褚遂良坐在东首的案后,面前摊着一张报纸,手里的茶早就凉透了,一口没喝。
岑文本站在窗前,背对着门口,手里也拿着一张报纸。
他的背影很僵硬,肩膀微微耸起,像是在抵御某种看不见的压力。
“都看到了?”长孙无忌走进来,在主位上坐下。
没有人回答他。
答案在每个人的脸上。
房玄龄在他旁边坐下。
他开口了,声音不高,但字字清楚:“辅机,这篇文章,不是李逸尘一个人的文章。”
“什么意思?”
“这篇文章里写的东西,和老夫在陛下面前说过的话,有七八分相似。但老夫不敢写出来。不是老夫写不出来,是老夫知道——这种东西一旦写出来,就等于在朝堂上点了一把火。”
“这把火烧谁?烧那些弹劾我们的年轻官员。但也烧我们自己。因为文章里说的'朋党',不只是他们。”
长孙无忌沉默了。
房玄龄说的是实话。
这篇文章厉害的地方,不在于它攻击了谁。
在于它不攻击任何人,只分析一种现象。
但任何有脑子的人读完,都会自动对号入座。
弹劾长孙无忌的年轻官员会想:这是在说我们结党。
被弹劾的老臣也会想:文章说朋党不分新旧、不分对错,只要是“以私合而非公义聚“,就是朋党。
那我们在贞观朝这么多年,难道就没有私交、没有派系、没有以人划线?
所有人都会被戳中。
这就是李逸尘的刀法。
不砍任何人,但每个人都在刀刃上。
辰时六刻。
两仪殿。
李世民坐在御案后面。
他面前放着一份报纸。
《大唐政闻》。
今天刚出的。
他已经看了两遍。
第一遍看的时候,他把茶盏重重磕在案面上,茶水溅了出来。
第二遍看的时候,他一字一句地读,读到某些段落的时候,嘴唇会微微动一下,像是在咀嚼某个词的分量。
然后他把报纸放下,靠在椅背上,闭上了眼睛。
殿里很安静。
只有炭火偶尔爆开的声响。
李世民没有睡着。他在想。
想很多年前的事。
武德年间,他和李建成争太子位的时候,朝堂上也分了两派。
支持秦王的人,支持太子的人。
两派互相攻讦,互相弹劾,最后怎么收场的?
玄武门。
血流了一地。
那之后他登基称帝,第一件事就是收拢人心。
他用了魏徵——魏徵本来是李建成的人。
他用了薛万彻——薛万彻在玄武门跟他对砍过。
他用了一切能用的人。
不是因为他不记仇。
是因为他知道如果按阵营划线,大唐的朝堂就永远合不起来。
一个合不起来的朝堂,早晚要再流一次血。
那是他用了三十三年才缝合的东西。
但现在,有些人在拆线。
不是故意的。
甚至他们的出发点是对的。
新政要给百姓减税,要建粮仓,要办学校,要发债券,这些都是他李世民批了的事情。
但如果支持新政的官员开始用“你是不是支持新政“来划线,开始弹劾那些“支持得不够多“的人,开始把每一个不支持新政的人当成敌人,那他们就在做一件他们自己都不知道有多危险的事。
他们在重新撕开那道伤口。
李世民睁开眼睛。
他拿起报纸,翻到第二版。
文章接着第一版的五论,往深处去了。
“余所谓五论者,一曰私合论,二曰排他论,三曰失真论,四曰逆淘汰论,五曰制度侵蚀论。”
“一曰私合论。”
“朋党之聚,不以道义,不以国策,不以公心。其所聚者,利害相共也。或同乡、或同年、或同门、或同好,或虽无旧交而有共敌,亦能相合。
“故余曰:朋党者,以利害聚人,利害在则朋党在,利害尽则朋党散。其聚也速,其散也忽。聚则合力攻人,散则各寻新主。其间无所谓纲领、无所谓路线、无所谓信仰。其所谓新政,非信新政而推新政,乃借新政以立身、以邀宠、以攻敌。”
“故观其行,不在新政之成效,而在政敌之存亡。此私合之特征也。”
“二曰排他论。”
“朋党既以利害聚,则必以排他存。排他者,非我之类,皆我之敌。”
