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辉,公关的事你不用操心。你跟何岩说的那些方案,我都听他转述了,思路是对的。
国内采访李宗明替你去协调央视,国外的我来环球总部出面安排。”
“好。”
“但这些都是防守。”
郑东汉的语气忽然变了,变得富有攻击性:“我还要进攻。”
郑辉看向他。
郑东汉从口袋里掏出一张折叠的纸,展开放在茶几上。上面是密密麻麻的手写笔记,显然是在飞机上写的。
“壹周刊这件事,我不会放过他们。”
郑东汉指着纸上的条目,一条一条地说。
“第一,侵犯隐私。他们未经你本人同意,擅自拍摄你父母的墓碑照片并公开刊登。这在香港的《个人资料(隐私)条例》下构成明确的侵权。
死者的墓地属于私人场所的延伸,墓碑上的信息属于敏感个人资料,未经直系亲属同意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第二,精神损害赔偿。他们的报道对你造成了严重的精神困扰和名誉影响。
虽然报道内容本身是事实,但事实性报道不等于合法报道,他们获取信息的方式涉及非法偷拍、冒充身份套取信息、以及对死者安宁权的侵犯。”
“第三,版权侵权。这一条是我们公司法务部今天早上发现的。
他们那篇报道的标题和正文里,直接引用了你的歌曲《父亲》的歌名和大段歌词,用来做文章标题、用来煽情、用来给他们那篇狗屁报道拉流量。
《父亲》的词曲版权和歌词文学著作权归属你本人。他们未经任何授权,将你的作品用于商业出版物的宣传内容,这是赤裸裸的版权侵权。”
“法务已经在整理证据了。壹周刊那期杂志的印刷量、零售量、广告收入,全部可以作为他们因侵权获利的计算基础。
他们用你的歌词做噱头来卖杂志,那这本杂志卖出去的每一分钱,都跟这首歌的版权挂钩。”
他抬起头看着郑辉:“而且这条最漂亮的地方在于,版权侵权是硬伤,不需要讨论新闻自由、不需要讨论公众利益。
白纸黑字印在杂志上,他用了就是用了,没授权就是没授权,法官不需要自由裁量,直接判。”
郑辉静静地听着。
“我已经在来的路上打了几个卫星电话。我打算在香港请大律师行,请一个资深大律师专门负责起诉壹周刊。”
“然后,另外再请一个大律师,去起诉那个挖料的狗仔。”
“两条线同时走。”
郑辉微微点头:“起诉狗仔的目的是?“
“逼他出来指证壹周刊。”
“那个狗仔只是个跑腿的,他手里的料卖给了壹周刊,估计卖了不少钱。但这笔钱,在我们的高额赔偿诉求面前,就是杯水车薪。”
“我会让律师用侵犯隐私和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的名义,向那个狗仔索赔至少五百万港币。
他一个跑街的狗仔,哪赔得起?
到时候他只有两个选择,要么倾家荡产,要么出庭作证,把所有一切都推到壹周刊身上,说是他们找他要买料,指示他去偷拍。
甚至如果还能供出来别的非法链条更好,反正就一个目的,让他咬死李狗。”
“好。”郑辉说:“这个思路我没意见。”
郑东汉继续说道:“不止这些,我会让环球旗下所有合作的广告商,从今天开始,停止在壹周刊投放任何广告。
不只是环球,我会跟华星、正东、BMG那几家都打招呼。凡是跟我们有业务往来的品牌和艺人合作方,统统不在壹周刊投放。”
“还有发行渠道。壹周刊的杂志要在便利店和报摊上架,需要经过发行商。
我在这个行业待了几十年,这些发行商有几个不欠我人情的?
我不需要让他们不卖壹周刊,我只需要让他们在铺货排面上,把壹周刊往角落里塞一塞就够了。”
“李狗那个人,我了解。他是个商人,但也是个赌徒。他觉得自己这次押对了宝,靠你这条大新闻赚了一笔,现在大概正在得意洋洋。””
郑东汉的嘴角弯起一个冷笑:“他以为能扛过去。可他不知道,当广告收入断流、发行渠道收窄、官司缠身的时候,他那本杂志还能撑多久。”
“我来之前问过律师行的朋友,有把握让他倾家荡产。”
郑东汉顿了一下,语气变得客观了一些:“当然,如果他够聪明,现在就卷着家产跑路,那我确实拿他没办法。
但我赌他不会。这种人,越是赚过大钱的,越舍不得放手。他会觉得自己还能翻盘。”
“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就晚了。”
郑辉安静地听完了全部:“郑生,这个方案很好。”
“这样做了之后,以后狗仔们想再挖我的料,就得掂量掂量了。”
“挖了料之后,哪怕挖到了,估计也没有第二家报刊敢登。
壹周刊被打成这样,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没人愿意为了一条新闻,去承受整个环球唱片的报复。”
“料挖了没人敢发,狗仔自然就没有了去挖的动力。”
郑辉看着郑东汉的眼睛:“一劳永逸。”
郑东汉脸上终于露出了今天的第一个笑容。
“你这个脑子。”他拍了拍郑辉的肩膀:“和你说话,永远不需要多解释。”
两人相视一笑。
“行了,你去把该回的电话回了,该安抚的人安抚好。剩下的事情,交给我。”
郑东汉拿起外套:“我先去联系律师行,下午要打十几个电话。等声明发出去之后,我们再碰一次,确认采访的安排。”
“好。”
“阿辉。”郑东汉走到门口,回过头:“你爸妈在天之灵要是知道你现在的成就,一定很骄傲。
这件事被翻出来,虽然不是你想要的方式,但换个角度想,以后,你就再也不用费心去藏了。”
郑辉没有说话,只是微微点了头。
……
当天下午,李宗明以郑辉名义发出的官方声明,通过传真发到了国内所有等候消息的主流媒体手中。
声明很短,
“关于近日媒体报道的内容,本人在此确认:
家父家母确于1998年不幸离世。
此事属个人家事,此前未予公开系本人意愿,并非刻意隐瞒。
感谢各方关心。
郑辉。”
收到声明的各家大报编辑部,几乎同时做出了相同的反应。
“确认了!当事人确认了!”
“上版面!今晚审稿,明天头版!”
CCTV-6《中国电影报道》的制片人李茜也几乎同时收到了李宗明的电话回复。
“李制片,郑辉的声明你们应该已经拿到了。另外,他本人愿意回国后做一个人物访谈。”
“真的?!”李茜差点从椅子上站起来:“他愿意上镜接受采访?”
李宗明回道:“是的,给大家一个正式回复。”
李茜继续问道:“他有指定栏目吗?”
“没有指定。他说让央视内部自己协调。”
李茜说道:“李总,我明白了。我这边马上去沟通。他什么时候回国?”
“他说这两天收尾欧洲的通告,最迟七月三号到京城。”
“好。我这就去安排。”
挂断电话,李茜直接走到了隔壁楼层,敲开了《东方时空》栏目制片人的办公室门。
“赵哥,是我,李茜。”
制片人赵建国正在审稿,抬头看了她一眼:“什么事?”
“我有个料,你肯定想要。”
李茜关上门,直截了当地说:“郑辉愿意回国后接受一次独家人物访谈,他的团队刚给我的回复。”
赵建国放下笔:“郑辉?确定是他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