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进展如何?”
老人花白的发丝剪得极短,如一根根钢针般立着,他额头上并没有多少皱纹,比起皱纹来说,更显眼的是几道浅淡的伤疤。
他身边坐着一个大腹便便的老家伙,硕大的啤酒肚浑圆如玉,脸上的胡子乱糟糟的,凑近一些,或许还能闻到些许残留的酒精气味。
“芬格尔已经向我提交一个正式报告——《关于中国混血种发展历史的猜想》,具体内容看起来像是论文初稿。”大腹便便的家伙说道,“小家伙们在陈家书库里偷了几本书,接着发散思维就推导出了一个莫名其妙的结论。”
“什么结论?”
“他们认为,中国至今为止的历史,关于龙的记述很少,但龙这个概念于那片土地无处不在,不论是心理还是生理……初稿倒是写的挺扯淡的,但胜在有趣。”老男人昂头喝了一口酒,又摸了摸自己的衬衫下摆,面露遗憾,“初稿我已经发到你邮箱里了,要是看不懂可以找诺玛,诺玛也看不懂的话就找我。”
面露遗憾并非是因为芬格尔的论文初稿写的一塌糊涂,相反,经历了多年的打磨和沉淀,芬格尔的文字功底已经是一个相当的好了,就算明天全世界混血种体内的龙血都因未知原因全部消失,芬格尔也能凭借一手相当良好的文字功底成为当世著名的文学大师。
当然,极大可能是成人颜色文学那方面的。
他的遗憾是因为和昂热比起来自己身材走样太严重了。
“毕竟你是她的导师,弗拉梅尔大师。”
“是是是,所以她解决不了的问题你可以找我,我身为她的导师有这个义务。”弗拉梅尔咂巴着嘴说,“我这辈子就带过三个学生,一个已经死了一大半,另一个死了一小半,还剩下一个我看他的学术功底根本就不像是人类,没一个让我省心……怎么想这都得怪你,昂热!”
昂热可不想接受这样的指责。
“学生是你自己挑的,学术是你自己教的,这可怪不得我。”
“你说这话之前有看过路明非的论文吗?”
“他的论文怎么了?论点论据惊世骇俗?”
“何止是惊世骇俗……”
弗拉梅尔紧锁着眉头,脸上一时间红了不少,很难说是因为酒精还是因为……其他的原因。
他痛心疾首道:“我让他写一篇关于大一整学年的总结小论文给我,要求是格式正确并且不少于三千个汉字。”
“然后呢?”
“他卡着截止线交的,而我看了不到十分之一就已经有些力竭了。”
弗拉梅尔这样的状态其实很常见,昂热也带过学生,也试着为学术界多培养一些人才,但在毕业季前夕经历了一整个月的焦头烂额后,昂热从此发誓退出学术界,再也不带学生,这样就不用帮忙修改论文了。
而昂热本人挑的学生,其实也不差,至少功底是有的,如今个个也都是学术领域里的顶尖人才,每过一段时间就会将人类的科技树拔高一丢丢。
但很无奈的是,昂热这个老油条中的老油条,实在是读不下去他们交上来的论文。
年轻人总是这样,怀揣着骄傲和朝气,笔下的文字也诉说着他们的开拓精气,而混血种在这方面就更是极端,因此造就了这样的情况——自从有了理论领域的研究和学术探讨之后,学生们把论文一篇篇的交,身为导师的老家伙们一篇篇的改。
老家伙们也年轻过,也理解年轻人的自大,可他们现在已经是老家伙了,在学术上更注重规范和正确。
而他们的要求其实很宽松了,但……
总顶不住交上来的一篇一万个单词的论文里,有五千字是关于空中楼阁般的猜想的,剩下的四千多个词是变着法的痛骂如今学术界的迂腐和保守,还剩下那么几百个词才关于实验数据。
反正昂热已经不带学生好多年了。
换句话说,他已经解脱了。
“毕竟他还没上过论文文法课,你得多包容嘛。”昂热语气轻松地表示了理解并尊重。
“没上过文法课是一回事,文盲是另一回事……”弗拉梅尔有些难评了,“学院从千禧年开始改制、扩招,但我实在是没想到会招到这样一位……完全没被精英教育污染过的青涩少年。”
“他长在一个普通甚至是压抑的环境里,在最需要自由和规矩的年纪又进入了一个排斥、打压他的家庭,说实在的,他能这么健康地长成一个优秀的男人,老家伙,这已经是件很幸运的事情了。”昂热说。
弗拉梅尔瞥了昂热一眼,平静道:“你口中的优秀——是指他那几乎写在脸上的恋母情结和懵懂无知吗?”
“人不是完美的生物,总有缺点嘛,对于一个S级的混血种来说,这大概是最无聊也最安全的缺点了。”昂热耸耸肩膀,给自己的老友斟满一杯伏特加,“你别总拿你那丰富到堪称屎山的阅历,去评判现在的他,他还不到二十岁呢,也只是个大男孩儿。”
“刚刚好像有人说他已经长成了一个成熟优秀的男人。”
“有人说过吗?没有吧。”
“哎——”
弗拉梅尔端起杯子,用伏特加漱了漱口。
校长室内沉寂了一会儿,昂热用折刀磨着指甲,弗拉梅尔站在窗边拉开了窗帘,观摩着远方的落日。
良久,这位被誉为这个时代最伟大的炼金术师的老酒鬼兼老色棍,走到昂热身边,抬手压着昂热的肩头说:“你要我收路明非当学生,我收了,我也观察他一整年了……你是不是应该告诉我一些关于他的事情了?”
“谁的?”
“这时候还要装傻吗?”
“我可没有装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