“不论其人品之高下、才能之优劣、政见之异同,但以“是否为我类“为唯一准绳。”
“于是朝堂之上,于是非之地也,而化为敌我之战场。一事之议,不在事之当否,而在议者之阵营。一人之言,不在言之有理无理,而在言者之归属。”
“新政本为利民,而朋党使之变为武器。凡赞新政者,不问其所以赞,皆盟友也。凡疑新政者,不问其所以疑,皆敌人也。于是新政之内,不容异议。异议者,即为反对。反对者,即为阻挠。阻挠者,即为敌人。”
“以“是否完全赞同“取代“是否认真做事“,以“态度是否积极“取代“结果是否有效“——此排他论之特征也。”
“三曰失真论。”
“朋党之内,信息上下,必失真也。何故?下欲媚上,则报喜不报忧。上欲固权,则信喜不信忧。”
“地方推行新政,成效七分、问题三分。正常奏报,当言七分成效与三分问题。然在朋党之中,奏报者知上喜成效而恶问题,则报十分成效而隐三分问题。上得十分成效之奏报,信心愈坚,推行愈急。下见上司推行愈急,则更不敢言问题。”
“日积月累,信息之失真,如雪球滚坡,愈滚愈大。待到问题积累至不可收拾,则非个人之失,乃体制之溃矣。”
“此失真论之特征也。”
“四曰逆淘汰论。”
“朋党既以“是否为我类“为判断标准,则人才之选拔,不以才德,而以亲疏。”
“有才而不同类者,虽贤不用。无才而同类者,虽庸必用。于是贤者退,庸者进。贤者退则朝堂失才,庸者进则朝堂失能。”
“更甚者,庸者既因同类而进,则必以更激进之言辞、更极端之立场来证明自己的忠诚。以弹劾为投名状,以攻讦为升迁梯。每弹劾一位老臣,便在朋党之中晋升一级。每攻讦一位同僚,便在派系之内获得一声喝彩。
“长此以往,朝堂之上,尽是激进无能之辈。真有才能者,或沉默自保,或退隐山林。”
“此逆淘汰论之特征也。”
“五曰制度侵蚀论。”
“朋党之最大危害,不在当前,而在长远。当前之害,或为弹劾之泛滥、政争之激烈、人才之流失。长远之害,则在制度之侵蚀。
“朝廷设官,各有职守。御史弹劾,当有据可查。六部议政,当有理可辩。此制度之设,本为公器也。”
“然朋党既成,则以党派之私利取代制度之公器。弹劾不再是纠察不法,而是打击异己。议政不再是寻求共识,而是划清界限。升迁不再是论功行赏,而是论亲疏远近。”
“制度之为公器,如器皿之容水。水清则器净,水浊则器污。朋党如水之浊者,日久天长,将令公器尽污。待到公器尽污,则制度徒有其表,规矩形同虚设。朝堂之运转,不以法度,而以人情。不以公义,而以私利。
“此制度侵蚀论之特征也。”
“五论既明,余请再论历史之鉴。”
李世民看到这里,放下了报纸。
他站起来,走到窗前。
窗外是两仪殿的庭院,种着几棵老槐树。
树叶已经落尽了,光秃秃的枝丫在灰白的天空下伸展开来,像是老人手上的青筋。
他站在那里,想起了二十年前。
那时他刚登基,朝中分为关陇旧部和山东降余两大派系,互相看不上眼。
关陇旧部说他重用了太多降臣,房玄龄是隋朝的进士,杜如晦也是。
山东降臣说关陇旧部粗鄙少文,除了打仗什么都不会。
那时候他没有选边站。
他让房玄龄和杜如晦掌管中书省,让长孙无忌掌管吏部,让魏徵做谏议大夫,让秦琼和程知节管禁军。
他把所有人放在一个棋盘上,让他们互相制约,又互相需要。
他用制度,而不是人情,来管理这个朝廷。
贞观之治,不是靠任何一个人、任何一个派系做出来的。
是靠制度让不同出身、不同立场、不同性格的人,能够在同一个规则下共事。
但制度需要有人维护。
如果有人用“是支持我还是反对我“来取代制度,那他用了二十年建立起来的东西,会在三年之内崩塌。
