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响弦真的去过伊甸园,这样的诱惑骗不了他,他也真的替别人受过苦,知道什么是好的,什么是坏的,什么是幻觉。
对于这些从查尔斯身上传来的快感,响弦只是找死神买了些水,把查尔斯内脏里的苔藓和泥土都清洗了一遍,直到本应当出现的剧痛席卷而来,响弦才松了一口气,这敌基督对查尔斯的扭曲算是褪去了,剩下的只是最简单的致命伤而已,喘两口气的功夫就能好的差不多了。
“我的妈啊,查尔斯你是真能做啊,觉得自己抱上了大腿就换着花样的找死,想过给你擦屁股的人没有,疼死我了。
死神,来套衣服,我们该回去了。”
响弦环顾四周,现在天已经黑透了,响弦左手点亮一把火四周照了照,这里已经没有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了。
可能是为了不让声音跑出去,也可能是出于别的什么见不得人的目的,这个地下室被挖的格外的深,响弦把地层震塌之后这里就只有一座距离地面一米多的土山了,就算这里真有什么东西,挖出来的成本和时间也高的吓人还不能像其他工程那样直接叫工人来干活,响弦也就不想再在这上面做计较了,他相信查尔斯无敌的脑子已经把事给摸透了。
这种没理由的相信让响弦直接抱着查尔斯冲出了地下,他刚想打车回去,突然反应了过来。
那些故事里的反派能逃过一劫通常都是主角够傻逼,完全不知道补刀的重要性,自己绝不能在这种小事上犯了错误。
虽然他连那个开妓院的面都没见过,也不知道那人到底干了啥,但该有的谨慎还是不能少的。
想到这点,响弦就把查尔斯放在地上又跳进了那个大土堆上,双手插进了土里。
没过多久,几个小火苗就从土壳子的缝隙里钻了出来,熔岩好像被打破的鸡蛋一样流淌而出,四千多度的高温,就算周围的土地都烧的板结发烫,响弦才放心的点了点头,在又找死神要了一套新衣服换上之后,才心满意足的带着还在昏迷的查尔斯回了家。
殊不知周围的邻居已经疯了,在他们的感知里,先是爆炸,然后那块已经被烧成废墟的残骸就出现了一个大坑。
还没等他们抱团出门查看情况,就看到有火从地下冒出,就想地狱的门扉,紧接着一个赤裸的男人从火里跳了上来,凭空拿了一套衣服穿上,就扛着一具尸体消失在黑暗中,这是碰到恶魔了啊。
一想到自己就住在地狱的边缘,整条街的人都跑了,本应该出现在第二天头版头条的新闻妓院悍匪便被这更劲爆的地狱之门取代,让已经被拍下来正脸的响弦痛失了又一次的泰晤士报头版头条,成功挽救了他本就不怎么样子社会声誉。
响弦当然不在乎这些,他只是在思考,自己要不要真的该买一辆自己的马车了,这大半夜的,街上一辆车都没有,让响弦是有钱都没地方花,可是他已经见过了真正的宝马良驹,那只曾经属于他的小母马“芝麻”,就对这些普通的马有些看不上眼了,能思考哲学的马实在是太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