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清晨六点,芝加哥的天还灰蒙蒙的。
利文斯顿信托银行三楼的会议室里,灯光已经亮了一整夜。烟灰缸里堆满了雪茄烟蒂,桌上散落着写满数字的草纸,咖啡壶空了又满,满了又空。
弗兰克·克莱因、塞缪尔·肯特、本杰明·斯特朗三个人,眼睛都熬红了。但没人有倦意——十万美元的分红像一针强心剂,让他们的神经绷得比琴弦还紧。
“再来推演一遍。”克莱因哑着嗓子说,手指在地图上移动,“三十七个网点,每个每天收购上限五万美元。但分布要科学。”
肯特在纸上写着:“芝加哥周边十个,每天五十万。圣路易斯周边八个,每天四十万。堪萨斯城周边六个,每天三十万。辛辛那提周边七个,每天三十五万。奥马哈周边六个,每天三十万。”
“总计每天一百八十五万。”斯特朗快速计算,“但实际操作中,不可能每天都满额。按七成算,每天一百三十万。三周一轮,可收购约两千万银元,需资金一千四百万。”
“但我们只有一千万启动资金。”克莱因皱眉。
“所以要分批次。”肯特说,“第一周先投五百万,回收后再投。滚动起来,三周后能滚动到两千万规模。”
“但银元价格也可能会涨。”斯特朗说道。
“所以要分散。”克莱因在地图上画圈,“每个网点每天不超过三万美元,而且要在不同时段、不同交易商那里分批次收。装成普通商户,别暴露意图。”
肯特点头,继续在纸上计算摩擦成本……
其余两人继续商量道,
“人手还是不够……我们的人还是太少,都派出去还是不够。”
“……那就让银行出面,他们凭什么拿10%份额!”
……
与此同时,拉里刚从帕尔默豪斯的顶层包厢中醒来。他坐起身来看了看昏暗的天空,听了听外面的啾啾鸟鸣,和逐渐增大的人声,起床撒了一泡尿,又滚回床上舒舒服服的睡回笼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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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晨七点,波士顿。
马修骑着马,急匆匆的赶回了康科德镇的“勃朗宁兄弟枪械公司”。
工厂已经打开了大门,枪械技师们刚用过早餐,正在陆续进入各自的车间开始工作。
办公楼门口趴着两只狗,听到马蹄声都警惕的站了起来。一个二十岁的黑发小伙子拿着一叠靶纸,刚走出办公室大门,一眼就看见了马上的马修,忙招手大喊,“嗨!哥哥,你这么早就来了。”
马修骑到他面前,脸上露出微笑,“爱德华,你也来了。”
“是的,约翰让我负责枪械的装配。”
这人是约翰·勃朗宁和马修的弟弟,爱德华·勃朗宁。随着公司走上正轨,越来越多的兄弟从犹他州的荒漠,迁到了美丽的瓦尔登湖畔。
马修将马丢给弟弟,迈着大步急匆匆地赶到了约翰的车间——或者如拉里命名的那样——叫“枪炮玫瑰工作室”。
“约翰,我来拿货!”
马修眯着眼睛习惯车间里的光线变化,就见约翰·勃朗宁正站在凌乱的车床旁边,吹着口哨磨制一个管状零件。
听到马修说话,他停下了手里的活计,笑着冲墙角指了指,“都在那里……一百支m92先锋手枪,对了,拉里真的没说要步枪吗?我这里还有上批给南非人剩下的,也有50支。”
马修摆摆手,“不!拉里说,这次所有的装备都是为了隐蔽护卫准备的,必须要够小巧、好隐蔽,火力猛才行。”
约翰擦了擦手,看着马修蹲下身子点验木箱中的枪支,打趣道,“喂!小伙子,结婚的感觉怎么样?”
马修脸上露出微笑,但还是坚持点验完毕,才转身笑着说,“感觉钱不够花了!一个人赚钱两个人花的感觉,不是很好。”
“哈哈哈哈!”
约翰捂着肚子哈哈大笑。
马修点验完毕,走到办公桌抽屉里,拿了一张运送武器的特别通行证——这是勃朗宁兄弟枪械公司和柯尔特公司联名的枪械特许经营证件——开始认真地填了起来……
“稍等一下再填这项,马修!”
约翰·勃朗宁忽然阻止了他。马修感到很奇怪,他正好填到“武器种类”这个栏目。
“给你看样好东西!”约翰·勃朗宁脸上露出一个恶作剧般的笑容,冲马修扬了扬下巴。
马修跟着他来到了车间内部的隔间,就看见里面的置物台上摆着一个包装精巧的木盒子。
约翰·勃朗宁走上前一步,打开了盒盖——然后一个奇怪的机械就展现在马修面前……
“上帝啊!这、这是……什么?”马修瞪大了眼睛。
勃朗宁家族从老乔纳森开始就是枪械匠,他三个老婆20多个子女,各个从小把枪当玩具。
马修在车床和锉刀旁边长大,闭着眼睛都能拆装一把温彻斯特杠杆步枪。他还曾经是柯尔特公司的高级技师。
他见过约翰设计的各种新玩意儿——半自动步枪、连发霰弹枪、机枪、自动手枪。那些东西虽然巧妙,但总归还是一把“枪”。
但眼前这个——
“约翰,”马修终于开口,声音有点干涩,“这是什么鬼东西?”
约翰·勃朗宁唇上的八字胡须不住地翘着,他嘴角带着一种马修很熟悉的表情——那种“我知道你在想什么”的得意。
“你手里拿着的,”约翰说,“是拉里需要的东西。”
“这玩意?拉里需要?”
马修转过头再次看向那个奇怪的枪,但没有伸手去拿,只是弯下腰,把脸凑近了看。
首先引起他注意的,是那个硕大的散热套筒。枪管被一层厚实的金属圆筒包裹着,圆筒表面铣出了一圈圈精密的散热槽,像某种工业锅炉的部件。
透过散热槽的缝隙,他能隐约看到里面蓝黑色的枪管。这玩意儿看上去不像枪,倒像某种蒸汽机械上的零件。
然后他看到了机匣。那是一个巨大的铣削钢块,表面是勃朗宁标志性的发蓝工艺,在煤油灯的照射下泛着幽深的光泽。
机匣顶部是平的,向后延伸出一个低矮的线条,与胡桃木枪托连成一体。枪托的握持部分有精细的防滑纹路,托底板是一块厚重的硬橡胶。
最让马修困惑的,是供弹具。他找了半天,没看到管状弹仓——那是约翰最拿手的设计,温彻斯特M1887霰弹枪的管状弹仓就在枪管下方,干净利落。但这把枪的枪管下方什么都没有……
直到他注意到枪身左侧,一个扁平的金属盒子从机匣侧面伸出来,像一只贴在枪身上的铁甲虫。盒子是铜质的,表面铆着几道加强筋,底部有一个卡榫。
“弹匣?”马修的声音提高了一个八度。
“可拆卸的。”约翰兴奋地打了个响指,“装二十发。打完了,按这个,拔下来,插个新的。”
他演示了一下。马修听到一声清脆的“咔嗒”,弹匣从枪身侧面脱落,落在约翰的手掌里。
马修盯着那个弹匣,像盯着一个从火星来的东西,随即感叹道:“太疯狂了,大哥!”
约翰笑了。
马修·勃朗宁是个务实的人。他不太会用华丽的辞藻,但他觉得自己还是应该形容一下这个奇怪的枪。
“这玩意儿,”马修拿起枪,掂了掂重量,皱了皱眉,“像个被锯短了的步枪,又像个吃胖了的手枪。不伦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