李世民转过身,走回御案前。
然后他拿起报纸,翻到第三版。
“历史之鉴。”
“余请以两汉之事明之。”
“前汉元、成之际,外戚王氏与宦官、朝余三党相攻,朝廷政令朝出暮改。王莽以“调和“之名崛起,实则借党争之机收揽人心,终至篡汉。西汉之亡,始于朋党。”
“后汉桓、灵之间,宦官专权,士大夫结为清流与之对抗。清流以“清议“为武器,品评人物、臧否朝政。宦官则以“党锢“之名反制,禁錮天下名士,株连族党。党锢之祸,前后延续二十余年。”
“天下人才,或死于狱中,或隐于山林。待到黄巾乱起,朝廷已无人可用。东汉之衰,终于朋党。”
“余请细论党锢之祸,以其与今日之事有类比之故也。”
“党锢之初,清流之士本以匡扶社稷为己任。其所抨击者,确为宦官乱政。其所诉求者,确为朝纲肃清。然而当其形成“清流“之群体后,便产生了两个未曾预料的结果。”
“其一,清议日益激进化。温和者被激进者裹挟,不以完全反对宦官者为不够清白,不以完全站队者为不够忠贞。”
“原本可以调和之事,因激进之绑架而不可调和。原本可以争取之人,因划线之严苛而推向对立。”
“其二,清流以道德自居,视政敌为道德败坏之人。既是道德败坏,则不可对话、不可妥协、不可共事。政见之分歧,上升为道德之审判。道德审判之下,朝堂再无协商之余地。”
“宦官本恶,清流本善。然清流之“善“,因其朋党化,反而加速了朝堂的撕裂。撕裂到极致,便是党锢——宦官以血腥手段清洗清流,天下人才尽丧。”
“故余曰:朋党之可怕,不在其“恶“,而在其“以善为党“。以善为党者,自认代表正义,于是不容质疑、不容反对、不容中间地带。其破坏力,较之以私利结合的朋党,有过之而无不及。
“以私利结合者,人知其私,防之易也。”
”以善为党者,人信其善,防之难也。”
“而一旦“以善为党“者失去约束,其所造成的撕裂,往往需要在数十年之后,以更大的代价来修复。”
“论弹劾之制。”
“余既论朋党,不能不论弹劾。”
”弹劾者,朝廷之公器也。设御史、置谏官,本为纠察百官、肃清吏治。贞观初年,陛下广开言路,魏徵以谏议大夫之名,数犯龙颜而陛下不以为忤。此贞观之治所以为当世所称也。”
“然而弹劾之制,亦有其边界。越界则从公器变为私器,从治国之具变为党争之刃。”
“余以为,弹劾之边界,当以三事为限。”
“其一,弹劾必以事实为据,不可以态度为据。”
“所谓事实者,贪赃、枉法、渎职、欺君、误国。凡此五者,有据则弹,无据则止。
“所谓态度者,“不够积极“、“不够热心“、“不够支持“——此非事实,乃感受。以感受为弹劾之据,则弹劾无边无际。任何人皆可因“态度不够积极“而被弹劾。此非弹劾,乃罗织。”
“其二,弹劾必以行为为界,不可以言论为界。”
“言官可以弹劾一位尚书贪污了国库的银子,因为那是行为。言官可以弹劾一位刺史冤杀了无辜的百姓,因为那是行为。”
“但言官不可以弹劾一位大余“在议政时说了不对的话“。议政之时,各抒己见,乃制度所许。若以言论为弹劾之由,则无人敢在议政时说真话。无人说真话,则朝堂之上尽是假话。假话之朝堂,危矣。”
“其三,弹劾必以律法为准,不可以立场为准。”
“法者,天下之公器也。弹劾者,以法律为尺度衡量百官之行为也。”
“若不以法律为准,而以“是否跟我站在同一边“为准——站同一边则虽贪不弹,站另一边则虽贤必劾——则弹劾不再是纠察,而是清洗。清洗之下,必生冤狱。冤狱既生,必致反弹。反弹之极,便是党锢之祸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