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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我偏要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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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衣少女笑意盈盈。

  她伸出那只晶莹剔透的手,将三封质地极好的信函,轻轻放在宋当归那只满是泥血的手心里。

  “第一封,白皮金漆。送去嵩山少林寺,务必亲手交到苦何住持手里。这事关乎天下大局,也关乎你往后能不能活出个人样。”

  她指尖微移,点在第二封红皮金漆的信上:“这封红的,给乾封县令姜端。嵩山路远,姜端看了信,就是你赶路的帮手。”

  “至于这最后一封……”

  少女指尖滑过一封没有任何封漆的素面信封:“到了少林寺,递了白信之后,留给你自己看。切记,在此之前,绝不能打开。”

  宋当归刚挨了连番毒打,头昏脑涨。

  他只是木然点头,将信和那锭金子死死攥在手里。

  “仙姑,乾封县……”

  宋当归刚想问个明白,一抬头。

  风卷枯叶。

  面前的泥水地里空空如也。

  少女不见了。

  只留下一缕若有若无的清香,随后被浓烈的血腥气迅速吞噬。

  宋当归愣了许久,他顾不上看一眼泥水里疼昏过去的凌展云,将三封信和金子胡乱塞进贴肉的胸口,捡起那把生锈的铁剪刀,拖着那条被小师妹刺伤的断腿,一点点往山下爬。

  雨,越下越大。

  冰冷的雨水顺着乱发流进脖颈,流进那些翻卷的皮肉里。

  太疼了,也太累了。

  老掌门死后,这短短几天的变故,比他前二十年加起来都多,肋骨断了,手指废了,连心都在小师妹的咒骂和大师兄的冷眼旁观中,碎得干干净净。

  “不跑了。”

  他顺着泥泞的山坡滚下,直挺挺躺在一处杂草丛生的凹坑里,雨水打在脸上。

  什么送信,什么金子,他全都不在乎了,就这么死在泰山的烂泥里,倒也干净。

  头顶的山道上,传来杂乱的脚步声和刀剑出鞘的碰撞声。

  “快找!盟主有令,活要见人死要见尸!不能放过!”

  几名穿着重甲的兵卒和巡山弟子,举着火把从他上方几尺的地方匆匆走过。

  宋当归没有躲藏,他就那么死鱼般睁着眼,看着火光在头顶晃动。

  搜山的人骂骂咧咧走了过去,竟没有一人往这杂草坑里多看一眼。

  天色彻底黑透。

  大雨倾盆。

  宋当归任由泥水淹没半个身子,闭着眼等死。

  “大头,那边有动静没?这鬼天气,真他娘的受罪!”

  “别废话!抓不到那个叫宋当归的贱骨头,咱们这批留下来的杂役明天连饭都没得吃!”

  张大头,王二狗。

  宋当归眼皮微颤。

  以前没少抢他残羹冷炙的人。

  没想到……真是没想到,他们居然还能记着自己的名字。

  张大头一脚踩空,滑到凹坑边缘。

  四目相对。

  借着微弱的天光,张大头看清了坑里那个浑身是泥的血人。

  “二狗!快过来!”

  张大头惊喜尖叫:“在这儿!那个烧火的在这儿!”

  宋当归灰败的眼睛里闪过一丝微光。他看着两张熟悉的面孔,干裂的嘴唇微动,想说些求救的话,可话到嘴边却无论如何没有力气说出口了,只是眼巴巴的望着他们,想来想去,自己还有那锭金子,兴许他们能看到金子的份上,给自己挖个坑埋了。

  以为同是天涯沦落人,总能帮一把。

  王二狗一把揪住宋当归的头发,将他半提起来:“烧火的,只要拿你这颗脑袋回去领赏,老子明天就能穿上江北盟的黄皮子!”

  王二狗准备拔出腰间的剔骨刀。

  宋当归胸口的衣服破开了。

  “咕噜。”

  那锭黄澄澄的赤金,滚落出来,砸在青石板上,发出一声脆响。

  十两赤金。

  张大头和王二狗的眼睛瞬间直了,呼吸粗重得吓人,那是底层泥腿子看到改变命运的筹码时,最原始的贪婪。

  “这贱种哪来这么多金子?”

  张大头猛地咽了口唾沫,一把推开王二狗,伸手去抢。

  “这是我先看到的!”

  王二狗一刀柄砸在张大头手背上。

  两人直接在宋当归身上扭打起来,一边打一边破口大骂。

  宋当归躺在他们脚下,任由他们踩踏自己的身体,任由他们瓜分那买命的金子。

  心里只有悲凉。

  冷透骨髓的悲凉。

  “别打了!”

  张大头气喘吁吁摁住王二狗:“平分!五两金子,足够咱们哥俩在县城里过几年神仙日子!”

  王二狗停了手,擦了把嘴角的血,嘿嘿淫笑:“拿去乾封县,找最水灵的窑姐包下来!”

