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将明未明的时刻,是一天里最安静的时候。
灰蒙蒙的微光从东面的城墙上方开始蔓延开来,还没能完全照进黄金城城主府的庭院里,看起来就像是在天际线上涂了一层冷冽的釉。
晨露还挂在草叶边缘,亮晶晶的,就像幼童哭泣时却得不到任何回应,于是眼里噙着泪,但却还没思考后下一步要如何做,于是就这么挂在眼眶里迟疑着要不要坠落的泪珠。
空气里有青草和泥土的气味,也有从城外飘进来的铁锈味——它们在城墙上方盘旋了一整夜,然后终于在黎明前沉积下来。
海尔森站在庭院中央。
他的掌心抵着一柄铁剑的剑柄,身形并没有动——剑已经收进鞘里了,剑鞘顶端部分垂向地面紧贴着石板,就像一根支撑着他站姿稳定性的柱子。
晨风从庭院东侧穿过,带着露水和枯草的气息,吹动他额前被汗水浸湿的碎发,微微晃动,像一根正在被调音师拧紧的弦。
海尔森刚练完第九遍剑招。
练习剑的重量和他使用的那柄长剑差不多——他能感觉到握柄处的触感,前端略沉,重心偏前,每一次挥动时都需要肩部和手腕配合才能让剑锋平稳地走完整条轨迹。尽管剑刃被磨钝了,但挥动时的风阻还在,所以他依旧能够通过那种空气划过金属表面的细微啸声,来分辨出剑锋挥落时是不是走偏了。
他闭上眼睛,回想了一下刚才挥出去的第三剑,角度偏了一指左右。
然后他睁开眼,又挥了一剑。
这次没有偏。
所以他把剑收回来,横在身前,低头打量着这柄练习剑——他的佩剑被送去保养了,所以今天才不得不拿这柄练习剑来做代替,这还是他昨晚在城主府的武库里翻了许久才找都的合适代替品。
海尔森微微叹了口气。
其实,他并不喜欢剑术。
他更喜欢枪术。
长枪比剑更直接,挥动时也更开阔,并不像剑术那样需要那些细腻的、精巧的变招。
枪术的节奏是向前的。
它直接、干脆——每一次刺出都带着明确的目的,所以不需要像剑术一样去思考剑锋的旋转和手腕的角度,然后从中寻找那些微妙到只有真正的天才才能毫不犹豫的把握住的瞬间。
他的堂姑辛迪就是那种天才。
剑在她的手上更像是她身体的一部分:她的手不需要思考就能知道剑锋应该停在什么地方。
他从十岁开始,练剑至今三千八百多个日夜,如今已经练习了这套剑招三万八千多次,合计挥剑超过四十万次,才勉强让动作和辛迪堂姑教他的标准看齐。但他知道,那不是什么天赋,而是汗水风干之后在皮肉上留下的痕迹——一层盖着一层,像反复涂刷的漆,盖住了底下的木纹。
所以他不喜欢剑术。
他也不喜欢看书,不喜欢权谋,不喜欢算计。
索德贝尔家族教给他的那些东西,他几乎全都不喜欢。
但他知道,他只能从心理上去讨厌,不能从生理上去拒绝。
因为他是索德贝尔家族推到明面上的那头鹿王——那头被当作家族年轻一代精神领袖的良鹿。
可他自己知道,他头顶那对犄角其实是镀了金的木头。
徒有其表。
但事到如今,那对“犄角”在被精心打磨、抛光、漆上一层坚固的壳后,却已经足以让所有望向它的人都以为那是真的。
所以他不仅练剑,还学军略,讲算计,用权谋,谈生意。
他终于不负众望的活成了整个家族都希望他成为的那个人。
但海尔森知道,这个人不是他。
他是海尔森.索德贝尔,但又不是海尔森.索德贝尔。
晨光又亮了一些。
墙头那排枯叶的轮廓开始变得清晰起来,从模糊的灰影变成了带着干褐色边缘的形状。
他把剑从鞘里抽出来,又挥了起来。
动作标准——肩部的角度、手腕的弧度、脚步的间距——每一处都和他昨晚入睡前在脑海中预演过的位置分毫不差。
在外人看来,那些动作已经彻底形成了一种本能——他如今只要看到弟弟妹妹们抬手的姿势,就能知道他们接下来的剑招走向是否正确。但那种判断不来自天赋,而是来自重复的次数,来自那近乎于骇人听闻的数据。
三千八百个日夜,三万八千次演练,四十万次挥剑。
他不是天才。
他只是个相信着勤能补拙的笨蛋。
一个知道自己笨,所以只能一遍一遍的练、一遍一遍的记、一遍一遍的把每一个动作刻进骨头里的笨蛋。
一个连笨都笨得不够聪明的人。
第十遍剑招练完。
于是海尔森收剑,然后拄剑而立。
晨光终于从东方漫了过来,将他身前的石板染成一层浅金色,像一道正在缓慢推进的潮水边缘。
他难得地放空了思绪——这是他少有的、能够什么都不去想的放松时刻。
因为在练剑结束之后,他就要回去看书了。
今天要看的书是哪本来着?
