

  一声杀猪般的惨嚎,猛地撕裂了林间的死寂。

  这动静,宋当归熟。

  几个时辰前,就是这声音的主人,一边笑,一边把牛皮鞭子抽在他身上。

  江北盟少主,凌展云。

  宋当归猛地回头。

  砰的一声闷响。一团白花花的物事,像个破麻袋似的从半空砸落,结结实实摔在他跟前的泥水里。

  泥点子溅了宋当归一脸。

  绿衣姑娘不知何时已经站在那儿了。

  双手负后,笑颜依旧,气定神闲。

  地上那个哆嗦成一团的物件,正是凌展云。

  只是这位刚刚还不可一世的少主,此刻哪还有半点威风?

  他被一根不知什么材质的粗麻绳捆了个结实。

  最绝的是,他身上那件暗金长袍,连同里头的衣裤,被扒得干干净净。

  深秋的冷风一吹,凌展云光着身子,蜷缩在泥地里,像只褪了毛的鹌鹑,抖得那叫一个凄惨。

  眼神里,全是见鬼般的惊悚。

  姑娘伸手一探,提溜小鸡崽似的把凌展云拎起来,砰的一声,粗暴地怼在一棵枯松上,麻绳绕了几圈,捆了个死结。

  紧接着,哗啦一声。

  一堆零碎被丢在宋当归脚边。

  一条沾着血的倒刺牛皮鞭。

  一把锈迹斑斑的大铁剪刀。

  一柄百炼精钢的佩剑。

  还有那一地散乱的锦绣衣衫。

  “喏。”

  姑娘拍了拍手,双手叉腰,冲宋当归扬起下巴,笑靥如花:“人给你逮回来了。他先前怎么抽你的,怎么砸你那宝贝罐子的,这会儿,你只管连本带利地讨回来。”

  语气轻松,像是在请客吃一碗阳春面。

  凌展云吓破了胆。

  他压根没看清这女鬼是怎么出手的,只觉得后脖颈一凉,天旋地转,再睁眼,自己就光着屁股被绑在这儿了。

  他死死盯着那赤足少女,对方身上没有半点气机涟漪,可他那常年舔血的直觉告诉他,这娘们儿,比那个大晋的赵十三,比那个老神棍云寂,还要恐怖一万倍!

  “仙姑!前辈饶命!”

  凌展云崩溃大哭,疯狂扭动着白花花的身子,连羞耻都顾不上了:“我是江北盟少主!我背后有无常寺!有朝廷!前辈若要钱,江北盟的金山银海随您挑!求您权当放个屁,把我给放了吧!”

  姑娘连正眼都没瞧他,权当树上绑了头畜生。

  她只是盯着宋当归,催促道:“拿鞭子啊。不愿用鞭子,用剪刀戳,拿剑砍,都随你。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宋当归低头看着脚边那条鞭子。

  胸口疼得像吞了把碎刀片。

  他的视线从鞭子,挪到光着身子的凌展云身上,最后落在泥水里那滩分不清颜色的骨灰上。

  恨不恨?

  恨不能食其肉,寝其皮。

  他那只满是老茧的手,颤巍巍地伸向了那把精钢长剑,可就在指尖触碰到冰冷剑柄的那一瞬,刻在骨子里的奴性与畏缩,像毒蛇般缠住了他的心窍。

  他宋当归,当了一辈子下人,磕了一辈子头。

  杀了凌展云,天下之大,哪里还有他一个烧火杂役的活路?

  无常寺,朝廷,能把他碾成肉泥。

  他不敢。

  他握不住这把杀人的刀。

  手猛地缩了回来,像是被火燎了。

  宋当归拨浪鼓似的摇头。

  他不敢看姑娘的眼睛,死死咬着毫无血色的嘴唇,嗓音碎得像风中的破纸:“我……我不杀人。这事儿,就算了。”

  他艰难地咽了口唾沫,低着头:“我不做你的朋友,也不去送信。我要下山了。”

  姑娘脸上的笑意微僵。

  她像是瞧见了一桩天大的稀奇事,眼底泛起一抹令人毛骨悚然的玩味。

  “哦——不杀人啊。想走啊。”

  她拉长了嗓音,透着股子戏台上的荒诞劲儿。

  “也对!既然咱们宋大侠肚里能撑船,我总不好做那个恶人。”

  她猛地转身,笑吟吟望向树上的凌展云。

  “喂,人家不杀你,我便放了你。我倒要瞧瞧,堂堂江北盟大盟主,光着腚的尊容被人瞧了去,还会不会大度地放过人家?”

  言罢,她只轻描淡写地挥了挥衣袖。

  一声脆响,那根寻常刀剑难断的麻绳,竟如朽木般崩碎。

  宋当归听了这话,心里反倒松了口气。

  他寻思着,自己都服软了,骨灰也没了,你大盟主也得救了,总不至于再跟一摊烂泥过不去吧?

  老人常说,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这江湖,总该讲点道理。

  他没去捡剑。

  拖着那条被小师妹刺伤过的残腿,转过身,深一脚浅一脚地往山下走去,背影佝偻,透着股子认命的凄凉。

  树下,凌展云如蒙大赦。

  麻绳一断,他两腿一软,直接跪在泥水里。

  “多谢仙姑!多谢仙姑不杀之恩!”

  他疯狂磕头。

  可当他抬起脸时,视线越过满地衣衫,死死盯住了那个一瘸一拐的背影。

  宋当归。

  一个杂役。

  一个亲眼看着他凌展云光着屁股痛哭流涕的贱种。

  凌展云眼底的恐惧,瞬间被一股扭曲的戾气吞没。

  那女魔头他惹不起。

  可这个知道了自己今天有多丢人的臭虫,必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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