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仔细研究和分析一下“福特太空公司”的技术专利和未来前景,福特董事会很快就会对这个格格不入的公司投入大量资源。
但关键就在于,它成立的时候,在福特集团内部就有很多反对的声音。
只是总裁亚历克斯·特罗特曼力排众议,才有“福特太空公司”的成立。
在它成立后的几年时间里,亚历克斯还给这个公司拨了数千万美元的研发费用,这一点更是惹来公司内部众多管理层的反感。
毕竟集团的资源就那么多,内部也存在竞争关系,这个突然冒出来的新公司占据了更多的资源,其他各部门和分公司无疑就要少分一份。
现在这个“福特太空公司”还没开始盈利,而且虽然总裁亚历克斯·特罗特曼宣称,新公司未来可期,可即便他说的是真的,太空公司的未来预期很不错,但没有兑现的利润可不算利润。
如今“福特太空公司”正处在一个关键节点,再进一步开始大规模应用,马上就能发展起来,但这个决定,总裁亚历克斯·特罗特曼还没有下。
孙志伟来的正是时候,只要在董事会决定对“福特太空公司”大规模投入之前,他就有办法把这个公司收入囊中。
不过,福特公司里面有一个最关键的阻碍,就是那位CEO亚历克斯·特罗特曼,还有一个次要阻碍,就是福特家族。
亚历克斯·特罗特曼的阻碍就不解释了,他只是一个人,也好处理。
福特家族是什么态度他还要调查一下,之所以说福特家族是个阻碍,这源自于福特集团采用的独特的双层股权结构。
早在老福特时代,福特公司的股份被分成两种类型:A类股(普通股)和B类股(超级股)。
A类普通股跟其他公司的股票一样,1股代表1个投票权;B类股仅福特家族持有,1股拥有超级投票权。
B类股虽占总股本不足2%,但赋予福特家族约40%的总投票权,以确保福特家族对福特公司的绝对控制权。
在福特公司现在的股权结构中,占据股份最多的前4名公司分别是:罗伯特集团持股20%,先锋领航集团持股11.68%,道富集团持股8.41%,贝莱德集团持股8.36%。
后面3家都是被动型基金管理机构,他们长期持有福特公司的股份作为底舱,这是他们稳定公司盈利的基石之一,轻易不会对外出售。
福特公司的其它一半股份,则在纽约股市中零散分散在众多的小股东手中。
如果孙志伟想要通过股权结构在董事会中占据绝对话语权,那就需要拥有流通股中的至少80%,才能在董事会获得超过福特家族超级投票权的票数。
那他不仅要收购先锋领航等三家的全部股权,还要去股市中浪一波,这几乎就是一场全面收购,这种动静太大了,而且几乎不可能办到,除非他愿意以绝对溢价来收购这些股份。
按照现在福特公司的总市值350亿美元计算,除非孙志伟愿意拿出溢价20%以上的价格,不然,不可能让先锋领航等基金公司心动,而股市收购更是没有上限,还随时有可能被人狙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