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琴吾妻亲启:
见字如晤,念甚。
吾已在香江安身立命,世成亦甚争气,随吾奔走打拼,今已略有建树。我二人在此已然站稳脚跟,不复往昔那般局促憋屈,终得舒展胸襟。
此间岁月,方称顺遂。街市灯火璀璨,商贸自由无拘,饮食衣着,皆可随心所好,无人以成分论短长、设桎梏。吾今与大哥及数位南洋商贾合伙营生,月入数百港币,温饱有余,亦能积些余资。世成愈发能干,已可独当一面,性灵嘴巧,识见通透,周遭之人皆赞其前途可期。
吾等初至之时,虽显狼狈,然今已能堂堂正正,活出几分人样。汝若得见吾等今日居所,必当惊叹——小楼雅致,窗明几净,厨有煤气之灶,浴有热水之供,远非往昔可比。忆昔寒天,洗漱尚需劈柴生火,冷暖自知,不堪回首。
吾知汝心中或有怨怼,然吾实有肺腑之言相告:彼处纵有千般好,终不及此间自在无拘。汝等那边,终日劳碌奔波,月俸所得,竟不及吾等此处一日用度。汝且宽心,待吾等根基稳固,必当想方设法,接汝前来团聚……”
“写的这都是什么鬼玩意?”
武新雪念的字正腔圆,苏阳却听得一脸懵逼。
“没文化!”郑婉嗤笑一声,给了苏阳一个不屑的眼神。
苏阳回瞪了她一眼,没接话,从武新雪手里接过信纸,从头到尾又看了一遍,眉头越皱越紧。
说实话,这信看得他有些晕。
今年,全国开始推行简体字,书写方式也改为横排左起。
苏阳读书看报终于不用再费劲辨认那些笔画繁复的旧字了。
只是没想到,这金德顺依旧还是个老古董,写信继续用繁体竖着写不说,还全篇仿古白话,卖弄文采,看得人牙龈发酸。
“这老金头,跑到香江还不老实,还写这种信回来,通篇都是炫耀,难不成还想让金梅她们去香江找他?”武新雪脸上写满了不解。
苏阳把信纸和信封翻来覆去检查了两遍,确认没有什么暗语之类的异常,这才放下心来,若有所思地说:“他不是在跟黄美琴母女俩炫耀,而是跟我们炫耀。”
武新雪愣了片刻,跟着恍然,眼睛瞪大了一圈。
金德顺那么好面子的主,搬进5号院后过得有多憋屈,院里的人都知道。
先是妻子和院里邻居搞破鞋,闹得满城风雨,成了胡同里最大的笑话;接着又是妻子要杀女儿被判刑,一家子彻底散了架。那时候金德顺在院里走路都不敢抬头,见谁都躲着走。
当初他带着儿子金世成偷跑去香江,连黄美琴和金梅都没告诉,跑得比兔子还快。这时候他怎么可能还会好心接母女俩走?无非就是金德顺老奸巨猾,想通过给母女俩写信的方式,在院里甚至胡同里找回一些颜面。
“他是想让院里的人看看,他金德顺到香江过得有多好,当初看不起他的人,现在都得眼红。”苏阳把信纸折好,装回信封里,语气里带着淡淡的嘲讽,“这老头子,心眼儿比针尖还小。”
苏阳把信往桌上一压,抬头看向郑婉:“你住她们隔壁,回去时顺道跟黄美琴说一声。这信我没收了,按规定上交街道办。”
郑婉点头应下,又过了一会儿,却见苏阳仍目光若有若无地落在她身上,像是在打量什么。
“你老盯着我做什么?”她忍不住问道。
“咳咳!”苏阳装模作样地看了一眼手表,道:“7点了,该做晚饭了。”
郑婉闻言,白了他一眼,没好气道:“知道了,我这就离开,绝不蹭你家饭吃。”
说罢,竟真的起身干脆利落地出了苏阳家。
等郑婉离开后,武新雪突然对苏阳道:“她对你的态度好像比以前好了。”
“有吗?”苏阳有些纳闷,不过他知道最好别在武新雪面前讨论郑婉,于是转移话题道:“对了!赶紧先关门!我把那蓝鳍金枪鱼肉取出来一些,咱们今晚好好尝尝!”
武新雪也没在这个事情上纠结,起身去关上了房门。
郑婉刚走到穿堂台阶那,听到关门声回头看了一眼。
昏黄的灯光从苏阳家的窗户透出来,在夜色中勾勒出一团温暖的轮廓。她站在穿堂里,自言自语道:“天还没黑透就关门,这两人这么迫不及待吗?”
说完,她自己倒先笑了,摇了摇头,转身往自己家走去。
苏阳却不知道郑婉的想法,他此时正盯着工具包里的蓝鳍金枪鱼发呆。
这么大的鱼,该怎么取出来呢?
要是这工具包能自动把鱼宰杀就好了,苏阳这么想着。
突然,福灵心至,苏阳蓦地冒出一个念头。他盯着工具包,心中默默想着:分割。
下一秒,他看到,钓鱼工具包里那庞大的金枪鱼似乎是被一种无形的力量包裹。那力量柔和而准确,像是一只无形的手,在鱼身上轻轻一捋。
不过瞬间,整条鱼竟直接被肢解!