哦,对了。
海尔森想起来了。
他今天该看的那本书,是《泰瑞拉王国南境列骑传》的第七册。
他想起那本书的内容,嘴角微微动了一下——不是什么正经的笑容,更像是某个知道他接下来要讲一个笑话的人还没来得及开口就已经在忍了。
那套书籍很贵,说的是让后人能够更清楚的了解南境过往强者年轻时的经历。
所以这套书籍的每一本都只讲一个骑士。
可已经翻阅了六册的海尔森却是知道,这些书籍里除去那些堆砌的赞美词句,真正能看的内容只有其厚度的七分之一,甚至可能还不到。
而除此之外的其他内容,全是关于强者“他英勇无畏”、“他智勇双全”、“他令敌人闻风丧胆”的赞美——那些话翻来覆去就一个意思,吹捧。
他在看完第四册时,就在怀疑那些被写入书籍里的人物的家人们是不是给那位作者塞了钱,否则怎么会把一个人的功绩写成这样。
他从心理上厌恶那些东西,但他还是得看。
不是看那些被吹嘘出来的词藻,而是从剩下那七分之一里找出那位骑士真正做过的事——当然,更多的是这套书籍真的很贵——例如上一本第六册里,里面就讲述了一场那位骑士以少胜多辉煌功绩。
但海尔森却从中看到了更具体的实质性原因。
那场以少胜多的战斗之所以能够胜利,不是那位骑士真的是个军事天才,而是他运气好,遇到一个愚蠢的敌军指挥官,然后通过不断的拉扯、迂回、穿插,把敌人的部队逐个击破。
他还记得,原书里写的是——在那漫长的七十八天里,他率领着不到一百人的队伍,与那支三千人的军队爆发了大小九十六次战斗,杀敌七百六十三人,最终等到援军抵达时,他的队伍还剩十七人。
然后后面就是一大串修饰词:全在歌颂他的勇气和毅力。
他当时看完那一段,差点没忍住笑出来。
七十八天,参战九十六次,杀敌七百六十三人,换算一下平均每场战斗只杀了八个人。
如果说,参战次数再少一些,那或许还有一些更值得深思的地方。
可在两个半月的时间里,爆发了那么多次战斗,那不就是把三千人拆成几十个几十个人的小队,然后一个一个的吃掉吗?
所以那场战斗的真正主角根本不是那位骑士,是那个反复分兵的敌军指挥官——他才是整场戏里真正的傻子。
但凡那位指挥官稍微聪明一点,只要保持三千人编队不散,那位骑士那一百号人连靠近都不敢。
七十八天?他恐怕连五天都撑不过去。
可他没有,他最少将三千人的军队拆分成了一百支三十人的队伍。
一百人对阵三十人,结果还能打到最后只剩十七人。
海尔森看到这些数字的时候,差点把书合上。
因为他觉得这本书应该改名叫《论愚蠢的指挥官是如何成就一位骑士的赫赫威名》。
他在笔记里写了分析,写完之后合上笔记本,板着脸对弟弟妹妹说“这一章讲的是战场判断和耐心”。
他当时忍得很辛苦。
但那是他少有的、发自内心觉得快乐的时候。
因为那本书让他笑了——不是那些歌颂的部分,是那些藏在这些歌功颂德的文字底下、稍微想一想就会让人觉得荒谬的东西。而那种荒谬让他觉得,原来不止他一个人活得不那么体面——那位被写进书里吹了半辈子的骑士,实际上也不过是被一个蠢货喂出来的幸运儿罢了。
他在那些缝隙里找到了某种和自己共通的、不那么光鲜的东西。
而他喜欢那个东西。
因为它真实——他不允许自己真实的活着,但他至少还能在那些书页的夹缝里找到一点证明自己活着的真实感。
晨风从东面吹来,又比刚才大了一些。
他感觉到自己额前那片被汗水浸湿的碎发被风撩起来,又落回原处。
微微有一丝凉意。
他忽然想起这么多年里,自己唯一顺着内心意志去做的事只有一件。
那天晚上,在那个地窖里,他和另一具身体的主人纠缠在一起。
那是他唯一一次没有计算、没有权衡、没有提前想好下一步该怎么做的事,然后他就那么做了。
他甚至不知道那算不算“顺着内心意志”——那更像是他的身体先动了,脑子在后面追,追到一半发现追不上,于是干脆不追了。
他一直以为自己活得很清醒,每步都踏在应该踏的地方。
可那个晚上他踏错了地方——他跨过了一条他本来应该站在线内的界线。
而如今他踏过去后,却突然发现自己有点不想退回来了——他不知道那是对过去自己反抗的勇气,还是说贪恋那种纠缠时产生的微妙感觉。
海尔森缓缓吐出一口气。
然后抬起目光,望向庭院尽头那排正在被晨光照亮房檐的建筑。
他忽然感到一阵愧疚——因为那天晚上,那个女人以为自己捡起了一块珍宝,却不知道那其实只是一块看起来漂亮但并不值钱的玻璃珠。
因为他并没有对方以为的那么天才。
就连他表现出来的那些智慧和谋略,也只是因为他看的书足够多,而且比其他人拥有更早、更多的实操经验而已。
她以为她得到的是一个能和她并肩的对手,但实际上她只是抱住了一面被精心打磨过的镜子——那面镜子里映着她自己,映着她想要的答案,映着她希望看到的那种聪明和从容。
她以为她抓住了一个旗鼓相当的对手,甚至抓住了某种未来。
可海尔森却是知道,实际上她只是抓住了自己投在上面的影子而已。
他把剑举起来,准备练第十一遍——但他的手停在了半空中。
因为一双细腻白皙的手从他身后环抱上来——十指交叉在他腰前,掌心和手臂的温暖隔着衣料迅速渗进他的皮肤,像是某种被提前暖好、就特意等着他放松戒备才扣上来的锁。
他整个人僵住了,手指在半空中保持着握剑的姿势,没有收回来,也没有挥出去。
然后他感觉到了身后突然被紧贴着的柔软,以及肩膀上落下的重量——她靠过来的额头。
金色发丝垂落在他的视线边缘,像一道安静的瀑布,从肩头垂落到他前襟。
“在想什么呢?这么入神?”阿里德的声音从他身后传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