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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9章 老王家的傻儿子找了个山里的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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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坡屯。

  八月份的日头在午后就毒了下来。

  从山脊线上照过来的光,在屯口的土路上晃得人眯眼。

  土路上的泥巴被前些天的大雨泡胀了,又被日头晒了两天,干裂了,踩上去咔嚓咔嚓地响。

  屯口的老榆树底下,蝉在树冠里头叫着,一声接一声的,叫得人脑仁疼。

  郑秀秀从屯口的土路上走过来的时候,身上的劳动服还带着火车上的味道。

  她身上的劳动服是图们市钢厂发的,藏蓝色的斜纹布,胸口上别着一枚白铁皮的厂牌。

  她是今天早上从图们市坐火车下来的。

  绿皮车在铁轨上咣当了大半天,到了镇上的小站下了车。

  从小站到马坡屯没有公路,只有一条弯弯曲曲的山道。

  山道上是前些天暴雨冲出来的沟壑,石头露着棱,走快了就崴脚。

  她一路走了两个多钟头,脚底下的布鞋湿了又干,干了又湿。

  鞋帮子上沾着一圈泥印子,白圈套着黄圈,像是在布面上画了年轮。

  她这回从钢厂请假回来,不为别的事。

  就为一件事,她娘快要生了。

  何玉兰怀的这一胎,算月份已经有了七八个月了。

  老蚌生珠,在屯子里头可不是小事。

  郑大炮从知道消息的那天起,嘴上虽然没说啥,可暗地里早就把坐月子的东西备齐了。

  可偏偏在这个节骨眼上,山里头突然爆发了连绵的大雨。

  公社的文件传下来,各屯子的壮劳力都得进山,疏通河道,随时准备炸堤泄洪。

  郑大炮也跟着去了。

  郑秀秀是在钢厂的传达室里头,用摇把子的座机电话听说了这件事。

  话筒还没搁下呢,她就去车间找了班组长。

  ……

  眼下,她站在马坡屯的屯口。

  她抬起手,拿袖子在额头上蹭了一把汗,汗水从袖口的粗布上蹭下来,在皮肤上留了一道湿痕。

  就当郑秀秀正要往屯子里头走,她脚步刚迈出去,余光扫到了屯口的老榆树旁边。

  老榆树底下站着一个人。

  女人的身量不高,瘦得跟柴棒子似的。

  她站在老榆树底下,两只眼珠子往屯子里头的方向张望着。

  一会儿往左瞅瞅,一会儿往右看看。

  那股子左顾右盼的劲儿,在郑秀秀的眼里头,不像是屯子里的人。

  屯子里的老娘们儿站在屯口,那是站惯了的,靠着树干,手里头纳着鞋底或者择着菜,姿势松快得很。

  可这个女人的身子是绷着的,两只脚在泥地上倒着,像是随时准备跑似的。

  郑秀秀的眉头拧了一下,迈步走了过去,在女人面前站住了。

  “你是哪家的女同志?”

  “咋这个时候出门串亲戚?”

  她说这话的时候,目光在女人的身上从上往下扫了一圈。

  褂子上的补丁、短了一截的裤腿、蒲草编的凉鞋。

  不像是附近屯子里的人。

  附近屯子里的老娘们儿,再穷,出门串亲戚的时候也会换一件干净褂子。

  鞋也不会穿蒲草编的凉鞋那是在地里头干活时候穿的,出门见人的话,好歹得穿一双布鞋。

  这个女人的穿戴,倒像是她娘提过的山里头的流民。

  只是这念头在郑秀秀的心里头转了一圈,她没吱声。

  在马坡屯住久了的人都知道,山里头的流民日子苦,能不为难人家的就不为难。

  虎子哥以前也说过,在山里头讨生活的人,不容易。

  她按捺住心底的想法,不动声色地看着眼前的女人。

  ……

  眼前这个女人叫金明玉,是金德厚和孙大花的闺女。

  金明玉的目光在郑秀秀的脸上转了一圈。

  从她清秀的面容上扫过去,又在她身上那件崭新的藏蓝色劳动服上停了一下。

  她的嘴角往下撇了一下,语气顿时就不爽快了:

  “我在等我对象。”

  她拿手在自个儿的头发上捋了一下。

  “你管得着吗?”