  “那可不!这几天山上那些有点姿色的女弟子,早被大人们玩了个遍,有些连骨头渣子都没剩,那惨样……”张大头冷笑:“咱们这就拿钱下山快活去!”

  女弟子。

  这三个字,像是一把烧红的钢针,狠狠刺入宋当归的脑海。

  他想到了小师妹霜迟。

  想到了她声嘶力竭的哭喊,想到了她满身的伤痕,想到了那已经被扬了的骨灰。

  这世道,凭什么好人全死了,这些烂到骨子里的蛆虫却能拿着金子寻欢作乐?

  可越想越是悲凉,这世道如此,人能改变什么?

  算了……

  师兄弟一场,帮会他们一把吧。

  宋当归死死咬着牙,凝视着地上那三封沾着泥水的信,把心一横。

  “拿金子去买窑姐……没意思……”

  宋当归嗓音沙哑,因为漏风,声音像鬼泣:“你们……去嵩山少林寺……替我把那封白信送到,会有比这多百倍的金子……我只想死在这儿。”

  两人愣了一下,随即爆发出震天的狂笑。

  “百倍的金子?就凭你这烧火的烂泥?”

  张大头一脚踹在宋当归的断腿上:“贱骨头死到临头还敢诓骗老子!”

  王二狗笑得喘不过气,直接解开裤腰带。

  “尝尝老子赏你的金汁!还送信,去阴曹地府给阎王爷送去吧!”

  宋当归被呛得剧烈咳嗽,眼泪夺眶而出。

  他哭了。

  不是因为疼。

  是因为他终于认清了一个道理。

  你对人掏心掏肺,人家只会觉得你好欺负,上来踩死你。

  世道不讲理。

  他在泥水里摸索着,再次捡起了那把生锈的大铁剪刀。

  张大头还在狂笑。

  完全没注意到宋当归眼底那一抹不顾一切的疯狂。

  “笑啊……你们笑啊……”

  宋当归忍着浑身的剧痛,猛地暴起,双手紧紧握着剪刀,用尽全身的力气,狠狠扎进了张大头的大腿内侧!

  “啊——!”

  鲜血瞬间喷涌,混着雨水流满一地。

  王二狗被吓傻了,刚要拔刀,宋当归已经扑了上去。

  没有招式,没有内力,只有最纯粹的求生欲和恨意。

  拔出剪刀,反手刺进王二狗的肚子。

  拔出,再刺。

  拔出,再刺!

  血肉被铁锈撕裂的声音,在雨夜中格外清晰,宋当归浑身颤抖,手上的动作却没有半分停滞。

  “是你们逼我的!是你们逼我的!”

  温热的鲜血溅满了他那张怯懦了半辈子的脸,那双躲闪的眼睛里,终于生出了足以让这世道胆寒的毒辣。

  这一夜,风雨大作。泰山派最底层的烧火杂役,亲手将曾经的自己埋在了地下。

  ……

  雨越下越大。

  冲刷了满地的血水,却冲不走空气里浓重的腥气。

  宋当归剧烈地喘息着,双手死死攥着那把沾满碎肉的大铁剪,直到指关节苍白、僵硬,才颓然松开手,瘫坐在两具温热的尸体旁。

  他杀人了。

  这是他这辈子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杀人,之前废了凌展云,那是兔子急了咬人,但刚才,他是主动的。

  颤抖过后,病态的死寂涌上心头。

  宋当归没有再哭,也没有呕吐,那张常年被灶火熏黑、此刻沾满血污的脸庞上,浮现出平静。

  他在张大头和王二狗的身上摸索,动作熟练。

  两块梆硬的干粮,几个铜板,还有两个精致的白瓷药瓶。

  拔开瓶塞,一股淡淡的药香扑面而来,这是泰山派内门弟子才能分发到的上等金疮药。

  “真好闻啊。”

  宋当归倒出药粉,洒在自己那条断腿和深可见骨的伤口上。一阵火辣辣的剧痛,随后是清凉的麻痹感。

  血,慢慢止住了。

  “我在泰山住了一辈子,烧了八年的火,都没有用过这样的金疮药。”

  宋当归捏着白瓷药瓶,嘴角扯出一个讽刺的笑容。

  好人守着本分,只能在雪地里啃冻硬的黑窝头,烂人为了几个赏钱,却能用着门派最好的伤药。

  这吃人的规矩,早就该砸个稀巴烂了。

  他撑着地面站起身,看着脚下的尸体。

  怒火发泄了,但心里总觉得不够。

  ……

  继续赶路。

  必须离开这座已经易主的泰山。

  夜色深沉。

  寒气裹挟着失血过多的虚弱,一点点割开宋当归的意识,双腿重如灌铅,眼前的景象开始扭曲。

  他发热了,烧得浑身滚烫,眼前出现了一层厚厚的白雾。

  在这片朦胧的幻觉中,他听到了一阵轻盈的脚步声。

  “宋当归。”

  一声娇俏却透着冰冷刻薄的呼唤。

  宋当归猛地停下脚步。

  他抬起头,透过重重雨幕,看到了小师妹霜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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