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一传开,整个盘龙村都炸了。
不少人听说陈默一个人上山,打死三只大野猪这个消息后,全都坐不住了。
他们都放下手里的活,一窝蜂往陈默家赶来看热闹。
这在农村里,可不是小事。
别说十几岁的半大孩子,就算是好几个成年男人一起上山,都未必敢硬刚野猪,更别说一口气拿下三头。
好多人一开始都不信。
可等他们亲眼看见几箩筐的野猪肉时,全都倒吸一口凉气。
“妈呀,这么多肉!”
“真是野猪肉啊!皮这么黑!”
“陈默怎么这么大本事?”
“之前我还以为是吹的,现在是真服了!”
陈默家的院院子里,现在真是人声鼎沸。
而在这之前,奶奶早就在厨房里忙开了。
一口大锅架在灶上,滚烫的热水烧得翻滚冒泡,水蒸气腾腾往上冲。
人一到,立刻就能动手给野猪烫毛刮皮,一点不耽误。
另一边,有人已经在收拾场地,架起大铁锅,准备当场做饭。
“听说了没?陈默家这次要请全村人吃野猪肉,人人都有份!”
消息像长了翅膀,飞快在村里窜来窜去。
大家奔走相告,脸上全是藏不住的喜意。
他们这一片,陈家本家算起来有一百多号人。
可近些年不少青壮年都出去打工了,一直要到过年才有时间回来。
现在留在家里的老老少少加一块儿,也就七八十口人。
其实,陈默这里的村庄分布的很散,有这么多人已经算是不错了。
而就这七八十人一热闹起来,整个村子都像被点着了一样。
村庄彻底沸腾了,跟过年一模一样。
平时,村里也就办红白喜事的时候,才会这么热闹。
今天硬是因为几头野猪,吃出了大宴席的气氛。
越来越多人主动跑来帮忙。
有拎着菜刀来的,有扛着板凳来的,有抱着自家桌子来的。
“桌椅我们包了!”
“我家有大碗大盘,我去拿!”
“柴火我来搬!”
“洗菜和切菜交给我们!”
大家自发分工,井井有条。
陈默家只需要出野猪肉这道硬菜。
其他的配菜或佐料等,甚至碗筷和桌椅那些必需品,乡亲们全都主动揽了过去。
在农村,别的不敢说,蔬菜是最不缺的。
陈栋和陈金水这一帮半大孩子,最喜欢这种场面。
一群小孩在人群里钻来钻去,跑前跑后。
对有些几天没沾过一点肉的孩子来说,今天简直就是最开心的一天。
锅里的水烧开,大块野猪肉下锅,香气一飘出来,整个村子都浸在香味里。
没人再怀疑陈默有多厉害。
所有人只知道,今天有肉吃。
今天,是整个盘龙村都跟着沾光和跟着开心的好日子。
盘龙村不大,要说最会做野猪肉的高手,不是常年下厨的人,而是辈分很高的三伯公。
三伯公是村医,他有一次去帮别的村子的人治病,结果就被留下了吃野猪肉。
他那次算是吃到了烹饪得非常地道的野猪肉。
好奇心驱使下,他就询问了对方做法。
也许是因为三伯公帮他治好了病,对方毫无保留地说出了自己的秘方。
也因为如此,三伯公才是村子里最会做野猪肉的人了。
三伯公一辈子也不知经手烹煮过多少锅野猪肉,称得上是做野猪肉的老手行家。
村里谁都知道,只要三伯公肯下厨,再腥再柴的野猪肉,也能做得喷香入味。
其实村里人心里都清楚,野猪肉远不如家里养的猪肉好吃。
家猪肉细嫩油润,野猪肉却又柴又硬,腥膻味极重。
处理不好的话,并不算太好吃。
但是,毕竟是肉,肯定还是有比没有强。
陈默有一个猜测,野猪肉腥膻这么重,想来也有原因。
野猪常年在山里乱吃野草或树根等东西,吃得杂而脏。
再加上成年野猪都没经过阉割,腥臊味自然比家猪浓烈几倍。
普通做法根本压不住,非得三伯公这种老手艺才行。
陈默看见,此刻三伯公正拿着大勺站在大锅前。
在这个年代的农村,没有太多买来的调料,都是土里土长的调味料为主。
可在三伯公手里,这些简单东西,就能化腐朽为神奇。
他先指挥着人把野猪肉切成大块,冷水下锅,先焯一遍水。
水一开,血沫子和其它的脏东西浮上来,立刻用勺子撇干净,再用温水把肉冲洗两遍。
这一步是去血腥,野猪肉第一遍血水不焯净,怎么煮都腥。
焯好的肉块重新下大锅,三伯公这才开始加料。
第一步,抓一大把的老姜片,拍扁丢进去,再扔几截大葱段。
农村最常见的去腥两样宝,一样不能少。
然后是关键,自家酿的米酒。
三伯公舀了两大瓢,顺着锅边淋进去。
酒一遇热,滋啦一声冒起白汽,腥膻味立刻像是被带走一大半。
农村土米酒度数不高,却够香,去腥解腻一绝。
盐用的是大粒粗盐,早早就化在水里,慢慢入味,不会外咸里淡。
再抓一把八角。
这也不算是太稀罕的调料。
最后,三伯公还特意加了一样东西。
那就是晒干的橘子皮,农村家家都存,理气去膻、增香解腻。
三伯公这个时候手里已经换了长柄大铲,时不时翻动一下。
火候控制得刚刚好,大火烧开,小火慢炖。
锅盖一盖,香味全焖在锅里。
不过十几分钟,一股霸道又勾人的香气就从锅盖缝里钻了出来。
先是酒香、姜香,再是野猪肉被炖透后的肉香。
层层叠叠,越飘越浓。
又过了一阵,三伯公掀开锅盖一条缝。
“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