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舞台,没有灯光,没有华丽的服装和精致的妆容。
画面里只有一个穿着狼皮大衣的男人,站在一间木头搭的庇护所门口,面前是一群毛茸茸的庞然大物。
“这就是秦长风?怎么看着像个放羊的?”
“他穿的是什么东西?兽皮吗?”
“那些是驼鹿?他养了一群驼鹿?”
“不是说他是音乐人吗?怎么在放鹿?”
“你们新来的不知道,他首先是荒野求生者,然后才是音乐人,写歌只是副业,主业是活着。”
“主业是活着,副业是写歌,然后顺便让霉霉表白。”
“卧槽,这尼玛什么神仙人生啊!”
老粉们开始给新观众科普,而一群新粉丝越听越心惊,越听越觉得不可思议。
“他连一把真正的吉他都没有,写出来的歌空降了公告牌第一?!”
“霉霉说他是最懂她的人,怎么个懂法?我是真不理解啊!”
“新来的别着急,等一会儿你们就知道了,这个男人,不是你们想的那种音乐人。”
秦长风不知道直播间里来了多少人,他甚至不知道《Love Story》已经发布了。
更不知道泰勒说了什么,不知道自己的粉丝已经涨到了7000万。
他只知道,今天天气不错,阳光暖和,驼鹿们该出去吃地衣了。
他从院子里牵出暴风,七十多天的相处,暴风已经和他之间建立了一种默契。
它在他面前卧下来,等他翻上背,然后稳稳地站起来,四蹄踏在雪地上,发出一声满足的响鼻。
另外一群驼鹿跟在后面,公鹿们走在两侧,母鹿们走在中间。
整个队伍排成一条长龙,在雪地上留下一串深深的蹄印。
秦长风坐在暴风背上,双手松松地搭在它的鬃毛上,身体随着驼鹿的步伐轻轻摇晃。
他今天没有拿标枪,只是背了弓箭和别了一把伐木斧在腰间。
然后他就这么骑着驼鹿,慢悠悠地在林地里闲逛着。
他身后的驼鹿群就这么安安静静地跟着他。
没有驱赶,没有吆喝,没有任何指令。
它们只是跟着他,像一群跟着首领迁徙的族群。
直播间里,新来的观众们看着这个画面,沉默了。
“不是说是荒野求生吗?我怎么看着像是在放牧啊!”
“是啊!这不是农场主放牧的场景吗?这节目该不会搞假的吧?”
“什么搞假的,在看节目之前,能不能先看看以前的切片啊!什么都不懂就乱说,真是服了!”、
“他不是在放牧,那是驼鹿自愿跟他一起走的!”
“我天,这个画面太美了,太和谐了!”
“把荒野求生过的跟农场主放牧一样,这就是霉霉喜欢他的原因吗?”
“这只是他生活的一部分而已,霉霉真正喜欢的应该是他的才华!”
“没错,他认真写歌的时候可帅了,比这个还好看呢!”
秦长风带着驼鹿群走了大约半个小时,到了北面那片松林。
这是他这几天常来的地方,地衣和苔藓长得很茂密,足够驼鹿群吃上一顿饱饭。
他从暴风背上跳下来,用自制的木铲子将一片雪地铲开,露出下面的地衣。
驼鹿们立刻围了上来,低头开始啃食。
他坐回到暴风的背上,看着这群沐浴在阳光下的驼鹿吃着地衣和苔藓,突然觉得有些无聊。
他已经习惯了忙碌的日子,打猎、捕鱼、鞣皮、建造等等。
今天突然闲下来,反而有些不适应了。
驼鹿们在吃草,不需要他管。
庇护所里的食物够吃很久,不需要他操心。
他坐在暴风的背上看着远处的雪原发呆,然后他从怀里掏出了自制的水管笛。
在这悠闲的时刻,吹吹笛子是个不错的选择。
于是他将镜头对准了自己,笑了笑道:“闲着也是闲着,我吹首曲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