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十六日下午,周志远骑着一匹马,独自去了野战医院。
他在医院门口下马,把马拴在拴马桩上,问了一个护士常梦兰在哪。
护士说常院长在后面的仓库里清点药品库存。
周志远走到仓库门口,看到常梦兰蹲在一堆药箱中间,手里拿着笔和本子,低头认真地记着数字。
阳光从窗缝里斜照进来,落在她低垂的侧脸上,额头上有细密的汗珠。
她穿着一件白大褂,袖口微微卷起,露出小半截手腕。
“常梦兰同志。”周志远站在门口,叫了一声。
常梦兰抬起头,看到是周志远,立刻站了起来,拍了拍膝盖上的灰尘。
“首长,有什么事吗?”
周志远走进仓库,随手把门带上了。
仓库里的光线暗了一些,只有头顶一个小窗户透进来一缕亮光。
他站在常梦兰两步远的地方,手指在裤缝上弹了弹,然后抬起头直直地看着她。
“梦兰同志,我想跟你谈谈我们之间的事。”
常梦兰手里的笔顿了一下,在本子上留下一个墨点,但她没有低头,只是脸颊飞上了红晕。
“首长,您说。”
周志远深吸一口气。
“我不绕弯子。我今年二十七岁,是独立纵队的首长。
你二十三岁,是野战医院的院长。
我们接触了这么久,彼此了解。
我家里人很喜欢你,同志们都觉得我们合适。
我想问你,你愿不愿意和我在一起?”
他的声音平稳,像在战场上布置作战任务一样直接利落,可垂在裤缝的手指轻轻捻着布料的动作还是出卖了心里的紧张。
常梦兰手里的笔在微微发颤。
她放下笔,双手交握在身前,指甲掐着指节,抬起头迎上周志远的目光。
“首长,我愿意。”
她的声音不大但每个字都很清晰,脸上的红晕更深了,但眼神清澈坦荡,没有任何扭捏和犹豫。
周志远看着她的眼睛,嘴角慢慢弯了起来。
“那就这么定了。现在是七月中旬。”
他抬腕看了看手表上的日期,手指在表壳上按了按,像是在心里默默算着日子。“一周后,七月二十三日,我们在长缨谷举行婚礼。”
他说得干脆利落,语气里带着军人特有的果决。
常梦兰的眉毛挑了一下,表情里半是好笑半是无奈。
“一周后?时间这么紧,来得及准备吗?”
周志远把军帽摘下来在手里转了转,又端正地戴回头上,动作利索干脆。
“来得及。婚礼不用太多讲究,有同志们见证就行。”
他想了想,又补了一句。
“不过被服厂的夏季军装已经到货了,我给卫队配了新军装。
你要是有什么需要特别准备的,找沈非愚,他会安排。”
常梦兰笑了,眼角微微弯起来。
“好。我这边也没有什么要特别准备的,有身干净的衣服就行。”
周志远点了点头,转身往外走。
走了两步又折回来,从自己的军便服口袋里掏出一个东西,递给常梦兰。
“这个给你。”
那是一支钢笔,笔杆上刻着两个字——“胜利”。
常梦兰接过钢笔,手指在笔杆上仔细摩挲了一下,然后别在了自己白大褂的胸口口袋里,轻轻拍了拍。
“谢谢你,首长。”
周志远推门出去,阳光照在他脸上,脚步轻快了不少。
常梦兰站在仓库里,低头看着胸口口袋里的钢笔,嘴角的笑意好久都没散去。
当天下午,周志远要结婚的消息就传开了。
沈非愚亲自负责操办婚礼的事宜。
他先把刘温许叫过来商量。
“参谋长,首长要结婚,婚礼不能太寒酸,但也不能铺张浪费。
咱们得搞一个简单隆重的仪式。”
沈非愚拿笔在本子上刷刷记着要点。
刘温许说。
“地点就定在长缨谷吧。那里是咱们纵队的发源地,意义不一样。
礼堂用咱们平时开会的那个大礼堂,能坐两百人。”
他拿手指敲着桌面盘算着人数。
沈非愚点头。
“行。通知各支队长回来参加婚礼。
还有,给友军部队也发电报,李云龙、孔捷、386旅旅长,师长那边更要通知。”
他写了一个清单,递给通讯员。
通讯员拿着清单问道。
“政委,这么多人都要通知吗?”
沈非愚点头。
“都通知。