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魂不散的李长安,还说过这种大逆不道的话么?
面对众人的不解,苏辙提出了一个问题:“这世上的土地山川,是先于人还是后于人而存在的?”
这属于典型的废话,任何一个有一丁点常识的人都能回答出来,当然是土地孕育了人。难不成,还真能相信神话故事,是盘古造了天地,女娲捏成了凡人。
苏辙接着问:“那谁来决定,自然存在的一切,应该归属于谁呢?”
人们略一沉思,你这问话里有陷阱。
讲自然之理,那老天爷的东西,当然天底下的一切,谁都有份。你只要生在这,长在这,天然就拥有使用这些自然之物的权利。
可又不尽然如此,无主之物,总会被人占有。若是如空气、阳光一般取之无尽那还罢了,可要是珍贵之物呢?
一块方便灌溉的肥田,一条清澈甘甜的溪水,一片适合砍伐造屋的树林,.......
人们需要秩序,需要有人来为“取用自然之物”定下一个规矩。
谁来定规矩呢,肯定是贤德有名望的人,大家尊崇他,服从他,由他来做这个调解和裁决者。尧舜禹汤,正是这样的贤者。
那从什么时候一切变了呢,是夏桀,还是商汤,还是周厉王?
某一天开始,这个定规矩的权力成了世袭的,终于传到了一个并不贤德的人手中。他开始以权谋私,把好处分给自己亲近的人,把最好的一切占为己有。
然后....“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为此,有人提出了“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让你不能怀疑,也不准怀疑。
原本先天自然之物,却变成了“天子”私产。
苏辙讲解他发表的“集体所有”的新制度,地权、林权、矿权、水利权等等一切自然之物,不应归属于任何一个个体。人都是要死掉的,长生者不过九十几岁,哪会用得着无限久远的属权。
一代承袭另一代,那应该是私产的范畴,而不是自然物产。
天下总有灾荒水患,有战争,有迁徙。一片土地会迎来不同的人,就像脚下这开封城,自周天子以来,早换过了不知多少朝代。现在还有人宣称他家自秦汉时期就拥有某一片物产的所有权么?
就算有,大家也不会搭理他。
新的人要活着,这些自然之物就是最基本的生存生产的要素。
若是秦始皇复活,宣称华夏九州都归他个人所有,难道天下的百姓就要给他交税,对他供奉,接受他当王么?
很显然,那会变得非常荒谬。
“自然物权,应排除于私产之外!”
人们可以私有并且继承房子、牛马、积攒的钱财。但山林、矿产、土地、河流这些,就像阳光、空气一样,是属于所有人的。
为此,应该建立一种新的权属观,重新为这些资源,建立一套合理的分配秩序。
集体所有制,让生活在这片区域的人,来管理他们生产生活所需的一切。
等苏辙讲完,现场变得鸦雀无声。
连最目不识丁的农民都已经意识到,小苏先生在说什么,他是在造反,是要直接改变“天子据有天下”这个法统。
吕惠卿听后一言不发,皱着眉头离开了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