鱼肉按照大腹、中腹、脑天、鳃盖脂、颊肉、赤身、腹后肉、中肉、下颚肉等各个部位分割,分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连内脏、鱼骨、鱼皮、软骨、鱼鳞都被单独分了出来,整齐地码放在工具包的不同区域。
“卧艹!好牛逼!钓鱼大师的工具包!无愧‘钓鱼大师’四个字!”苏阳忍不住一拍大腿!
武新雪被他这一惊一乍的样子吓了一大跳,忍不住问道:“怎么了?”
苏阳笑得合不拢嘴,依照面板烹饪给他灌注的鱼类吃法,从工具包里取出一块最紧实的颊肉,约莫有两三斤!
他对武新雪笑道:“今晚就吃这个!我来做!”
说完,他系上围裙,拿着鱼肉走进家门口由门廊改成的小厨房。
其实金枪鱼最极致的吃法是生吃,但那是需要经过专业低温冷冻处理的,否则无法杀灭深海鱼肉里可能携带的寄生虫。贸然生吃,轻则腹痛、呕吐,重则引发肠胃炎,得不偿失。
再退而求其次的常见吃法是油煎,可这种做法不仅费油,而且这院子里只要一起油锅,那霸道的香味绝对能飘到隔壁院去。因为定量的缘故,邻居们伙食水平都一般,自己在这边大鱼大肉地煎着,实在是太拉仇恨了。他可不想因为一顿饭,搞得邻里之间生出嫌隙。
所以,苏阳选择了最简单,也最能保留高端食材本味的做法——清蒸。
他起火、烧水,动作行云流水。将金枪鱼肉放在水里仔细冲洗,然后用新毛巾吸干表面水分。
这颊肉纹理清晰,油脂分布均匀,是整条鱼中最适合清蒸的部分。他手起刀落,将鱼肉切成大小均匀的小块,整齐地码放在一个搪瓷盆里。然后,他捻起一小撮精盐,均匀地撒在鱼肉上,又切了几片老姜,覆在鱼块之间。最后,他拧开一瓶低度白酒,往盆里倒上少许,白酒不仅去腥,更能锁住鱼肉的鲜甜。
鱼肉上蒸笼!
大约10分钟后,火候到了。
苏阳掀开锅盖,一股更为浓郁的深海鱼鲜味,如同实质一般,瞬间冲破蒸汽,布满了整个屋子,甚至顺着门缝钻到了院子里。
前院住得近的邻居果然还是闻见了味儿。
正在院子里收衣服的邻居大妈抽了抽鼻子,嘀咕道:“苏阳大晚上又做好吃的了?闻着像是鱼呀,这也太鲜了!这孩子,手艺真是绝了。”
住对面东厢房的李大爷本来正坐在门槛上抽旱烟,闻到这味儿,也忍不住多吸了两口,咂吧咂吧嘴,只是摇了摇头,叹一句:“年轻好啊,有本事,有口福。”
热气腾腾的鱼肉被端上桌,苏阳和武新雪一人分了一半。淡粉嫩白的鱼肉在灯光下泛着微微的油光,点缀着翠绿的葱花和姜丝,让人食指大动。
武新雪早就等不及了。
她迫不及待地拿起筷子,夹了一大块鱼肉,在嘴边吹了吹,然后小心地放进口中。
那入口即化的油脂感,如同最顶级的奶油,在舌尖上瞬间绽放。紧接着,一股带着海洋气息的清甜,伴随着微微的酒香和姜的辛辣,层次分明地扩散开来。鱼肉嫩滑无比,没有半点腥气,只有最纯粹的鲜美。武新雪不由自主地闭上眼睛。
当她再次睁开眼睛时,眼中满是满足和惊艳的光彩,她由衷地感慨道:“我感觉自己以前都白活了!”
这话一点也不夸张。
在这个物资匮乏的年代,不靠海的老百姓根本吃不上海鱼。而河鱼不光腥,还缺少脂肪,不下重油重调料根本做不好吃。
武新雪以前从未想过,鱼肉竟能好吃到这种地步。
苏阳看着她这副满足又有些孩子气的模样,心里也高兴极了。他轻声道:“以后我们可以天天……不行,还是隔几天吃一次吧,不然邻居们会红眼的,上门打我们怎么办?”
武新雪被他逗笑了,正要再夹一块,就在这时,窗户外突然传来一阵‘笃笃’的敲击声。
“谁?”武新雪脸上的笑容瞬间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副如临大敌的警惕模样。
“别紧张,是小玉!”苏阳轻笑一声,示意她安心。
他放下筷子,起身打开柜子,从里面翻出一个干净的布袋。然后又将工具包里的金枪鱼内脏装了大约三四斤,用布袋兜住。他来到窗户边,轻轻推开窗户。
苏阳将布袋递了出去,小玉伸出双爪,牢牢抓住布袋的提手,爪尖微微收紧,确保不会滑落。然后,它双翅一展,没有多做停留,便无声无息地升空,很快消失在了暮色之中。
小玉和小白都是怕热的主。小玉喜欢去野外的山林里纳凉,而小白,一般都是在红星厂那个被它视为领地的专属小冷库那里避暑。
苏阳和武新雪在家吃美味,自然也不能将小玉和小白冷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