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问奶奶:沙漠能变成森林吗?
奶奶说,能。
他又问:什么时候?
奶奶没回答,只是把一粒草籽捻进沙土里,说,等我死了,你接着种。等你死了,你的孩子接着种。沙子是个活物,它吃人不吐骨头,可它怕一样东西——怕人不走。人只要不走,沙子就输了。
到小说的结尾,沙漠终于没有变成森林。
许成军没有写未来的璀璨——
那是几十年以后的事,他写的是郭朝阳蹲在沙地上,用手指头戳出一个小坑,把一个草籽小心翼翼地埋进去,然后抬起头,看见地平线上有一抹淡淡的光。
那就是希望。
不是开出来的花,不是长成的林,是埋在土里还没有发芽的种子。
而记忆里的沙漠没了。
可能是昨天,也可能是前天,甚至可能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因为当一个人决定不走了,沙漠就不再是无法战胜的东西了。
而这没了,本来就是个抽象的概念。
它还在,但它迟早要败。
以沙为镜,以沙为史,以沙为命。
三代人,六个家族,一个民族的命运。
郭朝阳分不清的那些幻觉和现实,最终在“不走”这两个字上合为一体。
这是一部用魔幻现实主义的骨头撑起来的现实主义史诗,在八十年代,足够先锋,也足够沉重。
而它最先锋的地方,恰恰是它最古老的那部分——愚公移山。
爷爷死了还有父亲,父亲死了还有儿子,黄沙不退人不退。
许成军把笔搁下来,看了看窗外。
十一月的梧桐叶落了满地,风吹过去的时候沙沙地响。
苏曼舒坐在他对面,还在低头读那一叠稿纸,一字一句地,读到“奶奶说,你爷爷死的那天晚上,月亮是红的”这一页时,她抬起头看了他一眼,什么也没说,又低下头继续往下看。
在这部小说里,读者的视线被一个疯疯癫癫的孩子拽着,不断地在现实与幻象之间被撕扯、被拉锯。
郭朝阳时而是个蹲在沙丘上数蚂蚁的六岁孩童,时而又像个目光浑浊的老人,嘴里念叨着一些谁也听不懂的话。
有人听见他在沙暴里对着空气喊“爷爷,月亮红了”,有人看见他趴在枯井边,伸手去捞井底根本不存在的月亮。
村里人都说他疯了——也是,一个整天对着沙子说话的孩子,能正常到哪里去?
可读者知道他不疯,郭朝阳自己也知道他不疯。
他看见的那些东西——血红的月亮、沙丘上站着的死人、枯井里涌出的清泉——不是幻觉,是这片土地上死去的所有记忆。
只是活着的人不敢认罢了。
五个家族,三代人的命运,在他疯癫的视角里,被一件一件地钩沉出来,像从流沙里往外刨一具不知埋了多久的骸骨。
每一铲子下去,都是触目惊心的悲凉。
陆家是最早在这片沙地上扎根的人。
清末民初,陆家老太爷带着一家老小从口里逃荒过来,走到八步沙的时候,独轮车轱辘陷进了沙窝子,老太爷叹了口气说:“不走咧,就这儿吧。”
他用两斗糜子换了块沙地,挖了第一口井。
井水咸,浇在地里苗都烧死了,老太爷不认命,又挖第二口,挖到七丈深的时候绳子断了,连人带镐掉下去,家里人趴在井口哭了一天一夜也没能把他捞上来。
后来那口井被风沙填平了,陆家第二代接着挖,用一根草绳绑在腰上,一寸一寸往下刨。第三代,第四代,陆家人在沙地上种出了第一茬糜子。
1942年大旱,赤地千里,饿殍遍野。
自己的孙娃子饿得啃观音土,撑到第三天晚上就没气了。
那个孩子被埋在南沙窝,没有棺材,裹了一张苇席。
李家是皮货商出身。
民国初年靠着驼队走西口,贩羊皮、贩盐、贩茶叶,鼎盛的时候一条街上半数的铺子都姓李。
郭朝阳的太爷爷给李家拉过骆驼,说李家大院里头连茅坑都是青砖砌的。
后来军阀混战,驼队被乱兵劫了三次,李家烧了账本地契,散尽家财给死去兄弟的寡妇们分了。
日本人来的时候飞机炸了马鬃山的关口,驼道断了,李家的最后一峰骆驼倒在沙漠边上,到死都没闭眼。
王家的故事则裹着一层更深的阴影。
王家祖上出过一个秀才,是十里八乡唯一识文断字的人。
秀才晚年瞎了眼,却整天坐在门槛上望着腾格里方向,嘴里翻来覆去念一句话:沙漠能变成森林。
他儿子说,爹你瞎了,哪来的森林。
秀才说,我看见的。
后来他儿子当了兵,1949年跟着部队过了黄河,临行前他爹把那颗从沙地里刨出来的不知道什么种子塞进他兜里,说,走到有水的地方就种下去。
这个人后来去了XJ,在阿克苏落了脚,再也没回来过。
只是每隔几年托人捎一封信回家,信的末尾永远写同一句话:爹,沙漠变成森林了没。没人回他。
因为秀才早在土改那年就死了,死在会上,罪名是搞封建迷信。
他临死的时候眼睛已经全白了,却还在说,我看见了,我看见了。
赵家是地地道道的庄稼人,几代人靠天吃饭,天不给饭吃就啃野菜啃树皮啃观音土。
1958年,赵家院里的老榆树被砍了炼钢,炼出一坨废铁疙瘩,挂在树下当钟敲。
1959年大饥荒,老榆树的树皮被剥光,赵家老太太把树皮磨成粉掺在杂粮里蒸窝头,嚼在嘴里像嚼锯末,好歹撑过了最冷的那一年。
后来赵家的儿子考上了县里的中学,成了八步沙第一个高中生。
1970年他回到村里,背着一摞书,逢人便说知识改变命运。
有人问他把命运改成什么样,他说,把这片沙子变成森林。
那人笑他疯了。他点点头,说,是疯了。
白家则见证了这片土地最深的绝望和最无声的坚守。
白家第一代是逃荒来的,第二代是打长工活下来的,第三代则在1960年代的浩劫中被碾成了齑粉。
白家最小的女儿嫁到了郭家,成了郭朝阳的母亲。
她在生下郭朝阳的那天晚上,听见沙漠深处传来一声凄厉的吼叫。
接生婆说那是野狼,她摇摇头,没说话。
后来她疯了,整天抱着郭朝阳在沙丘上转圈,说她爹的魂被沙埋了,要挖出来。
1975年冬天,她一个人走进沙漠再没回来。
郭朝阳记得他娘走的那个晚上,月亮很大很圆,照得沙地像一片银色的海。
他坐在门口等了一夜,天亮的时候沙地上他娘的脚印已经被风吹平了。
而整个故事的主线——陆家、李家、王家、赵家、白家——这五个家族三代人的命运,都被一颗小小的草籽穿了起来。
那颗草籽是郭朝阳的奶奶在他八岁那年塞进他手心里的,说这是你爷爷死前交出来的,捻在手里能活命。
郭朝阳攥着那颗草籽,从八岁走到成年,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一个被沙吞掉,看着地里的庄稼一茬一茬地枯死,看着井里的水位一年比一年低。
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要攥一颗草籽过日子。
村里人都说,郭家的娃娃疯了,跟他娘一样。
可他们不知道的是,那颗草籽,是二十世纪四十年代的绝望,是五十年代的挣扎,是六十年代的哔哔,是七十年代的喘息,是八十年代的眺望,横跨了整整一个世纪的风沙与血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