  郑秀秀一听到这股子冲劲儿,眉头微微动了一下。

  可她也懒得跟一个不认识的人计较。

  在钢厂的育红所里头待了这些日子,她见多了各色脾气的人,又经历过之前那个男人的事情,早就练出了一副好性子。

  她嘴角动了一下,没接话,扭头就要走,脚步刚迈出去。

  屯子里头的土路上传来了一阵跑步声。

  紧跟着,一个嗓门从土路那头冒了出来。

  “明玉!明玉!你等等我!”

  郑秀秀的脚步一顿。

  她扭过头来。

  就看见一个身影从屯子里头颠颠地跑了过来。

  是王金宝。

  王金宝手里捧着一包东西。

  他跑到金明玉跟前的时候,脸上的汗珠子顺着鬓角往下淌,在下巴上挂了两颗。

  他也顾不上擦汗,把手里的报纸包往金明玉面前一递。

  “明玉,你尝尝。”

  他咧开嘴笑了。

  笑得一脸的不值钱,眼睛都快眯成了一条缝。

  “这是我家的花生,我娘亲自种的。”

  他拿手在报纸包上拍了一下。

  “可好吃了。”

  “我专门从家里拿出来给你吃的。”

  郑秀秀站在两步开外,看着这一幕,步子顿时就挪不动了,吃瓜的心情大起。

  以前给王金宝挑媳妇的时候,冯萍花那是千挑万选。

  附近三个屯子里头,但凡有半大丫头到了说亲的年纪,冯萍花都托人打听过。

  不是嫌人家个矮,就是嫌人家手粗。

  不是嫌人家爹娘成分不好,就是嫌人家家里头穷。

  挑了一圈又一圈,愣是一个都没看上。

  结果现在,她的宝贝儿子王金宝,捧着一包花生,在屯口的老榆树底下,冲着一个山里来的流民姑娘笑得跟傻子似的。

  郑秀秀的嘴角不由得抽了一下。

  要是冯萍花知道了这件事……那不得炸了?

  金明玉看着王金宝手里的那包花生,嘴巴撇了一下。

  “这花生咋才这么点?”

  她拿手在报纸包上拨了两下。

  花生不多,约摸一捧,在报纸上铺了薄薄一层。

  花生壳上还沾着泥点子,有两颗的壳裂了,里头的花生仁露了出来,红皮的,在报纸上滚了半圈。

  金明玉拿手捏起一颗花生,在手指头上掰开了。

  两瓣花生仁从壳里头蹦出来,她往嘴里头一丢。

  她嚼吧着嘴,眼珠子在空中转了一圈。

  “味道嘛……勉勉强强还行吧。”

  她又拿手捏了一颗。

  “要是炒一炒,放点盐巴,就更好吃了。”

  王金宝一听到这话,脑袋跟拨浪鼓似的点了起来。

  “明玉,只要你嫁过来,你想咋吃都行。”

  “到时候,我让我娘给你种一地的花生,自留地里全种花生都行!”

  金明玉嗤笑了一声。

  “你少拿这些好话糊弄我。”

  她拿手指头朝王金宝的脑门上点了一下。

  “谁知道你这花生是从家里拿出来的,还是趁你娘不注意从家里偷出来的呢?”

  “你娘肯定看不惯我。”

  她的眼珠子往屯子里头那头瞥了一眼。

  “到时候我要是嫁过来,你可得帮着我。”

  王金宝看着金明玉的脸。

  金明玉虽说衣衫褴褛,可头发是梳洗过的,用一根草绳扎着,在脑后头拢了一个髻。

  脸也洗干净了,额头上的碎发贴在太阳穴旁边,在日头底下看,面容倒是干净秀气的。

  她斜着眼看了王金宝一眼的时候,眼角微微挑着,带着几分说不清道不明的味儿。

  王金宝的魂在那一眼里头,被勾走了大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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